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支持IPv6/IPv4
+
温馨提示: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12日政府网站群进行无障碍适老化改造,若有异常,敬请谅解!
发文机关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迪政发〔2023〕25号
来 源
迪庆州人民政府
公开日期
2023-07-05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聘任第四任州政府法律顾问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3-07-05 09:59:29
来源:迪庆州人民政府
站群共享
浏览次数:2592
字体:【
分享: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聘任第四任州政府法律顾问的决定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云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州人民政府决定聘任马巍等5名同志为第四任州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具体名单如下:

马  巍 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主任

濮鹤周 云南弘石律师事务所主任

吴培三 云南润泽律师事务所主任

李志春 云南大济律师事务所主任

徐  虹 云南润曦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四任州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任期为三年,自2023年6月1日—2026年5月31日。有关权利和义务由州政府与受聘法律顾问另行签订聘用合同约定。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3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