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钦县司法局组织全县社区服刑人员
开展集中警示教育及公益劳动活动
为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管理,强化社区服刑人员的身份意识,进一步提高社区服刑人员的法治观念,有效杜绝和减少重新犯罪。5月15日,德钦县司法局组织全县社区服刑人员开展集中警示教育及公益劳动活动。省司法厅刑罚执行一体化派驻迪庆工作队队长杜贤,州司法局社区矫正科科长取扎,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叶文彬,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科、各基层司法所负责人及全县社区服刑人员共40余人参加了活动。
在集中教育学习会上,州司法局社区矫正科科长取扎通报了我州目前的社区服刑人员情况,及2012年至今违反社区矫正规定收监执行的情况,并用发生在我州重新犯罪的典型例子警戒社区服刑人员提升法治意识,牢记自己特殊身份,端正态度,摆正位置、积极改造,珍惜来之不易的自由。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叶文彬结合我县两起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而被收监执行的案例,警戒社区服刑人员明确罪犯身份,正确对待刑期,坚决服从司法所的监督管理,认真遵守社区矫正各项法律和规章制度。会上还对4名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警告处理,并以社区服刑假释人员现身说法的方式,向其他社区服刑人员讲述“高墙内”和“高墙外”的差异,告诫其他社区服刑人员好好珍惜现在矫正的机会,自觉接受司法所监管。
会后,组织全县社区服刑人员前往德钦县看守所进行现场警示教育。在看守所民警的带领下,社区服刑人员参观了办案区、收押室、会见室、牢房,参观过程中看守所民警结合看守所特有的教育警示功能进行一一讲解,使服刑人员真切体验到高墙内外的生活。
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德钦县司法局在政法小区景观水塘,组织全县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清理水塘淤泥、打扫卫生等公益劳动,让社区矫正人员切实履行并喜欢上公益劳动,培养矫正对象的公益劳动意识、服务意识,使他们在劳动过程中享受完成社会公德和社会责任所带来的快乐。
通过丰富的社区矫正集中教育内容及公益劳动,强化了社区服刑人员的身份意识,提高社区服刑人员的知法守法意识,培养社区服刑人员的社会责任感,切实提升社区矫正实效。社区服刑人员纷纷表示,在日后的社区矫正中,会提高思想认识、端正态度、严格遵守各项规定,珍惜社区矫正这一来之不易的机会,积极参与公益劳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回报社会,争做对社会有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