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不放松 战时更严格
迪庆州司法局多措并举扛好社区矫正对象管理服务工作责任
社区矫正对象是指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并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由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乡镇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
自“新冠”疫情发生以来,社区矫正对象成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对象之一,迪庆州司法局高度重视,强化措施,精心部署,切实做到严管与厚爱相融,管理与服务并举,坚决扛起社区矫正对象管理服务工作责任。
一是全面排查,掌握底数。 对全州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全面细致排查,特别是对春节期间请假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仔细排查,逐一登记在册。
二是从严审批,严格防护。全州所有社区矫正机构暂停请假外出审批。对维西县中路乡湖北籍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回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回家过年进行重点管控,因发生疫情未能按时销假,经本人提出申请延期,有关部门已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报备批准,并由中路乡司法所工作人员每日对其进行三次电话问询,要求其严格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安排,接受疫情管控各项规定措施,并要求其每日通过微信定位、视频及时向司法所工作人员报告行踪及身体状况。
三是加强监管,强化措施。加强风险隐患排查,严格落实监管制度,确保对全州社区矫正对象底数清、情况明,防止脱管漏管。疫情防控期间,暂停集中报到、集中学习、集中劳动等聚集性活动,运用社区矫正监管定位平台、微信视频和电话咨询等方式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日常动态,并强化跟踪、分析和应对处置,做到每日知其行动轨迹、身体状况,并做好相关的痕迹资料,确保社区矫正对象在管在控。
四是主动宣传,强化引导。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自我保护、自我防护宣传力度,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加大对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引导教育社区矫正对象尽量避免到人员密集的场所活动,减少探亲访友和亲朋聚会,及时了解疫情相关信息,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五是按时报告,强化值守。强化节日期间应急值守,指定专人实行每日报送动态情况,严格执行重大情况请示报告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做到防范有力,处置迅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