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民政局于2020年3月9日起草完成《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现就有关问题作如下解读:
一、背景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在实施开发式扶贫的同时,加强农村低保、特困人员、临时救助等保障性扶贫措施,坚持兜准、兜住、兜牢,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作用,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政策依据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云政办发〔2019〕42号)、《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兜准、兜住、兜牢”行动方案〉的通知》(云民社救〔2020〕8号)、《民政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在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中充分发挥临时救助作用的意见》(民发〔2019〕87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全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织密编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网,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通知。
三、文件主要内容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内容主要有四个方面: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第二部分是目标任务,即进一步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和临时救助制度;第三部分是具体措施,即全面摸底排查、做到应保尽保,全面复查复核、做到应退尽退,聚焦弱势群体、做到应兜尽兜,强化动态管理、做到有进有出;第四部分是工作要求。
迪庆州民政局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