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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州医疗保障局)

索引号
MB1987900R/202100191
文  号
来 源
州医保局
公开日期
2021-12-30
迪庆州全面完成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
发布时间:2021-12-30 14:40     浏览次数: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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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迪庆州医疗保障局联合卫生健康、财政等部门,以现行云南省医疗服务价格及其修订项目为基础,按照有升有降的原则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实行“一州一策”。重点调整提高体现技术劳务价值、比价关系不合理的手术、诊疗、康复、中医、病理等项目价格,适当倾斜妇幼保健、儿童、传染病、精神病等承担公共卫生职能的医疗机构开展项目,降低利用仪器设备开展的检查治疗和检验类项目价格,逐步理顺比价关系,促进医疗服务收入在医疗总收入中的比例提高。一是理顺全州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比价关系,合理拉开州级与县级的差距。县级医疗服务项目按照低于州级项目收费标准的15%进行定价,其中个别医技诊疗类项目州县两级医疗机构按同一标准执行。二是按照全州分级统一的原则,兼顾州县及基层医疗机构,按照医疗机构实际实施的医疗服务项目进行拟调项目筛选。三是支持县级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州级开展但县级暂时未开展的项目,本次调整一并制定县级收费标准,充分发挥医疗服务价格对医疗就诊行为的引导作用,引导患者合理就医,积极推进分级诊疗。

根据成本调查和数据测算,结合医疗机构目前开展的医疗服务项目基本调查情况,全州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62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予以补偿,上调项目49项,其中诊查类3项、护理类1项、注射类6项、治疗类27项、手术类9项、中医及民族医3项;下调项目13项,其中检验类5项、影像类8项,综合测算后补偿率为103%。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对全州公立医疗机构补偿62.21万元,实现对公立医疗机构因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减少的收入完全补偿。根据数据测算,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将增加医保基金支出约101.82万元,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医保基金将减少支出约62.21万元,增减抵消后,医保基金支出总体将增加约39.61万元,医保基金总体可承受。此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调增的项目是技术劳务治疗项目为主,调减的项目是检查检验项目。调减项数不多但发生频次很高,有利于降低广大就医群众的负担。对门诊患者而言,进行大型设备检查和检验的患者费用下降较大;对住院患者而言,不同疾病患者费用有降有升,比如使用高值耗材较多的病种,医疗费用将有所下降;以技术劳务治疗项目为主的病种,医疗费用将有所增加,但因调价项目全部纳入医保支付,患者实际支出变化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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