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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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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州农业农村局
公开日期
2024-06-27
对政协迪庆州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303001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6-27 16:15     浏览次数: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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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迪庆州十三届三次会议13030010号提案的答复

 

州政协经济和农业农村委员会

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州农村“两污”治理工作的建议提案交我们办理研究,现答复如下:

农村“两污”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重点内容,我州受整体区域发展水平不高、基本生活设施不完善、管护机制不健全等因素影响,“两污”整治是长期以来存在的“老大难”问题。近年来,州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农业农村局结合工作职能职责,齐抓共管、协同发力,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整治效果有了明显提升。

一、强化政策支持和保障。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和做好乡镇镇区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通知》、《迪庆州农村“两污”整治和运行管理的指导意见》、《迪庆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迪庆州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迪庆州2024年农村生活垃圾和集镇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等指导性文件,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建管并重、统筹推进”的工作原则,健全完善农村“两污”治理体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开展制度化、规范化治理。

二、加强基础设施管理。目前,全州“两污”处理设施均完成资产移交,由地方属地管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有79座,其中正常运维53座,运行比例67%;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有291座,其中日处理20吨以上集中式处理设施有35套(10套未运行)、日处理20吨以下分散式治理设施有256套(正开展运维排查)。根据《迪庆州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三年行动2023年度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迪庆州关于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五个一”长效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和618日印发的《工作提醒函》要求,州农村人居办每月围绕“两污”治理开展督导、曝光,督促州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进一步落实技术服务和监督管理工作职责,各县(市)强化属地管理,按照“一站一策”的工作要求,确保2024930日前全州“两污”处理设施全部正常运行管理。

三、强化资金投入。一是建立收费制度。目前,全州全覆盖地建立了垃圾收运处置收费制度,2023年向农户收取垃圾处置费550.15万元,县(市)财政补助农村垃圾处置费用756万元,有效提升了全州垃圾治理水平;农村污水治理还未开展收费,今后逐步引导群众付费参与整治。二是强化项目资金投入。据统计,全州2024年农村生活垃圾和集镇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项目预计投资2.8亿元,实施11个“两污”治理项目,将进一步提高“两污”设施覆盖率和治理率。

四、建立长效管护机制。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目前,全州197个行政村(社区)全面建立了村规民约、门前“三包”、“红黑榜”等长效机制,194个行政村(社区)建成“乡村振兴·积分超市”,配备4844名村庄保洁员,实现对全州2036个自然村公共道路、公厕等公共区域每月不少于8天的保洁清扫。

五、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新媒体,宣传我州《众筹“一角钱” 共建秀美山村》、《革命“红色”与高原“绿色”的生动交融》、《齐心共绘绿美乡村新画卷》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典型经验做法;20241月份,邀请迪庆州广播电视台网络达人“阿珂灯吧”拍摄了农村人居环境宣传短视频,通过宣传普及,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参与乡村环境治理。据统计,20241-5月,全州开展进村入户宣传教育5027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9436份、张贴宣传标语1086条、发动农民群众投工投劳15.1万人次。

总体来说,全州农村“两污”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营造了“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工作氛围。今后工作中,州农业农村局(州农村人居办)将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落实好牵头抓总的工作职责,以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目标,持续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再上新的台阶。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迪庆州农业农村局

2024620

 

 

   (此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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