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继龙代表:
您在迪庆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66号《关于香丽高速和丽香铁路“两路”遗留的问题处理建议》已交我们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涉及农户震损未赔偿问题。自丽香铁路及香丽高速开工以来,沿途居民房屋不同程度受损,经第三方对沿线居民房屋进行监测评估,香丽高速沿线涉及震损农户410户(虎跳峡镇295户、小中甸镇110户、建塘镇5户):其中,已完成震损赔偿189户(虎跳峡镇80户、小中甸镇109户),支付资金3530万元;丽香铁路沿线涉及震损农户203户(建塘镇10户、小中甸154户、虎跳峡镇39户),全线已签订协议168户,其中149户的补偿资金已全部兑付,剩余19因资金未到位问题尚未兑付。未签订协议19户(小中甸19户),经监测后结果为零不涉及震损赔偿事宜11户,5户应通过拆迁补偿。目前已出具监测评估报告、但群众对评估结果不认可、未完成协调的农户共240户(虎跳峡镇215户、小中甸镇20户、建塘镇5户),其中,涉及香丽高速221户、丽香铁路19户(小中甸19户)。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由于部分群众赔偿期望值过高,对评估结果不予认可未签字,无法及时向群众支付震损赔偿资金;二是如果对240户农户进行重新评估并调整赔偿金额,将引发已完成赔偿农户的反弹,易引发新的矛盾纠纷;三是香丽高速承建方(云南建投)由于建安超概等原因,无法筹措赔偿资金,根据信访处办相关会议要求,由香丽高速征拆指挥部垫付1000万元已支付完,现经评估测算的赔偿资金1272.1万元无资金来源;丽香铁路因征地拆迁资金尚未完全到位和19户双方无法达成共识难以签订协议。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继续做深做细群众工作,最大限度让群众接受依法评估结果,力争尽快将赔偿资金兑付给受损群众,对于评估结果和实际受损情况确有出入的将按照“一户一策”的原则,根据实际受损情况进行客观公正评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二是加强与项目承建方省建投集团的协调对接,多方筹措资金,做好群众协调工作,力争于9月30日前取得丽香高速震损协调化解实质性进展,及时化解群众诉求。
二、关于两路弃土场风险隐患较大问题。根据《关于香丽高速公路和丽香铁路弃土场安全隐患整改工作专题会议纪要》,州水务局已牵头组织制定了两路弃土场整改方案,两路企业正在按整改要求积极推进整改工作,香丽高速已建成通车涉及11个弃土场,计划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整改;丽香铁路尚在建设中,涉及6个弃土场整改,已完成2个,其余弃土场正在积极按计划整改。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迪庆藏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2023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