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开展特赦专项工作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做好部分服刑人员特赦工作,依法准确释放和衔接四类服刑人员,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的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特赦令》,迪庆州司法行政机关高度重视,全面落实特赦专项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成立了特赦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特赦专项工作评审委员会,强化责任,明确分工。在特赦过程中,迪庆州司法局与各县(市、区)司法局充分沟通交流,认真指导,要求实时汇报特赦工作进展情况和出现的问题,并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强化宣传摸排。全州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开展、宣传特赦专项工作,依托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走访、开展集中教育学习、公益劳动等工作,向社区服刑人员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特赦令》内容,充分关注社区矫正人员及其家属的感受,做好特赦的法律和政策解释工作,疏导社区矫正人员及其家属的困惑和不解,积极争取其理解与支持。同时也向不符合特赦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解释,对情绪有波动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心理辅导,使其端正态度认真服法,践行依法治国理念和人道主义精神。各基层司法所详细摸排每位服刑人员身份信息,对是否符合特赦条件进行审核,确保细之又细,不错赦一人,不漏赦一人。
加强沟通协作。加强与公、检、法等相关部门的协调联系,就拟特赦服刑人员罪行种类、刑罚执行情况与检察院细致探讨,听取检察机关的建议,全方位提高筛选特赦人员的准确性,以达到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严格评审上报。经筛选评估出两名符合此次特赦条件的社区矫正人员,上报迪庆州特赦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根据上报材料于2019年8月16日对两名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是否符合特赦条件开展了评审会议。会议上,各评审委员积极发表意见建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特赦令》内容一致同意两名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符合特赦条件,同意特赦。
截至目前,全州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特赦令》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办理,目前已顺利完成两名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特赦材料的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