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制定的《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省长令第182号),于2013年4月1日起施行。消费者购买的电动自行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在本条规定的申请办理登记期限届满前,可以凭电动自行车购车发票或者其他来历证明和电动自行车出厂合格证明,临时上道路行驶。申请电动自行车登记,应当自购车之日起30日内到电动自行车所有人住所地的县...
2013-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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