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40000432600000
迪庆藏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附件1
迪庆州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迪庆州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迪庆州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迪庆州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迪庆州农业农村局为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2019年3月1日根据《中共迪庆州委关于印发<迪庆州深化州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迪发〔2019〕 5号)组建州农业农村局,加挂迪庆州畜牧兽医局牌子。中共迪庆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迪庆州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战略规划,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州“三农”工作有关政策措施,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监督管理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农业投资管理等(具体工作职责因涉密不在此处公开)。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与行政审批科、发展规划科、计划财务科、乡村产业发展与产品质量监管科、改革与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社会事业与科教环资科、种植业与农药管理科、畜牧兽医与兽药管理科、农业基本建设与农机科等机构。
迪庆州农业农村局部门所属单位9个,包括:州农业科学研究院、畜牧兽医科学研究院、州农业基本建设服务站、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州农村能源与农业环境服务站、州农业农村信息与宣传教育中心、州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州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认真落实粮食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进一步加强农业防灾减灾工作,在稳定粮食生产面积的基础上,坚持科技创新,重视农业基础科研,加大绿色、优质、高效集成技术研究与推广应用,认真实施绿色优质高效创建、测土配方施肥、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化肥农药使用零增长等各项科技措施,确保2023年全州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64.2万亩以上、产量稳定在16.4万吨以上。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粮油播种面积和产量的底线指标。
二是认真做好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树立“大食物观”,在确保粮食供给和保护好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从耕地资源向整个国土资源拓展,坚持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宜牧则牧、宜渔则渔、宜林则林的原则,充分保障肉类、蔬菜、水果、水产品等各类食物有效供给。全面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稳定生猪生产长效性支持政策,有效应对生猪市场价格下滑局面,加强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生产稳中有进。
三是持续加大品牌创建力度。以中药材、食用菌、葡萄、青稞(藜麦)、蔬菜、木本油料、特色畜禽、花卉八个特色优势产业为抓手,加大发展绿色有机生产基地建设和“三品一标”认证力度。认真组织好州级、省级、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工作,深入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积极开展示范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积极做好省级10大名品、10强企业、20家创新型企业申报工作。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开展培育绿色食品产业龙头企业鼓励投资补奖工作,确保绿色食品牌各项政策落地落实。
四是持续做好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工作。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各项工作。坚持“面子”“里子”一起抓、“口袋”“脑袋”一起富,加大农民科学文化知识和就业技能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群众综合素质。加快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引导农民信科学、爱科学、用科学,自觉抵制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渗透活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干部群众对城乡规划法、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知晓度,以最广泛普法、最严格执法,推动农民自觉遵守乡村建设法律规定。
五是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推进农田建设,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加强项目督导,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及时研究解决任务落实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督促开展好2023年项目建设的同时,抓紧完成2022年项目验收工作,扎实开展实地核查、综合评估等工作,实现已建成高标准农田准确上图入库,全面摸清各地高标准农田建设数量、质量、分布和利用状况,为统筹规划、规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夯实基础。
六是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积极做好2023年春、秋两防工作,不断强化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防控能力,提升畜禽生物免疫保护力度。加强防控体系建设,认真组织开展技术培训,选派精干技术人员深入一线指导,切实提升综合防控能力,确保全州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我州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
七是扎实推进涉农领域综合改革。持续做好维西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调解仲裁体系。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体系建设。严格农村宅基地管理,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工作,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实施好农村集体经济强村工程,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善执法体系,提高执法能力。
八是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在农业生产生活中的主要作用。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及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为导向,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迪庆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满足农民群众对机械化生产的需要为目标,补短板、强弱项,重点解决农业机械化普及率不高、农机农艺结合不紧密、农机科技创新能力不强等突出问题,坚持“农民自愿、政策支持、方便高效、安全环保”的原则,进一步加大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加快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着力创建一批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样板,优化农机装备机构,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和农业绿色发展,为加快我州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九是切实做好农业行业安全风险预警防控。以农机安全、农村能源安全、农药行业安全、渔业渔船安全、畜牧兽医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乡村火灾防控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切实落实好行业和属地监管责任。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彻底改变过去“突击式”“运动式”的大检查方式,建立常态化、规范化、动态化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农业农村生产安全。持续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积极探索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进一步强化源头管控,确保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0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0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8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41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22人。在职实有14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4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4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0人。
车辆编制11辆,实有车辆12辆。其中一辆已年久失修正在办理报废流程。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317.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317.39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5.45万元、减少0.2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5.45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增加0.00万元,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基本支出增加12.57万元,在职实有人员减少6人,同时由于工资结构变动,人员职务、职称调整等影响基本支出增加;二是本级财力安排州本级项目支出减少28.02万元,未安排及调整部分项目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317.3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317.3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317.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5.45万元、减少0.29%,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基本支出增加12.57万元,在职实有人员减少6人,同时由于工资结构变动,人员职务、职称调整等影响基本支出增加;二是本级财力安排州本级项目支出减少28.02万元,未安排及调整部分项目资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317.3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317.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61.91 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57万元、增加0.25%,主要原因分析:由于工资结构变动,人员职务、职称调整等影响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255.4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8.02万元、减少9.88%,主要原因分析:本级财力安排州本级项目支出减少28.02万元,未安排及调整部分项目资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56万元,主要用于州农业农村局机关事业单位承担的公用取暖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93.51万元,主要用于州农业农村局机关事业单位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1.20万元,主要用于州农业农村局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离退休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2.22万元,主要用于州农业农村局机关及直属一般事业单位遗属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9.02万元,主要用于州农业农村局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医疗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80.33万元,主要用于州农业农村局直属一般事业单位人员医疗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80.42万元,主要用于州农业农村局机关及事业单位人员医疗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9.07万元,主要用于州农业农村局机关及事业单位人员体检费、工伤保险、大病医疗补助(含退休人员)。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行政运行782.86万元,主要用于州农业农村局机关、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基本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事业运行2893.34 万元,主要用于州农业农村局直属一般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130.00万元,主要用于州农业农村局直属事业单位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类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病虫害控制40.00万元,主要用于州农业农村局直属事业单位动物疫病防控、农作物病虫疫情防控等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农产品质量安全10.00万元,主要用于州农业农村局直属事业单位农产品、畜产品、农药等例行监测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执法监管10.00万元,主要用于州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行业业务管理35.48万元,主要用于州农业农村局机关农业产业化、乡村振兴相关项目及州委农办办公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农村合作经济15.00万元,主要用于州农业农村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深化农村改革等方面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农村社会事业10.00万元,主要用于州农业农村局直属事业单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服务、农村能源可持续发展等方面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其他农业农村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长江水生物保护(增殖放流)相关支出。
农林水支出-其他农林水支出-其他农林水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州农业农村局其他相关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94.38万元,主要用于州农业农村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承担住房公积金缴费。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次批复中无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2个,采购预算总额37.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7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迪庆州农业农村局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7.02万元,较上年减少4.95万元,下降11.7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迪庆州农业农村局部门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迪庆州农业农村局部门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52万元,较上年减少1.78万元,下降28.2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130人次。
减少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对公务接待支出预算进行压缩。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迪庆州农业农村局部门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2.50万元,较上年减少3.17万元,下降8.8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50万元,较上年减少3.17万元,下降8.89%。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
减少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对公务用车运行和维护支出预算进行压缩。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 迪庆州农业产业化及乡村振兴经费
切实扛起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政治责任,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达到64.2万亩、16万吨以上,生猪产业平稳发展,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民收入增长继续快于城镇居民,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持续推进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打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启动乡村建设行动,深入推进农村改革重点任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督促指导全州完成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可比价总产值增长6.4%;指导督促全州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完成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任务); 全州粮食总产量达16万吨;完成深化改革工作;完成政务公开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全州农机总动力累计达41.5万千瓦;督促指导各县(市)认真开展“一县一业”、“一乡一特”、“一村一品”推进工作,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强化农产品质量认证,申报“三品”认证10个; 重大动物疫病应免密度100%、抗体合格率70%以上;生猪定点屠宰、生猪调出产地检疫率达100%;认真做好生猪稳产保供工作,全州生猪存栏、出栏与上年持平;认真做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工作;督促指导各县(市)完成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扎实推进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做好种质资源普查、保护和利用;完成农技推广补助项目任务;完成上级下达的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开展全州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价工作;开展全州农村大中型沼气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购机补贴目标任务。
(二)农产品品牌建设与市场开拓项目资金
指导县级拓农产品市场。
(三)州委农办办公经费
围绕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特别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学习研究党中央、省委关于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贯彻新发展理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等内容,完成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研讨班培训30人。
(四)深化农村改革工作经费
广泛宣传相关改革政策,制作宣传展板、条幅,体制改革宣传手册、彩页等资料;组织召开政策指导、联席会议等3场次,聘请州内外专家,对承担改革任务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计划全年开展农村改革培训班2场,培训集体经济、宅基地、仲裁调解、培训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负责人,业务人员100人次;组织验收、调研、指导三县(市)各项相关业务工作;评选、创建、申报各级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
(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项目经费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地督导、曝光工作6次;召开现场推进会1次,召开工作培训会1次以上;组织开展省、州技术指导和考核验收工作,开展农村厕所革命州级抽查验收,督促各县市完成2023年全州2500座户厕改建任务。
(六)高标准农田配套管护经费
按照相关部门、行业规定的标准和认真开展工作,保证工程正常运行。
(七)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及农业农村信息宣传项目经费
学习借鉴先进州市的经验做法,抓好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和农业农村信息宣传,抢占数字经济制高点,让我州绿色食品生产企业和广大农民共享数字红利。
(八)农村能源与农业环境建设管理项目资金
开展全州农村能源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开展农业外来入侵植物普查工作;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开展全州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开展全州户用沼气排查工作。
(九)深化农村改革项目工作经费
全面开展年度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完善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保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配合合作经济指导科做好地村集体经济帮扶救助平台统计上报工作。开展对分析村级集体收入构成,分项阐述,剖析我州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就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和模式、盘活利用资源资产资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等开展培训指导。指导维西县全面完成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实行土地承包纠纷调处月报制度,及时掌握全州纠纷动态,督促各县(市)做好2023年度土地纠纷仲裁考评工作,完成2023年度平安迪庆建设目标管理目标责任考核。对三县(市)工作保障落实情况、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仲裁体系建设、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市场等方面开展政策培训及示范点建设。稳慎推进宅基地管理工作,开展好农村宅基地管理培训、指导工作。开展好农村经营制度改革工作,促进农民合作社发展,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培训、加强家庭农场培育、农场主培训、名录管理工作;开展好年度州级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认定评定工作。指导农民收入动态监测工作。切实增强有效增加农民收入的紧迫感,落实落细做好农民增收各项工作,努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完成乡村治理体系年度任务。认真组织2023年度农经管理统计年报数据审核汇总上报工作,完成省农业农村厅农经统计任务;完成对各县(市)、各乡镇农经统计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完成对年度农经统计数据资料的印制工作。
(十)高标准农田建设督促验收及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项目资金
实施耕地保护与提升行动,健全耕地质量调查监测网络,开展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落实州人民政府粮食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推进国家粮食安全各项改革政策措施落地。
(十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专项经费
按照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的发展要求,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打防结合、属地管理”原则,围绕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企业(单位)、重点品种,严厉打击农业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履行农业部门的法定职责,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奠定坚实基础。全面实施农业、畜牧业、农机、大型工程机械设备安全监管、渔政及其他法律法规,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大力加强农业综合执法工作,严厉打击农业领域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农业领域管理秩序,实现执法监管体系完备、监管制度落实、违法案件大幅下降、管理秩序优良的目标。
(十二)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项目专项资金计划开展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执法检查每月1次,全年不低于10次;全年开展长江禁渔宣传不少于6次。确保全年跨区域渔政执法案件查处率100%。通过多渠道宣传达到沿江群众知晓率大于85%,农民群众满意度大于85%。
(十三)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增殖放流)专项资金
配合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工作开展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增殖放流)行动,有效维系金沙江流域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促进我州渔业可持续发展。2023年6月份协同金沙江户鱼协会开展一次增殖放流行动,我单位主要负责提供价值20000元的裂腹鱼苗,通过工作逐年开展促进我州渔业健康发展,沿江农民群众满意度达到85%以上。
(十四)农机购置补贴与农机化发展专项资金
全面完成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项目绩效目标,推广农机具≧200台套;培训农机实用人才≧100人次;补贴资金使用率≧85%;补贴政策知晓率≧95%以上;购机者满意度≧85%以上;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率较上年增幅≧1%;农机总动力较上年提高3个百分点;
(十五)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及品牌建设项目经费
全州全年完成定量检测达到100批次以上,全年农产品检测合格率争取达到97%以上,无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完成“三品一标”100个农产品认证任务,平均每年完成20个产品。
(十六)粮油作物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创建项目资金
在全州三县一区主要产粮乡镇实施以玉米、小麦(青稞)、水稻、马铃薯、油菜为主的粮油作物绿色高质高效栽培集成技术推广示范6片,建设面积2800亩,其中建设冬青稞绿色高质高效示范项目1个500亩、玉米绿色高质高效示范项目3个1500亩,马铃薯绿色高质高效示范项目1个300亩,专项项目管理经费与“稻+”种养模式示范1个500亩,确保我州粮食总产保持在16.00万吨以上的责任目标考核任务。通过项目实施在项目区,粮食作物平均单产提高2个百分点、亩均增收50元以上;项目区主推广技术覆盖率达到95%以上,带动农民收产增收,推动农业绿色发展。
(十七) 2023年迪庆州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示范专项资金 2023年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示范项目坚持“五统一”,即示范区统一种植作物、统一肥水管理、统一病虫防控、统一技术指导、统一按季种植。运用无人机飞防+高效低毒药剂防治偶发性害虫,使示范区玉米生产全程绿色防控安全、高效、环保。示范区内针对病虫草害统一推广使用新型生物农药(除草剂、杀虫剂),针对化肥减量统一推广使用新型肥料(叶面肥),购买社会化服务开展病虫害飞防、叶面肥喷施作业,推进统防统治覆盖率。
(十八)重大动物及人畜共患病防控项目资金
按照落实“政府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分层管理、分级负责”和“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工作原则和机制,切实落实各项防治措施,通过开展动物疫病监测、动物疫病防治管理、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支撑等工作,及时掌握疫情情况,制定防疫政策,指导各县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科学防控,完成畜禽疫病死亡率有效下降。有效预防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确保动物疫情平稳,保障畜牧业健康持续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的总体要求是继续深入开展动物防疫整村推进,同时开展小反刍兽疫免疫。畜禽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要达到100%,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工作要求分别在3月30日和9月30日前结束。
(十九)重大动物疫病疫病监测项目资金
完成动物疫病病原学检测任务以及异常死亡动物疫病实验室诊断。开展免疫效果监测。主要对猪瘟、猪蓝耳病、口蹄疫、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国家强制免疫病种进行免疫抗体监测,分析各地免疫质量,对免疫不合格的地方及时提出补免意见及方案。疫病监测。对猪瘟、猪蓝耳病、口蹄疫、禽流感小反刍兽疫、新城疫、布病猪圆环病、伪狂犬病等危害较大的动物疫病进行检测分析,从感染状况,发病率等方面研究分析疫情发生风险,及时发布预警预报,有效降低疫情发生风险,为政府科学有效地防控动物疫情提供科学依据。做好兽医实验室检测设备维护保养,保证检测结果;实验室技术人员外出参加能力提升培训班4人次,提升个人检测技术能力;做好实验室废弃物处理,保障实验室生物安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支出科目
(1)农业行政运行:反映州农业农村局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农业行政事务:反映州农业农村局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目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农业事业运行:反映用于州农业农村局直属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4)农业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
(5)农业病虫害控制: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6)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反映用于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7)农业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反映用于农业统计调查与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发布,以及农业自然资源调查和农业区划等方面的支出。
(8)农业防灾救灾:反映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难救助补助,草原扑火防火及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
(9)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反映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开展基地建设、质量标准认证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10)农产品加工与促销:反映用于促进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国内外大型农产品展示、交易、产销衔接、开拓国内外农产品市场及农业产业化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11)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反映用于农业耕地保护、修复与建设,草原草场生态保护、改良、利用及建设,渔业水产及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用于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反映用于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5.“三公经费”支出: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支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原宝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迪庆州农业农村局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7.2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1%,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调出3人,退休转在职2人,新入职1人,实际减少3人。
其中:办公费10.35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2万元、邮电费1.5万元、差旅费1万元、维修(护)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3.52万元、委托业务费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5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万元、工会经费8.91万元、福利费0.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6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迪庆州农业农村局部门资产总额3158.0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4.36万元,固定资产2964.0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39.59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0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2.6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408项,账面原值335.1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3400004326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