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迪庆州全面启动实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
迪庆是深度贫困地区,是脱贫攻坚的难点和短板,也是示范区建设的主阵地和重点区域。为推动全州脱贫攻坚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双融合、双促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迪庆州民族宗教委制定了《迪庆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经州政府批准,于2019年1月10日正式印发实施。第三轮“十百千万工程”坚持服务于乡村振兴战略,坚持示范创建与脱贫攻坚相结合、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相结合、突出重点与统筹兼顾相结合,计划投入总资金1亿元,用3年时间,在全州范围内计划创建2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每县投入资金1000万元;4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每镇投入资金450万元;40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含特色村),每村投入资金150万元;3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每个社区投入资金80万元。
按照“典型带动、率先发展型”“聚焦脱贫、跨越发展型”“突出特色、融合发展型”三种类型开展示范创建工程,助推迪庆州如期实现全面脱贫、全面小康的目标,推进示范州建设取得新成效。
迪庆州于2013-2018年先后实施了两轮“十百千万工程”。6年来,按照要求,迪庆州打造了一批民居有特色、产业强、环境好、民富村美人和谐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特色村和示范社区,涌现出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典型和模范,示范创建工程成为示范区建设深入推进的有力抓手,成为迪庆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生动实践,深受各族干部群众的欢迎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