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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公开日期
2026-05-26
关于开展2026年度城建环保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26 09:29     浏览次数:61    站群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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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城建环保系列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香格里拉产业园区规划建设各相关单位

根据《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及要求,为切实做好2026年度迪庆州城建环保系列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对象

申报评审对象:迪庆州企事业单位从事建筑工程、环保系列相关专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申报评审专业一是建筑设计、建筑结构、建筑专项规划、风景园林、工程勘察、燃气工程、暖通工程、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建筑施工、建筑装饰、给排水、市政工程、市政道路、市政桥梁、工程管理、工程检测、工程造价(概预算)等专业;二是生态环境监测与分析、生态环境工程与咨询、生态环境规划与管理等专业。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或考核认定工程师职称,学历学位、任职年限要求

1.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并聘任助理工程师岗位满3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聘任助理工程师岗位满4年,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3.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在州(市)级及以上单位工作,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10年,并聘任助理工程师岗位满5;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在县(市、区)及其以下单位工作,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8年,并聘任助理工程师岗位满5年。

4.具备中专学历,在州(市)级以上单位工作,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15年,并聘任助理工程师岗位满5年;或获得中专学历,在县(市、区)及以下单位工作,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13年,并聘任助理工程师岗位满5年。

(二)考核认定工程师职称,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

2.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者;

注:申报工程师人员必须做好个人述职、面试答辩的相关准备工作。

(三)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管理岗工作人员(双肩挑人员以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复文件为准)、已离退休和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含按规定批准延迟退休并在延迟期内的人员)、长期未从事本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及长期被借调到行政机关和脱离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且影响期未满的

三、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一式2详见附件1”);

2.申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A4纸,包括正反面

3.毕业证、学位证书及学籍档案材料复印件;

4.企业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和州、市劳动执法部门鉴证过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存证明复印件各1份;

5.单位申报人员公示情况相关材料1附公示图片;

6.电子照片一张。照片为蓝底免冠1寸证件照,文件大小200KB-1M;证件照的格式为jpg格式;证件照的命名必须为姓名+证件号码,例如张三532545654458454125”(中间不加任何字符)。

7.《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一览表》1详见附件2”

8.2026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1详见附件3”,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同时U盘报送电子版(Excel电子表格);

9.《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1份(详见附件4”),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

10.单位申报人员承诺书1份(详见附件5”);

、评审材料报送时间

所有级报送材料时间为2026615日至623日,逾期不予受理。评审材料州级单位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人事职称工作的同志统一报送,县由住建局负责人事工作的同志统一报送。

五、评审材料及有关要求

(一)规范申报行为

申报人员须如实填写申报评审材料,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承担相应责任。同一年度内,申报人员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同级评审委员会报送申报评审材料,也不得将评审未通过的材料再送其他评审委员会评审原已取得相应职称资格,因工作岗位变动不再从事原专业技术工作,需变更相应系列专业同级职称资格的,须严格按照职称转系列专业评审程序进行申报。对隐瞒其原具备职称资格情况,重新申报晋升其他系列专业职称资格的,视为弄虚作假。申报人员的年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履职年限等计算时间,均以202612月为截止时间。

(二)规范申报材料审核

1.用人单位须严格按照职称申报推荐相关程序规定及本单位工作流程,对申报人员所填报内容和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的原件进行审核把关,在申报人员提交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上签署审核材料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加盖单位公章,并对证明材料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

2.各主管部门须加强对用人单位推荐上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条件和推荐程序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工作流程进行认真把关,并明确审核推荐意见,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加盖审核单位公章。符合条件的,按管理权限逐级推荐审核。

(三)评审前公示

经用人单位审核拟同意推荐申报的人员,须将申报人员的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等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推荐并由用工(用人)单位出具单位审核推荐意见(参照附件6,同时报送公示情况相关材料。

(四)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人员必须认真、如实、规范地填写《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须贴近期免冠照片填写该表中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时,必须如实反映本人履现职以来专业学识水平、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统一采用A3纸正反面打印中缝装订,单位盖章处一页为封底;

2.报送评审材料时,需同时提供相关证书和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的,原件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返还,评审材料中只留复印件,请申报人员做好所需要相关材料的备份工作;

3.申报材料按照规定签章后,根据《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一览表》要求认真组织和装订材料,材料准备完成后,将一览表粘贴在资料袋封面;

4.请相关单位或申报人员自行下载2026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Excel电子表格,按标准要求填写后用U盘报送电子版此数据是评审及最终打印证书的重要数据,请认真核对后报送

5.2026年以前已提交评委会评审未获通过的再次申报人员,需提供新的业绩和成果文件。

(五)资格审查

评审材料资格审查按初审、复审两个程序进行。申报人员报送材料时仅对申报人基本条件及材料完整性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复审将对申报人所提供各类评审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复审。

有关单位要加强对申报评审各环节反映问题的核查处理。对于申报人员弄虚作假,或推荐审核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把关不严的,一经查实,除按职称评审管理规定对申报人员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处理情况同时报送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六、其他注意事项

1.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审通过人员的材料只返还《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请申报人员做好所需相关材料的备份工作,未通过评审人员材料不予返还;

2.注册地在迪庆州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申报人员请按照《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办法》云人社发2016150、《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及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89和《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目录》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申报;

3.各有关单位、人员请在规定时限报送,逾期不予受理。各单位和个人应科学、合理安排时间。未尽事宜,由迪庆州城建环保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报送材料地址: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标准定额管理站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康珠大道149

 

 

附件: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2026

2.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一览表

3.2026年度资格审理议、评审名册

4.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

5.承诺书;

6.用人单位审核推荐意见(参考模板)。

 

联系人及电话叶涛13988753003

 

 

 

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迪庆州生态环境局

2026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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