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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迪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迪发改价格〔2021〕27号
来 源
迪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开日期
2021-10-25
迪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迪庆州目录销售电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5 12:22:53
来源:迪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3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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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电网公司迪庆供电局,三县(市)发展和改革局,开发区经贸局: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1〕913号)要求,加快推进电价市场化改革,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电价的机制。现将我州目录销售电价调整如下:

一、取消工商业目录电价

取消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大工业用电和趸售农村用电三类电价类别。

二、保持居民、农业用电价格稳定

居民用电(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用电)、农业用电由电网企业保障供应,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

三、加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

三县(市)发展改革局要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深化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做好政策宣传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查处市场主体价格串通、哄抬价格、实施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行为,电力企业以及地方政府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等行为,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维护良好秩序。

四、执行日期

以上电价调整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迪发改发价格(2021)27 迪庆州电网目录销售电价表.xlsx


迪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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