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回国定居申请条件
根据国务院侨办、公安部、外交部关于印发《华侨回国定居办理工作规定》的通知, 华侨申请回国定居,拟定居地为原户籍注销地的,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在国内连续居住一定时间;
(二)有稳定生活保障和合法固定住所。
拟定居地为非原户籍注销地的, 除符合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拟定居地所属省、市级人民政府侨务部门和公安机关联合制定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