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迪庆州创建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区
工作方案》的通知
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州级各有关部门,开发区管委会:
《迪庆州创建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区工作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9日
迪庆州创建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区
工作方案
为推动香格里拉产业园区实现绿色低碳发展,建成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区,根据《云南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区三年行动计划(试行)》(云工信园区﹝2022﹞84号)和《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2年云南省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区申报和认定工作的通知》(园区﹝2022﹞158号),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一个开发区、一个管委会、一个平台、一个规划、一个开发主题或主导产业、一个招商队伍”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能源利用、资源利用、设施配套、产业发展、运营管理、园区环境”六个绿色低碳化,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将香格里拉产业园区建设成为云南省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区,带动工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探索一条工业绿色低碳发展的路径,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助力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推动迪庆与全省一道有序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体。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发挥政府对方案编制、政策制定、机制创新、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引导作用,吸引和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区建设,形成合力。
坚持节约集约、绿色发展。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新优势,集约节约利用资源,积极应对碳达峰、碳中和,促进工业企业向绿色低碳方向转型升级,加快绿色生态园区建设,提升开发区绿色发展水平,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坚持分类引导、重点突破。统筹考虑能源资源利用、设施配套、产业发展等六个绿色化,分类明确建设方向、重点和目标,设立评价指标体系,解决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引导园区绿色低碳发展。
坚持产业优先、技术创新。加强产业绿色低碳发展的关键技术研发、储备、孵化和推广应用,推动能源资源清洁高效利用,积极引进低碳、零碳产业,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实现产业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
三、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努力,全面形成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推动园区实现绿色低碳发展,全面建立动态跟踪评价机制等制度,力争2024年迪庆香格里拉产业园区基本满足申报条件,编制《云南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区申报方案》,按照程序申报。
四、重点建设内容
(一)推进能源利用绿色低碳化。提高生产过程中可再生能源、非水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及能源产出率。根据园区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要求,鼓励企业实施电能替代,促进能源高效利用和节能减排,结合行业、产品、工艺用能需求,推广太阳能、生物质能、天然气、水能等清洁能源应用,推动非化石能源替代化石能源。根据园区现有基础,鼓励建立完善集中供热系统,规范园区供热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州发改委、州工信局、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二)推进资源利用绿色低碳化。加强园区水资源循环利用和工业废水处理回用,实现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梯级利用,推动工业企业节水减排,支持建设工业节水标杆园区。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对园区内企业进行“亩均论英雄”综合绩效评价,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改革。加强工业固体废物、余热资源、废气资源回收利用,减少资源浪费。(责任部门:开发区管委会、州发改委、州工信局、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三)推进产业发展绿色低碳化。推动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严格执行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利用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综合标准依法依规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巩固去产能成果,推动高能耗、高排放行业技术升级、设备更新和绿色低碳改造,发展绿色低碳产业,积极发展数字经济、生物医药、文旅康养等产业,推动绿色制造,鼓励和引导企业建设绿色工厂、创建绿色企业,推行产品绿色设计,优化产业链和生产组织模式,建立企业间、产业间相互衔接、相互耦合、相互共生的绿色低碳产业链。(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州发改委、州工信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市场监管局、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四)推进设施配套绿色低碳化。推进园区内运输、供水、供电、照明、通讯、建筑和环保等基础设施绿色低碳化改造,开展重点设备设施清单化管理,推进园区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探索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加强新建厂房绿色低碳规划设计,开展既有厂房建筑光伏一体化改造,减少建筑全生命周期的能源资源消耗。按照整体性、集中性原则,加强污染集中治理等设施建设及升级改造,促进各类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集成优化,降低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成本,提高运行效率。(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州发改委、州工信局、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建局、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五)推进运营管理绿色低碳化。建立完善绿色低碳标准体系,落实重点行业碳达峰目标任务及路线图,鼓励园区确定符合自身发展实际的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区建设路径。开展能耗排污监测,强化从生产源头、生产过程到产品的生命周期碳排放管理;鼓励园区建立能耗、环境在线监测管理平台,实现园区企业用能、污染排放情况数字化监管,定期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鼓励园区、企业打造“零碳园区”、“零碳企业”。强化执法监管,规范园区环境准入管理,加强园区资源利用、环境污染等预警、监督与查处,将违法违规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及时向社会公布违法者名单。(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州工信局、州生态环境局、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六)推进园区环境绿色低碳化。统筹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和污染防治,降低能耗、物耗及废物产生。强化园区内工业固体废弃物(含危废)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全过程规范化管理。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应同时设计、施工、投产使用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持续加快推进工业园区污水治理。鼓励企业采取低碳技术、环保技术措施,减少二氧化碳、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固体颗粒物等排放量。加强空气质量监测,提高绿化覆盖率,着力打造园林式产业园区。(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州生态环境局、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五、进度计划
(一)2022年10月底前,完成《云南香格里拉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编制评审及报批工作。(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州发改委、州工信局、州商务局、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建局、州水务局、州林草局、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二)2022年12月底前,根据审批的《云南香格里拉产业园区总体规划》,建全完善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区建设相关制度方案。完成《园区产业布局及结构调整总体规划》、《低碳工业示范园区建设规划》《园区十四五循环经济规划》《园区十四五节能减排规划)》等相关规划编制评审工作及《园区“十四五”信息化建设方案》《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园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园区水环境及大气环境质量整治提升工作的实施方案》《园区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实施方案》《园区大气污染防治问责规定》《园区全面推行“河道三包”强化河道及支流沟渠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园区推行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园区突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应急预案》《园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园区关于加快推行企业清洁生产的实施意见》等制度方案出台工作。(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州发改委、州工信局、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水务局、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三)2023年,实施一批绿色低碳动能转换重点项目。聚焦“能源利用、资源利用、设施配套、产业发展、运营管理、园区环境”六个绿色低碳化发展,推进园区内运输、供水、供电、照明、通讯、建筑和环保等基础设施绿色低碳化改造;优化用能结构,推广太阳能、生物质能、天然气、水能 等清洁能源应用;加强园区水资源循环利用和工业废水处理回用,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严格执行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建设完善绿色低碳标准体系,着力打造园林式产业园区。(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州发改委、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水务局、州林草局、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四)2024年,根据《云南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区三年行动计划(试行)》和《云南省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区申报和认定工作的通知》,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区按照“认定一批”、“实施一批”、“申报一批”工作程序开展。香格里拉产业园区在满足申报条件的基础上,选择“提升类”或“建设类”,围绕云南省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区评价标准,编制《云南省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区申报方案》,向州工信局提出申报申请。州工信局组织发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市场监督管理、能源等部门对申报方案进行论证,论证通过后报省工信厅备案后启动实施。实施完成后参照“实施一批”程序开展评价认定工作。(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州发改委、州工信局、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建局、州市场监管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发区管委会发挥建设主体作用,州级相关部门、香格里拉市切实加强指导支持,统筹推进绿色低碳园区建设工作,将绿色低碳示范园区创建申报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分解落实任务,夯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州发改委、州工信局、州商务局、州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建局、州水务局、州林草局、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二)强化队伍建设。扎实推进能力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充实人员力量,强化工作监督管理,依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加快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加强后备队伍建设,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企业管理者培训,增强低碳战略决策能力。(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州人社局、州科技局、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三)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国家和省其他专项资金,围绕实现“十四五”低碳发展目标任务,统筹资金来源,细化项目清单,加大专项支持力度,创新资金使用方式,加强资金使用监管,集中支持低碳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州财政局、州发改委、州工信局、州商务局、州生态环境局、州科技局、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四)推动开放合作。积极开展跨区域交流合作,借鉴生态文明试验区、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地区的先进经验,推进清洁能源、生态保护等领域合作及低碳项目合作。(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州发改委、州工信局、州商务局、州投促局、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
附件:1.云南省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区建设评价导则
2.云南省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区评价认定材料
3.云南省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区申报方案提纲
附件1:
云南省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区
建设评价导则
1.适用范围
本导则规定了云南省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区的要求、评价标准和指标计算。
本导则适用于云南省各类开发区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区申报、创建、验收及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绿色园区评价要求》
《绿色园区自评价报告》
《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工作方案》
HJ274-2015 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
《云南省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的意见》(发改环资〔2012〕765号)
3.基本要求
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区创建基本要求包括以下几点,其中任何一项不符都无法进行申报(一票否决)。
①园区符合国家和地方绿色、循环和低碳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②园区近三年无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的企业及单位;③近三年,未发生重大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破坏事件,环境质量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环境功能区环境质量标准,园区内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各类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均不超过国家或地方的总量控制要求,工业固体废弃物(含危险废物)全过程规范化管理与全面安全管控。④园区完成国家或地方政府下达的节能减排指标,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⑤园区企业不应使用国家列入淘汰目录的落后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不应生产国家列入淘汰目录的产品。⑥园区污水集中处理等基础设施完善,符合安全生产、环保和消防有关要求。⑦有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区建设工作,具备一定的绿色低碳管理能力。
4.评价指标体系和指标解释
(1)指标内容
评价指标总计6大类23项。除“加分项”外,“提升类”计算各指标当年值及变化值(变化值为当年值减去基期值),单项权重按照当年值和变化值赋予的权重分别计算后求和;“建设类”计算各指标当年值,单项权重按照总计赋予的权重来计算。1-21项评价指标体系按照100赋值,各指标权重将在实施过程中逐步调整完善。
序号 | 一级指标 | 指标名称 | 单位 | 指标权重 | |||
合计权重 | 单项权重 | ||||||
总计 | 当年值 | 变化值 | |||||
1 | 能源利用绿色低碳化 | 水电使用比例 | % | 26 | 5 | 2 | 3 |
2 | 光伏使用比例 | % | 6 | 2 | 4 | ||
3 | 风电使用比例 | % | 5 | 2 | 3 | ||
4 | 生物质能使用比例 | % | 4 | 1 | 3 | ||
5 | 能源产出率 | % | 6 | 2 | 4 | ||
6 | 资源利用绿色低碳化 | 水资源产出率 | 万元/m3 | 23 | 5 | 2 | 3 |
7 | 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 % | 4 | 1 | 3 | ||
8 |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 % | 4 | 1 | 3 | ||
9 | 中水回用率 | % | 4 | 1 | 3 | ||
10 | 单位面积土地资源产出 | 万元/km2 | 6 | 2 | 4 | ||
11 | 产业发展绿色低碳化 | 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园区工业总产值比例 | % | 12 | 4 | 1 | 3 |
12 | 绿色产业产值占园区工业产值比例 | % | 4 | 1 | 3 | ||
13 | 循环经济产业链关联度 | % | 4 | 1 | 3 | ||
14 | 设施配套绿色低碳化 | 采用绿色照明比例 | % | 14 | 4 | 1 | 3 |
15 | 绿色建筑比例 | % | 6 | 2 | 4 | ||
16 | 绿地率 | % | 4 | 1 | 3 | ||
17 | 运营管理绿色低碳化 | 能源在线监测网络覆盖率 | % | 11 | 6 | 2 | 4 |
18 | 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率 | % | 5 | 2 | 3 | ||
19 | 园区环境绿色低碳化 | 单位工业产值废水排放量 | t/万元 | 14 | 4 | 1 | 3 |
20 | 主要污染弹性系数 | % | 4 | 1 | 3 | ||
21 | 碳排放强度 | tCO2/万元 | 6 | 2 | 4 | ||
22 | 加分项 | 有集中供热设施 | — | 有集中供热设施加1分;有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绿色制造名单绿色工厂的每家加1分,列入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绿色制造名单认定绿色工厂的每家加0.5分,此项加分总分不超过5分。 | |||
23 | 有绿色工厂 | — | |||||
(2)计分方式
1-21项指标采用改进功效系数法进行计分,计算公式为:
其中,
为第i个指标得分,
为该指标在报告期的指标值,
为该指标的最大值,
为该指标的最小值。
即将各申报园区指标值由大到小排序,园区指标得分=(本园区指标值-申报园区指标最小值)/(申报园区指标最大值-申报园区指标最小值)×40+60。按此计算,对各项指标来说,排序最大的园区得100分,最小的得60分。
在此基础上,按各指标得分和相应权重进行加权平均,即为各园区1-21项定量指标考核评价得分。计算公式为:
d为指标得分,w为指标权重,i为指标序号,n=21。
(3)指标计算公式
4.1—4.4水电、光伏、风电、生物质能使用比例
指园区内工业企业水电、光伏、风电、生物质能清洁能源使用量与综合能耗总量的比值。计算公式:各清洁能源使用比例(%)=工业企业清洁能源使用量(tce)/工业企业综合能耗总量(tce)×100%。
4.5能源产出率
指园区工业总产值与能源消耗总量的比值,该项指标越大,表明能源产出效率越高。计算公式:能源产出率(万元/tce)=园区工业总产值(万元)/能源综合消耗总量(tce)。
4.6集中供热设施
园区内是否建设集中供热设施,实现园区集中供热可作为加分项。
4.7水资源产出率
指报告期内园区消耗单位新鲜水量所创造的工业产值。工业用新鲜水量:指报告期内企业厂区内用于生产和生活的新鲜水量(生活用水单独计量且生活污水不与工业废水混排的除外),它等于企业从城市自来水取用的水量和企业自备水用量之和。计算公式:水资源产出率=园区工业总产值(万元)/园区工业用新鲜水量(m3)。
4.8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占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包括往年贮存量)的百分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指报告期内企业通过回收、加工、循环、交换等方式,从固体废物中提取或者使其转化为可以利用的资源、能源和其他原材料的固体废物量(包括当年利用往年的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量),如用作农业肥料、生产建筑材料、筑路等。计算公式: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量(t)/(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往年贮存量(t)×100%。
4.9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指工业重复用水量占工业用水总量的百分率。工业重复用水量指报告期内企业生产用水中重复再利用的水量,包括循环使用、一水多用和串级使用的水量(含经处理后回用量)。工业用水总量指报告期内企业厂区内用于生产和生活的水量,它等于工业用新鲜水量与工业重复用水量之和。计算公式: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工业重复用水量(m3)/工业用水总量(m3)×100%。
4.10中水回用率
指园区内再生水的回用量与污水处理厂处理量的比值。其中,再生水(中水)是指二级达标水经再生工艺净化处理后,达到中水水质指标要求,满足某种使用要求的水。计算公式:中水回用率(%)=园区再生水(中水)回用量(万吨)/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量(万吨)×100%。
4.11单位面积土地资源产出
指园区单位工业用地面积产生的工业产值。计算公式:单位面积土地资源产出=园区工业总产值(万元)/园区工业用地面积(km2)
4.12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园区工业总产值比例
园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的工业总产值占园区工业总产值的比值。其中,高新技术企业是指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认定的工业范畴的高新技术企业。计算公式:高技术产业产值占园区工业总产值比例(%)=高技术企业的工业产值之和(万元)/工业园区工业总产值(万元)×100%。
4.13绿色产业产值占园区工业总产值比例
园区内绿色产业产值与园区工业总产值的比值。其中,绿色产业是指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国家能源局印发的《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中确定的产业。计算公式:绿色产业产值占园区工业总产值比例(%)=绿色产业产值(万元)/园区工业总产值(万元)×100%。
4.14循环经济产业链关联度
指园区循环经济产业链上企业总产值与园区总产值之比。计算公式:园区循环化经济产业链关联度=园区循环经济产业链上企业总产值(万元)/园区总产值(万元)
4.15绿色工厂数量
园区内被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绿色制造名单及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绿色制造名单的绿色工厂数量。
4.16采用绿色照明比例
指园区公共设施、道路等采用节能型照明灯具数量占总照明灯具数量的比例。计算公式:采用绿色照明比例=公共设施、道路等采用节能型灯具的数量/园区内公共设施及道路采用的灯具总数量×100%
4.17绿色建筑比例
园区工业建筑中绿色建筑按照《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GB/T 50878),公共建筑中绿色建筑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评价,获得二星及以上评级的建筑。计算公式:绿色建筑比例(%)=绿色建筑面积(m2)/园区建筑总面积(m2)×100%。
4.18绿地率
园区内绿地面积与园区建成区总面积的比值。计算公式:绿地率(%)=园区内绿地总面积(m2)/园区建成区总面积(m2)×100%。
4.19能源在线监测网络覆盖率
能源在线监测网络覆盖率指园区内建立能源在线监测企业数量占园区内重点用能企业总数量的百分比。计算公式:能源在线监测网络覆盖率=建立能源在线监测企业数量/园区内重点用能企业总数量×100%。
4.20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率
指园区内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自愿性、强制性)并通过评估或验收的企业数占企业总数的百分比。计算公式: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率(%)=园区内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评估或验收的企业数(个)/园区企业总数(个)。
4.21单位工业产值废水排放量
指园区单位工业产值排放的工业废水量,不包括企业梯级利用的废水和园区内居民排放的生活废水。计算公式:单位工业产值废水排放量(t/万元)=园区工业废水排放总量(t)/园区工业总产值(万元)。
4.22主要污染物弹性系数
指园区内工业企业排放的各类主要污染物排放弹性系数的算术平均值。其中,主要污染物指从创建基准年到验收年,国家政策明确要求总量减排和控制的污染物。某种主要污染物排放弹性系数,指园区内工业企业排放的某一种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的三年年均增长率与工业产值三年年均增长率的比值。计算公式:某种污染物排放弹性系数=某种污染物排放量创建周期年均增长率(%)/园区工业产值创建周期年均增长率(%);主要污染物排放弹性系数=主要污染物排放弹性系数之和/污染物个数。
4.23碳排放强度
本指标考核园区单位工业产值所排放的二氧化碳。计算公式:碳排放强度(tCO2/万元)=园区碳排放总量(tCO2)/工业总产值(万元)
附件2:
云南省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区评价认定
材料
六、承诺书(承诺提供数据资料的真实准确性)
七、相关支撑证明材料(不限于清单所列材料)
序号 | 名称 | 备注 |
1 | 园区批复文件等 | |
2 | 机构设置、调整及相关批复文件 | |
3 | 相关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应包括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能源管理体系证书) | |
4 | 园区总规划报告(其他片区及行业规划报告等) | |
5 | 年度工作报告 | 近3年 |
6 | 年度环境质量报告书 | 近3年 |
7 | 园区建筑节能总结报告 | 近3年 |
8 | 年度道路及绿地建设报告 | 近3年 |
9 | 园区区规模以上企业能源、水资源消耗情况 | 近3年 |
10 | 园区区规模以上企业年能产值、增加值,产品生产情况 | 近3年 |
11 | 年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自检自查报告 | 近3年 |
12 | 年度工业废弃物利用报告 | 近3年 |
13 | 《园区碳排放清单报告》 | |
14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2021-2025)》 | 所在地 |
15 | 《园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2021-2025》 | |
16 | 《园区产业布局及结构调整总体规划(2021-2025)》 | |
17 | 《低碳工业示范园区建设规划(2021-2025)》 | |
18 | 《园区十四五循环经济规划(2021-2025)》 | |
19 | 《园区十四五节能减排规划(2021-2025)》 | 包括碳达峰实施方案 |
20 | 《园区“十四五”信息化建设方案等》 | 包括智慧园区、数字化建设等 |
21 | 《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 | |
22 | 《园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 |
23 | 《园区水环境及大气环境质量整治提升工作的实施方案》 | |
24 | 《园区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实施方案》 | |
25 | 《园区大气污染防治问责规定》 | |
26 | 《园区全面推行“河道三包”强化河道及支流沟渠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 |
27 | 《园区推行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 |
28 | 《园区突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应急预案》 | |
29 | 《园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 |
30 | 《园区关于鼓励企业开展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建设的意见》 | |
31 | 园区区规模以上企业名单,规模以上企业排污许可证企业名单、重点排污企业名单、重点用水企业名单、省级以上重点耗能单位名单 | |
32 | 园区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ISO5001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情况.以及园区区企业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ISO5001能源管理体系认证通过名单 | |
33 | 《园区关于加快推行企业清洁生产的实施意见》 | |
34 | 近3年园区区清洁生产企业完成情况及通过验收名单 | |
35 | 进3年节能减排考核指标完成文件 | |
36 | 园区内绿色工厂名单 |
云南省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区
申报方案提纲
一、园区概况
主要介绍申报园区的基本情况、园区绿色低碳发展现状、园区重点产业和企业能耗基本情况等内容。
二、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区建设或提升改造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主要介绍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区建设或提升改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三、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区创建总体思路
主要介绍推动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区建设或改造的发展目标、工作措施、工作亮点、保障措施等。
四、重点工程和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