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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民政局)

yyy索引号
0152849826/202100292
文  号
来 源
州民政局
公开日期
2021-12-09
迪庆州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12-09 14:59     浏览次数:4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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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方案依据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云办发〔2016〕65号)、《云南省关于推进节地生态安葬的实施意见》(云民事〔2018〕37号)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推行节地生态安葬,保障群众基本安葬需求,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结合我州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二、重要意义

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是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深化殡葬改革、倡导移风易俗的迫切需要,是推动文明节俭治丧、减轻群众丧葬负担的重要途径,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云南发展“三个定位”中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省委省政府建设最美丽省份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努力把迪庆建成安居乐业、保障有力、家园秀美、民族团结、文明和谐的涉藏工作重点省区,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重要举措。

  二、基本原则、目标及任务

(一)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政府在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工作中的统筹规划、基础建设、政策激励、典型示范、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职能,积极引导和支持城乡居民、殡葬服务单位、基层组织以及相关社会组织推广节地生态葬法,形成参与殡葬改革的合力。

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的理念,科学规划建设节地生态安葬设施,推广节地生态葬法,提高土地利用率,尊重、保护耕地和自然生态,降低安葬活动对资源和环境的影响。

注重引导,创新发展。通过政策激励引导、依法管理、探索创新,引导群众更加自觉地接受节地生态葬法,更加重视精神传承,逐步革除殡葬陋习、移风易俗,积极参与殡葬改革。

分类指导,统筹推进。根据城乡、地域、民族、葬式及安葬设施的不同特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施策。坚持殡、葬、祭“三位一体”,推动节地生态安葬与绿色殡葬、人文殡葬、惠民殡葬相结合,葬法改革与丧俗改革相结合。

(二)工作目标

划定调整并逐步扩大火葬区,巩固和提高火化率,到2020年末,全州公益性骨灰安放或遗体安葬设施乡镇(街道)全覆盖,节地生态年安葬比例达到50%以上。全面实施火化补助惠民殡葬政策,建立健全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激励机制;骨灰装棺再葬、散埋乱葬和公墓墓碑硬化超标等现象得到有效治理,节地生态、移风易俗新风尚成为殡葬改革主流。

(三)主要任务。

1、建立节地生态安葬评价体系。

2、大力推进节地生态葬式葬法。

3、加快节地生态安葬基础设施建设。

4、提升节地生态安葬服务水平。

5、积极培育现代殡葬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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