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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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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州林草局
公开日期
2024-01-05
迪庆州林草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05 11:42     浏览次数:7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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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以来,我局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全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健全重大决策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始终严格执行《森林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以及《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依法行政,林业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效能和水平不断提高。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高度重视,落实依法行政责任。依法行政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大局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我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始终将依法行政摆上工作重要位置,成立了迪庆州林业和草原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同时,配备了政策法规方面的专兼职人员,规范化运作,充分发挥法治工作的保障、监督作用。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林草宣传教育工作的首要任务,纳入全林草系统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列为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培训的必修课,深入领会其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各级林草领导干部要带头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践行者、宣传者和推动者,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林草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提高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和推动工作的能力水平,引导全林草系统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做到在组织上,思想上保障法治建设。

(二)构建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和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贯彻落实《重大事项行政决策暂行条例》和新修订的《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依法行政制度构建与部门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建立了科学民主决策机制,通过重大事情经局党委会议和局务会议集体研究、集体议事决定的工作制度,认真落实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和不直接管理制度,使林业重大工作、干部选拔任用、部门大笔经费开支都做到集体研究、集体决定,集体管理,增强了林业管理工作的透明度。

(三)加强学习教育,提高林草队伍素质。本着培养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清正、纪律严明”的林草队伍的目标,我局有计划地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一是制定了执法人员学习培训计划,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在理论学习时,坚持集中学习林草法律法规、全国国家安全法、宪法、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民法典等,局五个党支部坚持每月抽时间学习林草法律法规、宪法,建立法律知识学习长效机制。二是领导带头学法、用法、守法,吃透精神,掌握实质。三是加强执法人员法制教育及素质教育,通过举办讲座和培训等形式,开展系统的法制培训。组织全局执法人员学习《森林法》《草原法》《防沙治沙法》《湿地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种子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提高对依法治林的认识,切实纠正以权代法、权大于法的观念,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通过培训,林草干部职工及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责任、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和廉政勤政教育得到加强。

(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提高全民法治意识。为了不断提高全民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调动广大群众积极性,营造人人参与林业生态建设、保障生态安全的良好氛围,我局坚持长期宣传和重点时期宣传相结合,在义务植树节、森林防火期、“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重点活动期间,深入百姓开展集中宣传,做到送法上门、家喻户晓。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动员社区群众积极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是一项涉及面广、社会性强的系统工程。为有效地保护我州境内的自然资源及自然生态环境,加强了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2023年度紧紧围绕“八五”普法规划,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探索建立普法责任清单、重要普法节点提示单、重点任务督办单和普法责任评价书“三单一书”制度,全方位推动履行普法责任,落实落细普法依法治理任务。一张清单,绘制林草普法事项“新蓝图”。年初制定了2023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年度重点普法任务,根据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结合工作职能特点,进一步细化分解本单位本系统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围绕年度普法重点内容重要普法时间节点重点普法项目主题活动、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具体要求,及时形成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确保普法治理目标清、内容实、责任明、效果好。按要求推进落实普法责任履职报告评议工作。2月2日,结合湿地日主题,在池布卡步行街举办了湿地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发放定制宣传物资。2月6日起开展防患于未“燃” 迪庆州各地压实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加强普法宣传活动。迪庆州林业和草原局组织精干力量分成四个督查工作组轮流对全州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开展为期四个月的实地督查和现场指导,督查工作覆盖全州三县(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29个乡(镇)、182个行政村以及各类自然保护地、风景名胜区、旅游景区、林区施工单位等,开展3-5轮全覆盖实地督查和普法宣传。3月3日,结合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在古城月光广场开展了宣传活动,发放定制宣传物资。3月12日结合全民义务植树节,在池布卡步行街开展了以“播撒绿色、共建绿美迪庆”为主题的林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发放定制宣传物资。3月30日在池布卡步行街开展清明节期间重点节点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发放定制宣传物资。4月15日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发放定制宣传物资。4月28日,在坛城广场结合世界知识产权日开展“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和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工作”的普法宣传活动,发放定制宣传物资。5月12日结合防灾减灾日,在坛城广场开展林草生物灾害防控普法宣传活动,发放定制宣传物资。5月19日,在池布卡步行街迪庆州林草局开展“2023年迪庆州科技活动周”普法宣传活动,发放定制宣传物资。5月27日我局法律顾问谷云华律师就《民法典》和《行政处罚法》相关内容为我局职工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讲座。6月16日,在结合安全生产月咨询日,在古城月光广场开展加强植物检疫,严防外来林草有害生物入侵的普法宣传活动,发放定制宣传物资。6月19日结合世界方式荒漠化和干旱日,在池布卡步行街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发放定制宣传物资。6月26日,在香格里拉小中甸镇达拉新村开展“依法保护草原,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普法宣传活动,发放定制宣传物资。累计发放普法宣传册,宣传口袋,宣传好物(纸盒、围裙、水杯)等12次。  

(五)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一是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订和发布规范性文件,特别强调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规范性文件必须由政策法规负责人审核,局党委研究,由局长签发。二是依完成我局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我局今年涉及的规范性清理性文件有2项:迪庆州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和迪庆州草原管理条例,其中迪庆州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已完成废止工作。三是依法实施行政许可。按规定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将林业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许可项目、办事流程等有关事项全部上网公布,方便了群众,提高了效率。四是规范执法行为。我局按照“公正、公开、文明、规范”的要求,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持证上岗,未取得行政执法证的人员不得上岗执法。

(六)实施行政许可,开展阳光行政审批。《行政许可法》颁布后,我局及时制订相应措施,对一些不符合规定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治理,推动了《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使我局的行政观念、审批程序、审批方式都得到了较好的转变,未出现行政许可过错,也没有出现因不作为或乱作为而导致行政诉讼或行政赔偿的情况。一是把《行政许可法》的学习纳入干部普法计划及学法的重点,我局审批科、保护科、林检局、林工站、防火办等具有行政许可职能的科室,除了要求工作人员熟悉《行政许可法》各条款外,还根据自己的业务范围,从全省林草行政诉讼案件中选取较为典型的不作为、乱作为案例,进行剖析和大讨论活动,使负责办理行政许可的工作人员增加了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二是规范审批行为,认真做好有关行政许可的清理工作。在清理中切实做到不打折扣,也不搞变通,该废止的废止,该撤消的撤消,该修改的修改。对保留的审批、审核事项制定了规范的工作程序,明确规定了每次审批事项的内容、法律依据、对象、条件、期限和收费标准,并在州网上办事大厅、局公开网站公布。这样既避免了办证群众因不熟悉情况而拖延办证时间,又便于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制定了统一规范的实施许可的格式文件,包括行政许可申请书、行政许可受理告知书、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等文本,我们还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坚决杜绝“吃、拿、卡、要”行为和暗箱操作,从源头上防止工作人员在审批中出现腐败现象。四是建立行政许可监督机制,确保林草行政许可依法办理,开展阳光行政审批。结合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我局设置意见箱,收集群众评议意见,把评议权交给群众,其结果作为考评工作人员的重要依据。

(七)深化法律顾问工作。我局2023年聘任德钦梅里律师事务所的谷云华为法律顾问,并签订了法律顾问聘用合同。法律顾问参与我局重大决策、林草法律法规制定、疑难行政复议诉讼案件、重大突发性事件等开展咨询论证和法律服务。为全州林草系统重大决策、发展规划和林草业务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协助审查、修改重大合同等,草拟、审查法律事务文书,代理林草系统对外诉讼、调解或仲裁活动,进行相关法律知识培训等,今年共计出具法律意见书出具1份,合同审查修改36件,法律咨询16件,进行宪法日法律宣讲1次,民法典法律宣讲1次,为全局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0人次,有效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促进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个别干部职工疏于学法,执法水平不够高。二是林业法律法规宣传仍有死角,部分群众对林业法律法规认识不足,了解不够,法制观念不强,乱砍滥伐林木、违法运输木材、乱捕滥猎野生动物时有发生。三是林草行政执法程序还不够规范。
  三、2024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机构是主体,法治机构要统筹的工作机制。林草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林草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推动、督促指导本规划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县市林草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把普法工作纳入法治建设总体部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科学制定本地林草系统五年普法规划,定期听取普法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明确主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加强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检查,保障普法规划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健全普法工作制度。一是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等制度,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制度。每年各县市林草主管部门领导班子至少听取2次法治专题讲座,听取法治工作报告不少于2次。林草局主要负责人按年度作述法报告。二是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全林草系统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把学法用法情况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考评干部的重要内容。各县市林草主管部门每年组织不少于1次的法治工作培训。局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建立林草系统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考勤、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三是建立健全各县市林草主管部门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林草法治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四是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各县市林草主管部门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干部职工通过现场或网络旁听法庭庭审。

(三)落实普法责任。按年度制定法治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牢固树立人人都是法治宣传员理念。把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改革试点选择、年度考核、评先评优、重要岗位锻炼和职务职级晋升等的重要参考。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林草立法、规范性文件制作、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等的全过程,形成深动有效的普法实践活动。建立健全政策法规宣传解读机制,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公开发布等制度,使依法履职过程成为向社会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要因地制宜开展常态化公益普法,积极申请法治文化示范阵地。

创新普法方式方法。一是创新林草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法。加强上下级林草主管部门联动交流,加强与司法、教有、新闻宣传、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系协作,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关心林草工作、热衷生态保护、具备专业法律知识的人士加入林草普法志愿者队伍,形成林草普法合力。根据不同单位、行业特点,不同群体的需求,重点落实法律进学校进景区进企业进村庄进机关进网络和法律帮扶一对一等专项普法活动,扩大林草普法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二是拓展林草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与途径。抓住数字云南建设重大历史机遇,在利用好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橱窗等传统媒体的基础上,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优势,探索将微视频、图解、漫画等新形式运用到林草普法宣传中,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增强受众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使普法更接地气,更为群众喜闻乐见。用数字为林草普法赋能、提质、增效。三是推动林草法治教育与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生态文明思想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结合。抓住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国际森林日、世界知识产权日、植树节、爱鸟周、世界防治荒漠化与干旱日、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草原普法宣传月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弘扬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社会主义法治内涵,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迪庆藏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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