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民族村寨旅游提升工程三年行动(2023-2025年)》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建设迪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标杆,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根据《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实施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的意见》、《云南省民族村寨旅游提升工程三年行动(2023-2025年)》、《迪庆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标杆规划(2021—2025)》、《迪庆州“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迪庆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2021-2025年)》,制定《迪庆州民族村寨旅游提升工程三年行动(2023-2025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
二、主要目标
《三年行动》提出,要坚持“管脑子”与“管肚子”两手抓,“富口袋”与“富脑袋”并重,正确把握物质与精神的关系,促进各族群众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并坚持立足发展、保护利用,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科学规划、统筹兼顾,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村民主体、自力更生的原则,在民族团结进步、乡村振兴中成效突出的民族特色村寨、中国传统村落、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重点村)、云南省金牌旅游村、最美乡愁旅游地、旅游名村、乡村振兴旅游示范村等范围内实施一批民居特色鲜明、人居环境优美、产业支撑有力、文化氛围浓郁、民族关系和谐的传统村落型、城镇依托型、民族文化型、景区带动型、田园观光型、康体养生型、休闲度假型、非遗传承型、产业支撑型、红色旅游型的特色旅游提升示范村。打造以乡村文化站(点)、农耕文化展示馆、乡村文创基地、乡村文明实践站(中心)、精品农家乐、特色民宿、生态庭院等为支撑的乡村旅游新产品,构建“一村一品、一村一韵、一村一景”新格局,使之成为乡村振兴的亮点、产业发展的龙头、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平台、民族团结进步的典范、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载体。到2025年,民族村寨实现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群众收入稳步增长,特色民居得到合理保护,优秀文化得到创新发展,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民族关系更加和谐,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铸牢。
三、主要任务
《三年行动》确定了九个方面的主要工作内容。
一是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积极营造“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浓厚氛围。
二是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支持各民族优秀文化保护传承和创新交融,积极挖掘迪庆民族团结进步好故事,引导各族群众在思想观念、精神情趣、生活方式上向现代化迈进。
三是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持续巩固农村供水工程成果,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推进“快递进村”工程,加强火灾隐患整治、强化公共消防设施,实施知识产权助力乡村振兴工程和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积极推动数字乡村建设,支持见证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历史的民族村寨建设,支持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规划建设。
四是加强旅游公共设施建设。推进慢行绿道、大众休闲广场、休闲游览街区、夜间经济消费区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文化、娱乐、休闲、体育、教育、养老、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体系,构建主客共享的“便民生活圈”,营造更加舒适优美的旅游环境。
五是推动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融合。在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造中提升文化内涵,彰显中华文化特色,构建主客共享的文化旅游新空间。
六是打造特色乡村旅游新业态新产品。加强产业要素在乡村配置聚合,实施乡村文化建设行动,驱动乡村融合发展,开启文旅助力乡村振兴。
七是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充分依托当地土地、草原、林地等优势资源,利用现代技术提升传统种养业,鼓励村民优化种养结构,发展特色种植、养殖,提高经济效益。
八是加强文化遗产传承和利用。坚持把凝结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文物保护好、管理好,充分发挥文化遗产资源在传承优秀传统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面的重要作用,使文化遗产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
九是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全力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成果,推动迪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标杆建设,着力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带”“示范圈”,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质增效、深化拓展,全力打造新时代创建工作升级版,有形、有感、有效做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
四、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
《三年行动》主要从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加大建设用地支持力度、加大投资引导力度等方面明确了保障措施。并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加大宣传力度、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督促指导五个方面提出具体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