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玉峰同志督察通甸河维西段
河长制落实情况
6月20日,州委常委、州人民政府副州长、通甸河(维西段)州级河长哈玉峰同志深入维西县维登乡,采取不定点实地查看、调查询问、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等方式,实地督查通甸河(维西段)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维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素娇、维登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孙进仕参加督查活动。
通甸河发源于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通甸乡东南部老君山西麓和西南部黄木箐,两条支流至通甸街南面约1公里处相汇,由东南向西北方向经河边村流入兰坪县河西乡境内,至白龙热水塘村后折向西南,经兰坪县中排乡碧玉河村、维西县维登乡小甸村注入澜沧江。通甸河全长约81.4公里,流域面积1388平方公里,下游流量在1.5立方米/秒至150立方米/秒之间,河床宽5—40米左右,多年平均产水量15.25亿立方米,水能资源蕴藏量为2148千瓦,是沿河农田电力工业用水的主要水利资源,其上游建有通甸河电站和河西电站。全河流经4个乡,各有称谓:通甸段称通甸河,河西段称河西河,中排段称碧玉河,维登段称小甸河。因发源于通甸乡境内,现统称通甸河。
云南省落实河长制工作以来,怒江州兰坪县、迪庆州维西县将通甸河纳入河长制工作管理重点,逐级设立、州、县、乡、村级四级河长,明确目标任务,靠实监管职责,强化工作措施,通甸河河长制工作落实有序推进。
哈玉峰同志强调,州、县、乡、村四级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落实河长制工作对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绿色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战略思想,按照中央、省、州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和积极践行五大新发展理念,切实强化“四个意识”,严格河流污染防治和执法监管,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河道、水域岸线,擅自取水排污、非法倾倒生活垃圾及废弃物等破坏河流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
哈玉峰同志要求,要充分发挥各级河长职能作用,严履职、尽好责,特别是村级河长要站好岗、放好哨,对于偷排偷放、非法开采和倾倒垃圾等问题要及时制止、及时汇报。要积极探索河流监控系统建设、村级河长补贴落实、临河村庄生活污水排放处理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充分调动广大群众支持参与落实河长制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河长制工作深入持久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