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迪庆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1号建议的答复
尹志高代表:
您在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案提出的11号建议:《关于加大阳光棚规范整治扶持力度的议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我们仔细研读了您的提案,并进行了充分的讨论,您提出来的在今后要加大对于阳光棚整治的扶持力度的工作建议与我们的当前工作目标任务相一致,我们将在阳光棚规范整治工作中认真参考您的工作建议。下面,我们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谈谈我们的想法,与您共同探讨。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为加快解决全州阳光棚、彩钢瓦房乱象,打造统一、和谐、有序的城乡人居环境,让迪庆城乡特色风貌得到进一步保护、传承和提升。根据州委、州政府统一部署,及时成立州级指导小组,及时开展相关工作。
一是在前期通过发布公告等形式全面暂停阳光棚建设行为,遏制住增量;
二是开展全面排查,摸清了底数,我州阳光棚主要有传统建筑+阳光棚和现代建筑+阳光棚2类。(全州城区阳光棚共计14093栋,乡镇阳光棚共计4441栋。香格里拉城区阳光棚9098栋,独克宗古城阳光棚350栋。)
三是加快制定方案。经多次征求州、县相关部门意见,形成《迪庆州阳光棚专项治理工作指导意见》,同时,委托第三方编制了《迪庆州阳光棚风貌整治与建设管理技术导则》,先后征求省住建厅以及州、县相关部门意见以及召开专家技术咨询会、专家审查会。5月23日召开阳光棚整治工作领导小成员单位会议,讨论了《指导意见》和《导则》,目前已完成报批稿。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出台方案。5月30日前出台《迪庆州阳光棚专项治理工作指导意见》《迪庆州阳光棚风貌整治与建设管理技术导则》。
(二)试点先行。6月10日前,各县(市)结合自身实际,依照《导则》出台实施方案。严格落实王宁书记“要求加强领导、先行试点”的指示要求,按照典型引路法,在三个区域内分别选择不同类型阳光棚进行试点改造。6月30日,分析研判试点情况,总结经验,不断优化完善导则,提高指导性、针对性。
(三)引导群众。充分利用各种媒体,依托基层组织力量,全面深入宣传阳光棚整治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正确引导群众,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阳光棚专项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
(四)资金保障。积极多渠道筹措资金,按照“对改造建成的阳光棚的资金,政府不要全拿钱”的指示要求,想方设法筹措资金,保障政府资金需求。
(五)循序渐进。按照重点、次重点、一般的顺序分级、分类依次推进,整治和管控力度依次从强到弱,整治时序从先到后。
(六)健全机制。统筹州、县(市)各相关部门力量,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将阳光棚治理工作纳入政府“一月一调度”工作日程,定期研判、挂图作战、对表推进,并按照时间节点采取“任务清单+责任制”方式倒排时间表,全力推进相关工作。
(七)后期管控。审批新建房屋项目涉及阳光棚建设工程的,行业监管部门将阳光棚纳入项目整体规划方案设计内容中,并作为规划审批的前置条件。
(八)加强立法。按照《迪庆州五年立法规划(2022-2026)草案》要求。根据部门职责已建议逐步启动起草《迪庆藏族自治州历史文化名城名村名镇名街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及《迪庆藏族自治州传统建筑风貌保护条例》的工作。
阳光棚整治工作关乎迪庆州的人民的日常生活,对阳光棚的整治不光是为了给居民带来更好更安全的生活,更是为了保护我们高原藏族民居建筑特色,保持我们的城市风貌,在日后的工作中始终把阳光棚整治作为推进城市风貌治理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迪庆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1日
联系电话:13988729993 联系人:斯南江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