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并流风景名胜区聚龙湖景区南姐洛片区详细规划》已于2024年12月12日通过州级专家审查及相关部门论证。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云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广泛征询社会公众意见。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馈。公示日期为2024年12月19日至2025年1月2日。
意见或建议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发送至402020620@qq.com;
(2)书面意见邮寄至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建塘镇长征大道70号,邮政编码:674499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提出,视为无意见;
(4)咨询电话:0887-8224435
附件:三江并流风景名胜区聚龙湖景区南姐洛片区详细规划
迪庆藏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