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中共迪庆州委统战部和迪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组织了以“学习党的十九大,学新《宗教事务条例》,做合格僧尼”为主题的藏传佛教教职人员培训班,全州近50名藏传佛教教职人员参加培训。迪庆州民族宗教委主任马国忠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解读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迪庆州民族宗教委副主任格桑扎西主持培训会。
在宣讲过程中,为加深僧侣的认识理解,马国忠主任全程用藏语进行宣讲和解读。详细介绍了党的十九大召开的基本情况、重大意义和应当掌握的精神要点。重点讲授了迪庆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摆出了民族宗教工作创新推进的成果。逐条阐释了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和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的具体内涵和标准要求。对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通过修订原因探讨,新老条款对比,重要条款解读,与藏传佛教现实情况相结合,同《迪庆州藏传佛教寺院管理条例》共同学习,让僧尼全面了解掌握《宗教事务条例》修订的内容和意义,为僧尼贯彻落实《条例》理清了思路,提供了方法。
此次培训活动号召,广大僧尼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当好十九大精神和《条例》的宣传者、践行者。自觉维护法律权威,旗帜鲜明地反对境外分裂势力渗透破坏,旗帜鲜明地反对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行,积极化解各宗教内部矛盾纠纷,自觉维护全州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同全州各族人民一道为建设美丽和谐迪庆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