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40000235700800000
附件1
迪庆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迪庆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迪庆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迪庆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制定迪庆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和保护总体规划及分步实施计划;
2.具体组织我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的挖掘、抢救、研究、保护和整理工作;
3.认真组织开展全州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地记录,建立档案、数据库;
4.负责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和传承人的申报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级、省级、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评审标准,指导申报文本修改,进行科学的基础认定;
5.加强全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和保护工作,对普查成果和代表作名录进行综合分析,对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提炼研究课题,组织课题申报工作;
6.建立专业化的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联络机制,开展资源在地区间的横向交流,挖掘资源优势;
7.调动社会力量,利用各种有效渠道,深入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宣传工作;
8.负责对全州基层非物质文化遗产从业人员的指导和业务培训;
9.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布置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工作,并报告工作计划和实施情况。
10.负责落实好《迪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的实施方案及单项项目方案编制、实施,确保规划落到实处;
11.积极向上级部门和地方政府争取非遗保护经费,争取社会各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支持,确保全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实效。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业务部、传承培训部、资料管理部。
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迪庆藏族自治州文化和旅游局。
(三)重点工作概述
负责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和传承人的申报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级、省级、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评审标准,指导申报文本修改,进行科学的基础认定。落实国家级迪庆民族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形成省、州、县(市)三级工作上下联动、互相配合机制,将整体性保护、整体性治理的理念融入保护实验区建设工作的日常,积极发动非遗传承主体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到保护实验区的工作中来,统筹协调文化生态平衡,实现了多元主体协同保护迪庆非遗的新探索、新尝试、新局面。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在职实有1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247804.9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247804.94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4920786.25元对比增加2327018.69元,增长率为47.29%,主要原因:2025年州本级预算金额为4485673.27元,与上年持平,增长部分为2024年“迪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资金”中央部分结转金额为2562131.67元,省级项目资金2000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247804.94元,其中:本年收入4485673.27元,上年结转收入2762131.67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485673.2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4920786.25元对比增加2327018.69元,增长率为47.29%,主要原因:2025年州本级预算金额为4485673.27元,与上年持平,增长部分为2024年“迪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资金”中央部分结转金额为2562131.67元,省级项目资金200000.00元。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247804.9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247804.94元,其中:基本支出3725673.27元,与上年4010786.25元对比减少了285112.98元,增长率为-7.11%,主要原因:2025年预算人数比2024年减少1人,人员类预算对应减少;项目支出3522131.67元,与上年910000.00元对比增加了2612131.67元,增长率为287.05%,主要原因:2025年州本级项目预算资金为760000.00元,与上年910000.00元相比减少了150000.00元,增长率为-16.48%,主要原因:国家级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资金州级配套由上年40万元下降为30万元,迪庆州常态化展演由上年的5万元下降为0万元;结转了2024年“迪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资金”中央部分结转金额为2562131.67元,省级项目资金200000.00元,上年结转金额为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800.00元,用于单位办公取暖费(水电费);
2070111文化创作与保护6276263.88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类、社会保险类、公用经费类、迪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资金州级补助、迪庆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资金中央补助、省级非遗项目资金;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6103.2元,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600.00万元,用于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72459.80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缴费;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91978.56万元,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990.58元,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大病医疗补助(事业)、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事业));
2210201住房公积金296608.92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其他住房公积金缴费。
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部门不存在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迪庆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元,较上年减少7000.00元,下降1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迪庆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迪庆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减少7000.00元,下降1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迪庆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项目名称
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传习补助经费
二、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管理办法》、《迪庆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三、项目实施单位
迪庆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四、项目基本概况
截止目前共评审了六批次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共115人。
五、项目实施内容
传承人传承内容涉及的有:1、传统美术、音乐、舞蹈、戏剧;2、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3、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4、传统体育和游艺;5、传统口头文字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6、集中反映各民族生产、生活的传统民居建筑、服饰、器皿、用具等;7、濒临失传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8、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
六、资金安排情况
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补助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文化生态保护区等开展保护传承活动发生的支出。于2023年起传承人传习补助上调为每人每年4000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按年初签订的传承协议每人每年至少带徒1-2人,于2025年12月前完成实施。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妥善保存相关的实物、资料;配合自治州、县(市)文化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益性宣传等活动。
八、项目实施成效
目前有效提高了传承人群的增加及传播普及率,使传承项目得到了延续,非遗传承人群增长率、非遗保护与传承受益公众增长率、社会参与非遗保护与传承渠道均得到提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部门预算:是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的涵盖部门各项收支的综合财政计划。主要包括:收入、基本支出和项目预算等内容。
基本支出预算的编制:各部门要根据国家现有的经费政策和规定测算本部门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要按照预算年度所有因素和事项,分别轻重缓急测算每一级科目支出需求。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和社会保障费等。人员经费预算应按机构编制主管部门批准的人员编制内的实有人数和国家规定的工资、津贴、补贴标准测算。公用经费包括公务费、小型设备购置费和修缮费、业务费和业务招待费等。各部门和单位应根据现有的公共资源情况和业务工作性质,按照财政部核定的公用经费单项定额标准和调整系数测算、编制。
项目预算的编制: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中的大型修缮费、购置费等;列入部门预算中的国家专门设立的事业发展项目支出;基本建设、挖潜改造、科技三项费用、支援农村生产性支出等建设性专项支出。部门申报项目时要进行可行性论证,对提出的项目从技术、财务、成本费用、组织机构、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分析,并列入项目备选库,财政部根据各部门事业发展需要和国家财力可能统筹安排。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迪庆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迪庆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资产总额857021.92元,其中,流动资产26157.92元,固定资产727364.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03500.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了59878.0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8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4
迪庆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5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
文本公开
项目名称
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传习补助经费
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管理办法》、《迪庆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项目实施单位
迪庆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项目基本概况
截止目前共评审了六批次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共115人。
项目实施内容
传承人传承内容涉及的有:1、传统美术、音乐、舞蹈、戏剧;2、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3、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4、传统体育和游艺;5、传统口头文字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6、集中反映各民族生产、生活的传统民居建筑、服饰、器皿、用具等;7、濒临失传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8、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
资金安排情况
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补助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文化生态保护区等开展保护传承活动发生的支出。于2023年起传承人传习补助上调为每人每年4000元。
项目实施计划
按年初签订的传承协议每人每年至少带徒1-2人,于2025年12月前完成实施。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妥善保存相关的实物、资料;配合自治州、县(市)文化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益性宣传等活动。
项目实施成效
目前有效提高了传承人群的增加及传播普及率,使传承项目得到了延续,非遗传承人群增长率、非遗保护与传承受益公众增长率、社会参与非遗保护与传承渠道均得到提升。
监督索引号533400002357008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