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民政部对做好受灾困难群众救助帮扶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贯彻省委、省政府、省安委办、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提出的工作要求,以及州委、州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现就民政领域防汛救灾、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用电安全等有关事项特拟定本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