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索引号
MB1680968E/202000036
文  号
来 源
州市场监管局
公开日期
2020-06-02
安全头盔伴你行(消费警示)
发布时间:2020-06-02 10:20     浏览次数:4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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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 “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全面开展,迪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对如何购买合格安全头盔发布消费警示:

消费者购买摩托车头盔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1、头盔内侧必须装有防冲击衬垫,与头部吻合的表面衬垫材料为稀网眼衬布,应具有吸汗和吸收头部油脂的作用。此外,衬垫上应开有深度在10MM以上的通气槽,以使头盔内空气流通。

2、摩托车头盔选择颚带应柔软,子母扣及其他坚硬突出物不应超出体外表面5MM。

3、摩托车头盔选择戴上头盔应有轻盈、舒适的感觉,头盔重量不宜超过2KG。

4、头盔应不闭塞、不闷气、视野开阔清晰,无遮蔽,静止状态下视野角度不小于105度。

5、戴上头盔时就能清楚地听到并分辨出来自各个方向的声音,且行驶中不应有震动和其它杂音。

6、头盔内部应具有良好的通风和保暖装置,且能防尘、防虫、防水等。

7、头盔应具有良好的反光性和抗热辐射性,突出明显的醒目色彩。

8、头盔风镜镜片清晰无色,韧性好不易破碎,以确保车手的视力不受影响。

9、头盔材料应以玻璃纤维层压结构最好。

10、消费者在选购头盔时应检查摩托车头盔是否符合gb811-2010标准和是否属于3C强制认证产品,购买其它类别头盔是否属于“三无产品”、商家是否存在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行为以及是否履行“三包”义务等情况。

同时,各生产、经营者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明码标价,严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严禁相互串通、趁机涨价;严禁不履行价格承诺、价格欺诈。除生产自用外,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存储周期,囤积居奇,造成市场供应紧张,扰乱市场秩序。

迪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当您在消费或接受服务时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如果不能自行协商解决,请及时向迪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887-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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