【建制沿革】
唐武德四年(621年)设神州,今维西、香格里拉的部分地区为唐剑南道姚州都督府十三羁縻州之一。五代后晋天福二年(937年)段思平灭杨干贞, 建立地方政权,号“大理国”,取代南诏,维西改治属大理国。宋代(960—1254年),大理国废节度,设四镇八府,维西县境归么些大酋统辖,属四镇之一的成纪镇,名罗裒间,为大理国极边险僻之地。境内藏族聚居区在宋代成为藏传佛教兴盛的地方,而沿金沙江一线则为么些大酋所据,号花马国。
南宋宝祐元年(元宪宗三年,1253年),忽必烈率大军征大理国,至元八年(1271年),元忽必烈派兀都蛮率蒙古军镇守旦当(今香格里拉一带,原名中甸),同年置茶罕章宣慰司。至元三十年(1293年9月),云南旦当(中甸)划属宣政院管辖地。明洪武五年(1372年),德钦归吐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奔不儿亦思刚招讨司磨儿勘(芒康)与万户府剌宗(巴塘)的管辖。清康熙六年八月(1667年),青海蒙古和硕特部受藏传佛教格鲁派之约请,挥兵占领中甸,在中甸设置独克宗(今中心镇),五世达赖喇嘛派宗官管理中甸地方,征收赋税。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中甸建立了地方最高权力机构,即官(土司)、民(老民)、神(寺院)三方组成的联席会议(吹云会议),商定政治、宗教经济等各方面大事要事。
清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清朝收复巴塘,巴塘设正、副土司,德钦复归巴塘管辖。清雍正元年(1723年),中甸划归云南省。清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云贵总督爱必达奏准,将维西、中甸改隶丽江府,中甸升格为厅,将州判裁撤,改楚雄同知为中甸同知。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清廷准将维西通判改为维西抚夷通判。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清廷设阿墩子弹压委员(夏瑚),归维西通判节制,后试设县未果。
中华民国建立之初,中甸、维西、德钦地方政权仍沿用旧制。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全省区域变更,行政督察区由7个改为13个,维西属第十三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第十三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设置于维西县, 管辖维西、丽江、中甸、兰坪4县和德钦、贡山、福贡、碧江4个设治局。1949年5月12日,中共维西党组织率领民众自卫队发动暴动,推翻了国民党领导的维西县政府,建立了临时人民政权,取名为维西县临时参议会。
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维西县人民政府也于当日宣告成立,隶属滇西北人民专员公署。1950年5月10日,中甸县人民政府成立,属丽江地区专员公署。同年中共丽江地委派出的随军代表接管德钦县参议会和设治局,建立县级人民政权机构(德钦县设治局),隶属丽江专区;维西也归属丽江专区。1952年5月,成立德钦藏族自治区及自治区人民政府。1955年12月,在德钦县首届各族各界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决定将德钦藏族自治区改为德钦县,自治区人民政府改称为县人民委员会。1957年9月13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成立,辖中甸、维西、德钦三县,由丽江专区代管。1973年始,迪庆藏族自治州不再由丽江地区代管。2001年12月17日,经国务院批准,中甸县更名为香格里拉县。2014年12月16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民政部下文批准撤销香格里拉县,设立香格里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