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加快推进立法进程,2019年7月 4日,迪庆州人大组织召开《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立法工作推进会。会议由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徐主持,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桂芝、州人大相关委室和州司法局、州林草局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应邀出席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了州司法局和州林草局关于《条例(草案)》开展情况的报告;州司法局就开展立法中存在的问题、难点和焦点作了汇报;对下一步如何推进立法项目的安排部署进行了汇报。肖徐副主任指出,《条例(草案)》自列入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以来,州司法局和州林草部门克服机构改革、任务重、时间短的困难,有序推进立法工作。他强调,要做到“三个确保”:一要确保有专抓队伍。州林草局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明确牵头负责人员。州人大农工委、法制委要提前介入,细化分工,全力以赴抓好《条例(草案)》立法的后期工作。二要确保配合沟通衔接顺畅。起草部门要加强对各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对立法中出现的困难问题,及时协调沟通,尽快研究解决;对每一阶段工作任务要心知肚明,对进度缓慢的工作要适时进行调度。三要确保高质量完成。在研究制定相关条款时,既要严格遵循上位法规定,也要主动站在迪庆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促进绿色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去考虑和把握,确保条例能够立得住、真管用、可操作。
余桂芝副主任就《条例(草案)》的文本提出许多意见和建议。
王钟桦副局长就《条例(草案)》实地立法调研和起草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建议,指出下一步,将开展立法调研,并将广泛征求意见,听取基层对《条例(草案)》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