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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索引号
MB0Q66230Y/201600046
文  号
来 源
州民族宗教委
公开日期
2016-09-09
我州示范区建设以四项工作达到五大示范
发布时间:2016-09-09 03:18     浏览次数: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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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我州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2013年以来,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省民宗委的大力支持下,我州确立了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州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通过实施“31211”即3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10个民族特色村寨、20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1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1000户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户和1个和谐寺院示范项目建设,省级累计投入补助资金10019万元,全州各示范点整合其它项目资金达2.5亿元,助推迪庆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我州实施示范区项目建设工作中,始终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认真落实“重点突破、以点带面、形成经验、示范全省”的工作要求,树立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理念,本着先行先试的担当精神,举全州之力全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建设。

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注重项目选点确保示范到位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创建合力打造示范亮点推广先进经验四个方面的工作确保示范区建设稳步推进,并达到示范引领作用:一是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完善,为统筹城乡发展作出了示范;二是产业经济发展得到提升,为培育特色产业作出了示范;三是民族传统文化得到传承,为繁荣民族文化做出了示范;四是民族团结进步得到巩固,为和谐民族关系做出了示范;五是辐射带动作用得到体现,为激发致富能力做出了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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