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任务时间  | 牵头部门  | 协同部门  | 抽查类别  | 检查对象  | 抽取方式  | 实施检查层级  | 检查方式  | 待抽查对象 总户数  | 抽查比例  | 预估抽查户数  | 备注  | 
一、全省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  | |||||||||||||
1  | 新设企业和失信企业登记信息和公示信息抽查(一季度)  | 2020年1月-3月  | 信用监管处  | 
  | 登记事项检查  | 1.重点检查2019年新设立的市场主体;2.重点检查被列异列严的市场主体。3.2019年被一般程序立案处罚的企业  | 由省局统一抽取检查对象,分派至省、州(市)、县(区)  | 省、州(市)、县(市、区)分级随机匹配人员实施检查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核查 
  | 1.2019年新设立企业约10万户,个体约40万户;2.被列异列严企业约8万户,个体约40万户;3. 被立案处罚企业约1.4万户  | 1.2019年度新设立企业的5%,个体2%;2.被列异列严市场主体的1%;3.被立案处罚企业的5%  | 1.企业约5000户,个体约8000户;2.企业约800户,个体约约4000户;3.企业约700户;合计约:企业6500户,个体12000户,共计:18500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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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示信息检查  | ||||||||||||
未年报企业登记信息和公示信息抽查(二季度)  | 2020年4月-6月  | 
  | 登记事项检查  | 重点检查未报送2019年度年报的市场主体  | 未年报市场主体企业约30万户,个体约100万户  | 未年报市场的3%  | 企业约9000户,个体约30000户,共计:39000户  | ||||||
  | 公示信息检查  | ||||||||||||
企业登记信息和公示信息不定向抽查(三、四季度)  | 2020年7月-10月  | 
  | 登记事项检查  | 一般检查2019年12月31日前设立市场主体  | 全省存续的企业约75万户,个体约250万户  | 企业2%,个体1.5%  | 企业约15000户,个体约37500户,共计:52500户  | ||||||
  | 公示信息检查  | ||||||||||||
2  | 直销行为检查  | 2020年1月-12月  | 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处  | 
  | 重要变更、直销员报酬支付、信息报备和披露的情况检查  | 直销企 业  | 在滇直销企业分支机构全覆盖  | 省局联合昆明市局开展适时检查、其他州(市)自行安排对直销企业专卖店、服务网点实施检查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核查  | 13家在滇直销企业  | 100%  | 13家在滇直销企业全覆盖  | |
3  | 教育收费行为检查  | 2020年3月-9月  | 价格监督检查处  | 
  | 价格行为检查  | 辖区内公办、民办大、中、小学、幼儿园  | 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管机关抽取检查对象  | 省、州(市)、县(市、区)分级随机匹配人员实施检查  | 现场检查  | 省、州(市)、县(市、区)分级建立抽查对象名录库  | 50家以内的按10%抽取且抽取家数不低于1家;50—70家的按5%—8%抽取;70家以上的按3%—5%抽取  | 根据名录库数量及抽查比例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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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价格行为检查  | 2020年2月-8月  | 
  | 价格行为检查  | 辖区内医疗服务机构  | 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管机关抽取检查对象  | 省、州(市)、县(市、区)分级随机匹配人员实施检查  | 现场检查  | 省、州(市)、县(市、区)分级建立抽查对象名录库  | 抽查比例不低于10%,原则上随机抽取2家  | 根据名录库数量及抽查比例确定  | |||
国有景区价格行为检查  | 2020年7月-9月  | 
  | 价格行为检查  | 辖区内国有景区  | 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管机关抽取检查对象  | 省、州(市)、县(市、区)分级随机匹配人员实施检查  | 现场检查  | 省、州(市)、县(市、区)分级建立抽查对象名录库  | 按50%比例抽取且抽取家数不低于1家  | 根据名录库数量及抽查比例确定  | |||
4  | 电子商务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 2020年4月-11月  |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  | 
  | 电子商务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 经我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 由省局统一抽取检查对象,分派至州(市)、县(市、区)进行检查  | 州(市)局、县(市、区)局按登记机关随机匹配人员实施检查  |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28户  | 100%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28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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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拍卖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  | 2020年7月31日前  | 消费者环境建设指导处  | 拍卖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  | 企业  | 由省局统一抽取检查对象,分派至州(市)、县(市、区)进行检查  | 州(市)局、县(市、区)局按登记机关随机匹配人员实施检查  | 现场检查  | 全省拍卖企业约900户  | 40%  | 抽查拍卖企业约360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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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经营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  | 2020年7月31日前  | 文物经营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  | 企业、 个体工商户  | 全省文玩、古玩、文博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预计1998户  | 40%  | 抽查企业、个体工商户预计799户  | |||||||
6  | 广告行为检查  | 2020年4月-9月  | 广告监管处  | 
  | 广告发布登记情况的检查  | 广告发布登记单位  | 由省局统一抽取检查对象,分派至州(市)、县(区)  | 按登记机关随机匹配人员实施检查  | 现场检查  | 广告发布登记单位约200户  | 省级、昆明市级广告发布登记单位的10%,其余州市广告发布登记单位100%  | 广告发布登记单位约100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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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主发布相关广告的审查批准情况的检查  | 近三年申请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企业  | 按监管单位随机匹配人员实施检查  | 近三年申请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企业约200户  | 10%  | 近三年申请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企业约20户  | ||||||||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  | 广告经营者、发布者  | 按监管单位随机匹配人员实施检查  | 广告经营者、发布者约7万户  | 1%  | 广告经营者、发布者约700户  | ||||||||
7  | 生产领域产品(总局、省局重点监管目录)质量监督抽查  | 2020年3月-12月  | 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  | 
  | 生产、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 企业成品仓库内的待销产品  | 由省局统一组织、检验机构抽取检查对象,州(市)、县(市、区)配合  | 省局、检验机构、州(市)局、县(市、区)局按登记机关随机匹配人员实施检查  | 抽样检测  | 获证企业约500户  | 正常状态企业的5%(获证企业)  | 企业约25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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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 
  | 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 获证企业约450户  | 企业约23户  | |||||||||
8  | 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  | 2020年1月-12月  | 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  | 
  | 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  | 一般风险食品生产企业  | 州(市)局抽取检查对象  | 州(市)局随机匹配人员实施检查  | 现场检查  | 各州(市)局一般风险食品生产企业  | 5%  | 各州(市)局一般风险食品生产企业  |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四、实施最严格的监管(十)严把食品加工质量安全关。在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基础上,对一般风险企业实施按比例“双随机”抽查,对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检查,对问题线索企业实施飞行检查  | 
食品生产企业有因检查  | 2020年2月-12月  | 
  | 食品生产企业有因检查  | 高风险和问题线索食品生产企业  | 省局抽取检查对象  | 省局抽取,随机匹配人员实施检查  | 现场检查  | 高风险和问题线索企业约250户  | 10%  | 企业约25户  | |||
9  | 食品经营许可资质(一季度)  | 2020年1月-3月  | 食品餐饮安全监管处  | 
  | 食品经营许可资质检查  | 餐饮服务食品经营单位  | 省、州(市)、县(市、区)随机抽取 
  | 省局、州(市)局、县(市、区)局按登记机关随机匹配人员实施检查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核查 
  | 餐饮服务单位约 23万户  | 餐饮服务食品经营单位大于或等于5%  | 餐饮服务食品经营1.15万户餐饮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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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型、大型餐饮服务单位日常监督检查(二季度)  | 2020年4月-6月  | 
  | 对特大型、大型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经营日常监督检查  | 重点检查新设立的特大型、大型餐饮服务单位  | 特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大型餐饮服务单位  | 特大型、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大于或等于5%  | 餐饮服务特大餐饮企业约500 户;大型餐饮企业2000户  | ||||||
在网络第三方平台运营的餐饮服务单位实体店及资质(三季度)  | 2020年7月-9月  | 
  | 在网络第三方平台运营的餐饮服务单位实体店  | 重点检查在网络第三方平台运营的餐饮服务单位  | 在网络第三方平台运营的餐饮服务单位  | 在网络第三方平台运营的餐饮服务单位大于或等于5%  | 在网络第三方平台运营的餐饮服务单位5000户  | ||||||
  | 在网络第三方平台运营的餐饮服务单位资质  | ||||||||||||
10  | 食品安全抽检监测  | 2020年1月-11月  | 食品抽检处  | 
  | 食品抽检  | 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的食品  | 由州(市)、县(区)、所市场监管人员随机抽样  | 州(市)局、县(市、区)局、市监管所  | 随机抽样  | —  | —  | 完成国抽监督抽检完成9512批次,国抽风险监测1013批次;省抽10000批次;评价性抽检3060批次;食用农产品34000批次。(按总局计划安排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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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检查  | 2020年1月-12月  | 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处  | 
  | 1.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监督检查;2.食用农产品销售者监督检查  | 1.一般检查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主体;2.重点检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主体  | 由省局统一抽取检查对象,分派至省、州(市)、县(市、区) 
  | 省局、州(市)局、县(市、区)局按登记机关随机匹配人员实施检查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核查  | 1食用农产品零售市场主体约1496家;2.农产品批发市场约63家  | 5%  | 1食用农产品零售市场主体约75家;2.农产品批发市场约3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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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2020年1月-12月  | 
  | 校园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者5%抽取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核查  | 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约17081户(动态数字)  | 5%  | 获证校园及周边经营户855户  | |||||
  | 高风险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风险等级为B、C、D级的食品销售者1%抽取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核查  | 风险等级为B、C、D级的食品销售者约为127051户  | 1%  | 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等级为B、C、D级的食品销售者1270户  | |||||||
  | 一般风险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风险等级为A级的食品销售者1%抽取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核查  | 风险等级为A级的食品销售者约为84700户  | 1%  | 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等级为A级的食品销售者85户  | |||||||
  | 网络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50%抽取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核查  |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约2户  | 50%  |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1户  | |||||||
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2020年1月-12月  | 
  | 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者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核查  | 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约18949家  | 5%  | 947家  | |||||
  | 保健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保健食品销售者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全省保健食品零售市场主体约38564家  | 5%  | 1928家  | |||||||
12  |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 2020年6月-11月  | 特种设备处  | 
  | 生产许可证检查(证后监管)  | 2020年5月31日前获证的许可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  | 由省局统一抽取检查对象,通过购买服务由特种设备技术机构具体实施  | 承担抽查任务的特种设备技术机构随机匹配省局执法(专家)库人员实施检查  | 现场检查和书面检查相结合  | 约319家,根据抽取时审批发证机构提供的在许可有效期内的生产单位总数  | 大于许可有效期内企业的10%  | 约40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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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2月  | 
  | 特种设备现场使用安全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 各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抽取检查对象,分派至州(市)、县(区)  | 州市局、县区局随机匹配当地执法(专家)库人员实施检查  | 现场检查  | 约70950家  | 不低于5%  | 约3550家  | ||||
13  | 制造、修理、销售(包括进口)计量器具和型式批准监督检查  | 2020年1月-3月  | 计量处  | 省计量院  | 制造、修理、销售(包括进口)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 1.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2.重点检查计量器具生产企业  | 由省局统一抽取检查对象并组织实施,相关州(市)、县(市、区)参与  | 省局组织实施检查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1.生产企业约40户;2.经销企业约50户  | 1.正常状态生产企业的30%;2.经销企业的20%  | 1.企业约12户; 2.经销企业10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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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式批准监督检查  | |||||||||||||
在用强检计量器具监督检查和生产、销售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C标志”使用生产企业计量监督专项抽查  | 2020年6月-10月  | 省计量院  | 在用强检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 1.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2.重点检查涉及民生计量单位及其经营者  | 州(市)、县(区)组织实施。由省局统一抽取部分州(市)、县(市、区)检查对象,组织监督检查  | 州市局、县区局实施检查,省局组织监督检查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抽样检查  | 1.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约11万户。2.生产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生产企业约6000家;3. 区域内监督抽查重点单位约110000户  | 1.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的5%;2.生产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生产企业约5%;3.监督抽查重点是区域内单位的0.1%  | 1.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约5500户;2.生产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生产企业约300家;3.监督抽查单位约110户  | |||
生产、销售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C标志”使用生产企业计量监督专项抽查  | |||||||||||||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计量检定机构监督检查  | 2020年7月-9月  | 省计量院、州(市)检测中心  |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计量检定机构监督检查  | 法定、授权计量技术机构  | 由省局统一抽取检查对象并组织实施,相关州(市)、县(市、区)参与  | 省局组织实施检查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计量技术机构(单位)30家,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约1200项  | 对象机构(单位)的50%;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10%  | 15家机构(单位);120项计量标准  | |||
法定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 2020年3月-6月  | 
  | 法定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 宣传出版、文化教育、市场交易等领域  | 州(市)、县(市、区)抽取检查对象并组织实施  | 州(市)、县(市、区)组织实施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单位约600家  | 20%  | 120家单位  | |||
能源计量监督检查(含:能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和水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 2020年6月-10月  | 省计量院、州(市)检测中心  | 能源计量监督检查  | 企业 、事 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  | 州(市)抽取检查对象并组织实施  | 州(市)组织实施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1.重点能耗单位700家;2.涉及能效标识产品的生产企业78家、经销企业300家;3.涉及水效标识产品的经销企业约200家  | 20%  | 约255家单位  | |||
能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 |||||||||||||
水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 |||||||||||||
14  | 团体标准随机抽查(二季度、三季度)  | 2020年4月-9月  | 标准处  | 
  | 市场类标准监督检查  | 一般检查在抽取时在平台自我声明公开的团体标准  | 由省局统一抽取检查对象,委托技术机构检查,技术机构检查结论下发至州(市)局  | 省局、州(市)局、县(市、区)局实施检查  | 书面检查、网络 
  | 自我声明公开的团体标准约130项  | 5%  | 团体标准约7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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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标准随机抽查(二季度、三季度)  | 2020年4月-9月  | 
  | 市场类标准监督检查  | 一般检查在抽取时在平台自我声明公开标准的企业  | 自我声明公开标准的企业约2700户  | 5%  | 企业约135户  | ||||||
15  | 认证活动和认证结果检查  | 2020年3月-10月  | 认证监督管理处  | 
  | 自愿性认证活动及结果合规性、有效性的检查  | 管理体系认证活动  | 由省局统一抽取检查对象,分派至省、州(市)、县(市、区) 
  | 省局、州(市)局、县(市、区)局按登记机关随机匹配人员实施检查 
  | 现场检查 
  | 7976个获证组织  | 2%  | 160个获证组织  | 
  | 
  | 强制性产品认证、检验检测活动及结果的合规性、有效性的检查  | 强制性认证获证组织  | 495个获证组织  | 20%  | 100个获证组织  | ||||||||
获证产品有效性抽查  | 
  | CCC认证产品认证有效性抽查  | 市场在售CCC认证产品  | 省局抽取检查对象  | 省局随机匹配人员实施检查  | 现场检查、抽样检测  | 50批次(昆明市场主要批发、零售企业抽样)  | 100%  | 50批次  | ||||
  | 有机认证产品认证有效性抽查  | 市场在售或获证组织成品仓库内的待销产品、有机产品认证获证组织  | 由省局统一抽取检查对象,分派至省、州(市)、县(市、区) 
  | 省局、州(市)局、县(市、区)局按登记机关随机匹配人员实施检查 
  | 现场检查、抽样检测  | 产品100批次  | 产品比例100%  | 产品100批次  | |||||
  | 其他认证项目的认证有效性抽查  | 低碳产品认证获证组织  | 现场检查  | 24个获证组织  | 16.7%  | 4个获证组织  | |||||||
16  | 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一季度)  | 2020年1月-3月  | 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处  | 
  | 检验检测机构检查  | 1.一般检查2019年12月31日前获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2.重点检查未报送2019年度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  | 由省局统一抽取检查对象,分派至省、州(市)、县(市、区) 
  | 省局、州市局、县区局按登记机关随机匹配人员实施检查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核查 
  | 2019年度未上报统计直报的检验检测机构约30户  | 1.正常状态检验检测机构的25%;2.2019年度获证的检验检测机构的100%;3.列异列严的检验检测机构的100%;4.2019年度统计直报未上报检验检测机构的100%  | 约30户  | 
  | 
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二季度)  | 2020年4月-6月  | 
  | 检验检测机构检查  | 1.一般检查2019年12月31日前获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2.重点检查被列异列严的检验检测机构。  | 1.2019年获证的检验检测机构118户;2.列异列严的检验检测机构约23户;3.至2019年底共有获得省级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1595户  | 220户  | |||||||
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三季度)  | 2020年7月-9月  | 
  | 检验检测机构检查  | 1.一般检查2019年12月31日前获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2.重点检查2019年新获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3.重点检查被列异列严的检验检测机构。  | 219户  | ||||||||
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四季度)  | 2020年10月-12月  | 
  | 检验检测机构检查  | 100户  | |||||||||
17  | 专利真实性监督检查和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 2020年3月-6月  | 知识产权保护处  | 
  | 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专利申请文件真实性的检查  | 全省2019年12月31日前已成立的制造业内资外资企业  | 由省局统一抽取检查对象,分派至州(市)、县(市、区)  | 州(市)局、县(市、区)局按登记机关随机匹配人员实施检查  | 现场检查  | 1.制造业内资企业约3.7万户;  | 0.5%  | 1900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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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品专利宣传真实性的检查  | ||||||||||||
  | 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 ||||||||||||
  |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含地理标志)使用行为的检查  | 全省使用地理标志集体/证明商标企业  | 全省使用地理标志集体/证明商标企业约358户  | 30%  | 110户  | ||||||||
  | 商标印制行为的检查  | 全省2019年12月31日前已成立的印刷业内资和外资企业  | 全省印刷业内资和外资企业约4440户  | 5%  | 222户  | ||||||||
18  | 专利代理机构和商标代理机构  | 2020年6月-8月  | 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  | 
  | 代理机构检查  | 2019年12月31日前注册备案的专利代理机构和商标代理机构  | 由省局统一抽取检查对象,专利代理机构由省局组织检查;商标代理机构分派至州(市)、县(市、区)  | 省局、州(市)局、县(市、区)局按登记机关随机匹配人员实施检查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专利代理机构43家,商标代理机构712家  | 专利代理机构30%,商标代理机构20%实施抽检  | 专利代理机构13户、商标代理机构140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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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迪庆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  | |||||||||||||
19  | 物业服务价格行为检查  | 2020年2-6月份  | 价格监督检查科  | 价格行为检查  | 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  | 由州局统一抽取检查对象,分派至县(市)  | 州局与县(市)局共同检查  | 现场检查  | 州级建立抽查对象名录库  | 抽取比例不低于1%,原则上随机抽取不低于2家。  | 根据名录库数量及抽查比例确定  | ||
20  | 对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和各类单位食堂的日常监督检查  | 2020年1月-8月  | 食品餐饮监督管理科  | 对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和各类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原料控制、加工制作过程、备餐和供餐、餐饮具清洗消毒、场所和设施清洁维护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和各类单位食堂  | 由州局统一抽取检查对象,分派至县(市)  | 州局与县(市)局共同检查  | 书面检查  | 州级建立抽查对象名录库  | 不低于各类食堂总数的5%  | 根据名录库数量及抽查比例确定  | ||
21  | 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监督抽查  | 2020年  | 计量认证与监督管理科  | 检验检测机构检查  | 检验检测机构  | 州局统一抽取  | 州局与县(市)局共同检查  | 现场检测  | 州级建立抽查对象名录库  | 10%  | 根据名录库数量及抽查比例确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