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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迪庆州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办公室
发文字号
迪绿办发〔2021〕2号
来 源
迪庆州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1-08-10
迪庆州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办公室关于印发迪庆州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0 12:10:37
来源:迪庆州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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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迪庆现场办公会精神,着力推进我州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工作,结合我州实际,

制定了迪庆州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请各县(市)严格按照《迪庆州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具体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组织好宣传及申报工作,于9月15日前以部门的正式文件(一式两份)报州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领导小组办公室(迪庆州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施继梅 和萍,0887-8288735。邮箱:dqzlvban @163.com;地址:香格里拉市建塘镇长征路州政府大院2号楼3号楼3-11室。


附件:迪庆州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迪庆州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10日

迪庆州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

产业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建设“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是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的重要基础,是推进“一县一业”、“一乡一特”、“一村一品”的重要抓手。为了加快推进我州绿色食品牌工作,积极推动迪庆高原特色现代化建设,结合实际,特制定迪庆州“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认定管理办法。

一、总体任务

各县市农业农村部门要深入研究本地自然资源、地理气候、生产条件、市场需求,合理规划集中连片的种植基地、适度规模的养殖基地、具有辐射能力的加工基地,做好摸底评估和审核上报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大力培育基地经营主体。各县市要把产业基地建设成经营主体(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各类联合体)的基地的要求。各县(市)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要摸清辖区内种植、养殖、加工企业或专业合作社的基本情况,按照“双绑”机制要求,鼓励农户“绑”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上,专业合作社“绑”在龙头企业上,合理分享收益和分担风险,把小农户带入大市场。鼓励符合相关要求的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申报产业基地。

(二)着力提升基地规模水平。要尊重经营主体意愿,合理确定基地规模,降低管理成本,体现规模效益。积极推进土地流转、土地入股、生产托管、专业服务等方式,为经营主体扩大基地规模创造条件。县域内同一主体按同一标准统一管理的相邻生产点,可以视为1个生产基地,县域内同一主体不同生产基地不同标准管理的,可以以多个生产基地形式并存,生产基地面积为多块基地加合数,鼓励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规模化种养或批量生产。

(三)加快推动基地规范生产。严格农业生产规范是基地建设的核心,县(市)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要积极鼓励和引导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申报并通过绿色、有机、 GAP、GMP、ISO22000认证,达到良好农业生产标准,建立高规格“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支持有条件的基地经营主体,参照国内或省内先进标准制定严格生产规范,努力进入州内或省内一流行列。

(四)积极拓展基地产品市场。鼓励基地经营主体面向发达地区、面向一线二线城市、面向国内高端市场,建设专供基地,鼓励基地经营主体通过淘宝、天猫、拼多多等网络平台建立多渠道销售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基地经营主体积极拓展境外市场,建设出口基地。

(五)强化基地科技支撑。在农业生产中,加强培育优良品种,使用先进技术,不断提高产量、提升品质。支持基地经营主体通过国际国内合作,开展自主研发,引入科技服务,建立稳定的科技支撑体系。

(六)积极打造基地品牌集群。各县、市要以基地为依托,制定农产品品牌五年行动计划,打造一批绿色有机产品,建立绿色有机产业品牌基地,形成一批地理标志产品,建立区域公共品牌。支持基地经营主体引进、创立企业知名品牌、自主品牌。在高品质基地上,创立一批产地品牌、独有品牌。力争通过5年努力,建立“区域公共品牌+企业知名品牌+产地独有品牌”相结合的品牌体系。

二、产业基地建设与评价标准

(一)产业基地建设标准

按照有经营主体、有适度规模、有生产规范、有目标市场、有品质保障、有品牌引领、有科技支撑、有专业服务的“八有标准”开展建设与评价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具体要求如下:

——有经营主体。在全州产业领域处于领先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有适度规模。按照适度规模的要求,积极发展适度规模特色种植业和养殖业,根据迪庆实际,参考我州产业基地规模标准。(详见迪庆州产业基地规模标准)

——有生产规范。按照省级、州级地方标准或者是行业标准开展生产、管理,生产管理水平达到州内先进水平,接近省级先进水平。如:获得GAP GMP IS22000等规范性认证。

——有目标市场。产品以州内市场销售为主,并积极拓展省内省外市场。

——有品质保障。品质保障在州内和省内领先,产品获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并且在3年内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100%。

——有品牌引领。产品是州内、省内的知名品牌,如:获得州级7大名品、省级10大名品等。

——有科技支撑。有省、州、县市科研机构或专家团队提供科技服务,基地科技支撑保障有力,产品科技含量高。

——有专业服务。在州内有领先的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绿色防控、新品种引进培育、新装备技术应用、新产品包装销售等专业服务。

(二)产业基地评价标准

1、有经营主体、有适度规模、有生产规范、有目标市场四项标准分值为:每项15分。

2、有品质保障、有品牌引领、有科技支撑、有专业服务第项标准分值为:每项10分。

(具体评分办法另行下发)

三、申报认定流程与管理

(一)产业基地建设与认证流程。由县市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根据职能分类制定规划清单(附件1),基地经营主体填写在建清单(附件2)报县市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审核后,并于9月15日报州农业农村局和州林业和草原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林业和草原局每年9月30日前进行实地查看,并组织专家审核通过,由州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后公布,州绿色食品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按照“八有”标准进行量化评分,评分在70--75分的为合格,76-84分的为良好,85分以上的为优秀,并认定为州级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按照统一式样颁发标志牌,并在“香格里拉三农”“迪庆乡村振兴”微信平台公布。

(二)实行动态管理。对产业基地建设进行动态评价,开展产业基地动态监测和年度评价管理,动态监测和年度评价合格的,加大资金扶持和政策倾斜力度。动态监测和年度评价不合格的,退出迪庆州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清单。出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退出“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清单,3年内不予受理省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相关项目申报。

四、支持措施

(一)整合财政资金集中支持。整合粮食生产、畜牧业、林下产业、渔业、农作物绿色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农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项目和资金优先投向产业基地建设。积极鼓励和支持已通过绿色、有机、GAP产品认证的企业或专业合作社优先建立“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各项优惠扶持政策优先向其倾斜。

(二)积极引导信贷资金重点支持。建立“银、政、保、担”机制,用好增信超市,合理分担风险,吸引信贷资金投入基地建设。

(三)动员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围绕打造“绿色食品牌”和乡村产业振兴,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各种优惠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建设产业基地。

五、强化工作保障

(一)广泛宣传发动。产业基地建设有利于推动地区产业经济快速发展,要进一步加大产业基地建设的宣传力度和广度,做到该项事业家喻户晓,让更多的经营主体参与到产业基地建设轨道中,突显“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建设效能作用。

(二)强化指导服务。各县(市)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要深入基层帮助经营主体开展产业基地技术服务,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质增效、产销对接等工作指导,加大经营主体工作人员技术培训,确保产业基地建设为企业提供优质原料,为农民增收、产业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严格监督管理。定期开展对“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农产品检验检测,查看基地用药记录、生产档案、生产管理、工作制度、管理规程等痕迹资料,随时掌握产业基地动态信息,发现使用违禁农兽药或超标使用农兽药的,撤销“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

(四)注重实绩考核。把基地化率作为“三农”考核和乡村振兴实绩考评的重要指标,考核结果作为全州“一县一业、一乡一特、一村一品”创建的重要依据,并在申报产业基地相关项目时作为优先考虑对象,涉及的优惠政策优先向其倾斜。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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