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州农业农村局)

索引号
015285037L/202300472
文  号
来 源
州农业农村局
公开日期
2023-10-22
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3-10-22 00:06     浏览次数: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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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340000432600101000

 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切实履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农村经营管理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我州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意见,检查监督农村经营管理政策的贯彻执行。指导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工作,一是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保持稳定的农村承包关系。二要继续做好合作社发展和建设工作,提升我州合作社带动能力,促进农民增收;三要做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准备工作。四要切实做好农村土地纠纷案件调处及信访接待工作,积极和妥善处理突出问题,尽量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五要继续贯彻落实减负四项制度,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指导督促全州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

全州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方面,我中心主要负责财产性收入。一是进一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巩固提升工作,在2021年完成阶段性改革任务的同时,2022年完成2387个集体经济组织的银行开户工作和集体经济成员身份、赋码登记信息核对工作。二是指导各县(市)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完成全州村集体经济调研,向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了《调研报告》,提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建议。2022年全州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上占比96.37%,全州农民财产性收入预计达到94元以上。二是进一步指导完善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指导督促各县市积极开展村集体经济收益兑付工作,全州共计安排集体经济救助资金560.85万元,救助1万元以下低收入人数30667人,指导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同时加强集体经济收益的有效及时分配。

2.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完成乡村振兴年度实绩考评任务。

2022年我们统筹推进建立健全乡村治理各项制度,截至目前,全州制定“积分制”(“积分超市”、“爱心超市”)管理运行办法的村数128个,设立小微权力清单、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目录、村级事务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审批服务事项清单、负面清单等村数174个,党建网格化治理的村数172个,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数字化手段赋能乡村治理的村数103个,开展“星级文明户”、“红黑榜”、“最美家庭”等评比方式推动乡村治理的村数167个,建立“新乡贤”议事制度的村数 37个,到12月5日,全州193个行政村(社区)健全乡村治理制度体系佐证材料已全部录入云南省乡村振兴实绩考评乡村治理系统,填报率100%,进一步健全了迪庆州乡村治理制度体系,并积极探索党建引领下的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实现路径。下一步我们将积极组织开展乡村治理示范评价。

3.指导完成维西县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到期再延长30年全国试点县工作。

根据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的统一安排,我们结合迪庆实际提出“稳妥慎重、先行先试、逐步推开”的维西县农村土地第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全国试点工作具体方案,得到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同意和维西县的积极响应,在此基础上积极指导维西县认真制定具体延包方案,通过试点总结经验,于6月1日全面启动全县延包工作。在工作推进过程中,我们深入实地强化指导,进一步妥善调处化解二轮土地承包中遗留的矛盾纠纷和农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维护好农民群众合法权益。截至目前,按实施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和延包工作程序,完成全县78个村,1010个组的摸底核实、审核和地块测绘指界工作,完成45个行政村,675个组股份经济合作社,23826户的信息录入工作,永春、塔城两个乡镇进入公示阶段,按计划12月31日将完成全县第三轮承包合同的签订,2023年5月30日前将全面完成维西县农村土地第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全国试点工作。

4.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完成全州村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以上达到90%以上。

2021年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阶段性任务的基础上,2022年继续开展改革成果巩固提升行动,完成2387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银行开户工作,全年完成2387个集体经济组织赋码登记信息核对工作,进一步赋予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的特殊法人资格。协调组织部、财政局完成全州农村集体经济调研,并完成《调研报告》报送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相关建议,全年完成5次村集体经济调研指导,对45个村集体经济发展进行指导,对全州198个村党总支书记和197个村主任完成一期集体经济集中授课培训。起草完成《迪庆州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巩固提升的实施方案》,计划作为2023年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点工作报送省农业农村厅。2022年全州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上的达到186个村,占比96.37%,其中达到10万元以上的有37村,全面完成省、州下达的2022年全州村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以上达到90%以上的考核任务。

5.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推动农村经营制度改革创新。

2022年重点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和家庭农场培育计划,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推动农村经营制度创新。全面开展示范社创建工作,2022年12家合作社评定为州级示范社,3家合作社评定为省级示范社。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制定完成了《迪庆州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实施方案》和《迪庆州家庭农场认定和名录管理制度》,截至目前,全州完成家庭农场培育467家,进入名录管理,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6.严格落实农村一户一宅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稳步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

一是进一步落实农村宅基地联审联管“市县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落实农村一户一宅政策,严格防控乱占耕地、未批先建、少批多建违法违规行为,实行“双月报”制度,及时和实时掌握全州开展农村宅基地乡镇审批管理工作和新增宅基地违法案件处置情况,并定期向省厅报送调度表。自2020年7月3日以来宅基地违法案件共计65宗,其中2022年22宗。全年全州受理宅基地申请339宗,审批269宗,其中原址翻建110宗、易址建新拆旧28宗、分户新建122宗。二是完成第二次迪庆州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申请相关工作。

7.完成全州农村经济统计年报工作及减轻农民负担年度报表。

建立统计调查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的数据采集填报制度,坚持统计人员和填报单位领导审核“双把关”,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报送,切实提高统计工作的质量与效率,按时完成了2021年度合作指导司、政策改革司报表年报工作,并完成报表分析报告的撰写。11月14-16日成功举办了全州农经统计业务培训会,印发2022年农经统计年报培训手册71份,安排部署了2022年度统计年报工作,统计年报工作得到省农经站通报表扬。为贯彻落实《云南省农村居民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及时了解和掌握全省农民收入变动情况,准确把握趋势,省农业农村厅决定选择部分县开展农民收入动态监测工作,其中将香格里拉市作为监测县(市)。我中心积极与负责此项统计监测工作的香格里拉市农经站对接,安排部署了统计工作,指导香格里拉在全市11个乡(镇)里抽选了6个乡(镇)、共抽取30户农户,开展农户家庭收入“定时、定点”动态监测,每月按时审核上报监测统计报表。按时完成减轻农民负担年度报告任务。

8.完成村集体经济全覆盖及集体经济救助平台相关工作。

村集体经济全覆盖系统(村集体经济收入、帮扶救助、乡村治理)是云南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评中,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的两个数据系统之一,我们高度重视,专人负责,深入研究,一边加强与省级的对接协调工作,另一边加强全州填报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2022年完成县、乡(镇)填报业务培训76人次。截至目前,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佐证材料录入工作已全面完成,填报率100%。《集体经济救助管理办法》正在上传,集体经济收入模块正在统计上报,确保数据质量和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评中不扣分。

9.完成迪庆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仲裁体系建设年度任务。

2022年,为提高对全州农业农村重点行业领域矛盾纠纷形势分析研判的准确性、针对性、时效性,我们进一步完善了每月定期报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制度,加强宣传培训,督促经费落实,切实提高我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排查调处力度,积极推进农村土地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2022年受理土地承包及流转纠纷累计数为23件,调处23件,调处率100%。完成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业务培训41人次,利用千名干部进村入户促稳定活动,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等宣传资料2660份。切实做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矛盾“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全年没有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重大事件引发的社会稳定事件,有效保障了我州农村和谐稳定,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平安迪庆建设”考核。

10. 完成全年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工作信息简报35条,办公室收文登记480件,发文登记12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股室,包括:农村土地承包宅基地管理办公室(简称土地办)、农村资产财务管理与集体经济发展办公室(简称集体经济办)、农经统计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办公室(简称农经办)、农村一事一议管理与中心办公室(简称中心办公室)、财务项目管理办公室(简称财务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是: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2离休0人,退休2);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说明:1、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2、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度收入合计3586754.4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86754.47,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46433.51元,增长7.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46433.51元,增长7.4%上级补助收入0元,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0元,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0元,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0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年度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调资等原因影响,财政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度支出合计3586754.47。其中:基本支出3423154.47,占总支出的95.4%;项目支出163600.00,占总支出的4.6%;上缴上级支出0,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7176.95元,增长0.48%;上缴上级支出0元,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0元,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37619.52元,增长7.5%主要原因因人员年度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调资等原因影响,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220442.57元,下降57%主要原因2022年年度阶段性工作、项目减少,因此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3423154.47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288784.49元,占基本支出的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4369.98元,占基本支出的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为完成年度深化农村改革的各项业务工作,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3600,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其中:迪财农〔2022〕2号为2021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经费,支出107600元,主要用于开展指导维西土地延包30年试点工作、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经业务差旅费、培训费、租车费等;迪财农〔2022〕34号为州级深化农村改革工作经费,支出16000元,主要用于宅基地、农经业务培训、差旅费、政务专线年费等;迪财农〔2022〕37号为2022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经费,支出40000元主要用于农经业务培训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86754.47,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17176.95元,增长0.48%,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年度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调资等原因影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80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5%。主要用于取暖费、电费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11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主要用于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等支出、退休人员活动费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25766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主要用于医疗保障缴费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749620.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7%。主要用于事业运行、农村合作经济等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66525.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元,支出决算为24528.9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4528.96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支出决算为24528.96,完成年初预算的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4528.96,完成年初预算的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因疫情等大环境因素影响,出差、下乡使用公务用车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年减少1390.16,下降5.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390.16,下降5.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与上年持平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因疫情等大环境因素影响,出差、下乡使用公务用车减少。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土地延包、集体经济、新型经营主体调研指导、培训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因我单位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资产总额1496568.76,其中,流动资产26025.53,固定资产1470543.23,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在建工程0,无形资产0,其他资产0(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2971.4,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88312。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397.8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397.8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397.82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

基本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维修(护)等日常经费支出。

项目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项目经费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40000432600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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