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州交通运输局)

索引号
015285205N/202200294
文  号
来 源
州交通运输局
公开日期
2022-09-21
迪庆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22年国庆 期间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1 11:45     浏览次数:8840    站群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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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22年国庆

期间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交通运输局:

   根据《云南省地方海事局关于做好国庆期间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云海监便2022〕93)文件要求和部署,为确保全州水运行业 2022年国庆期间安全、顺畅,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结合我州水路运输实际,现就做好国庆期间水上交通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筹安排部署

各(县)市交通运输局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省地方海事局有关工作安排,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时刻绷紧安全生产底线就是人民群众生命线这根弦,结合辖区监管实际,深入研究把握国庆期间水运行业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势分析、部署安排、检查落实,全面统筹、周密部署水上交通疫情防控和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狠抓督促落实。要在属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紧密围绕海事职责,主动融入疫情防控大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切实加强与相关单位的联系,不断完善应急联络和信息通报机制,督促水运企业、渡口经营人切实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要做好内部疫情防控,强化场所消毒、进出管控、终末消杀、应急处置等工作,做到疫情防护用品储备到位、配发到位、使用到位,切实做好本单位一线工作人员自身防护。

二、周密部署,加强领导

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水上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结合辖区水运工作实际、汛期和国庆期间水上交通安全生产特点,周密安排部署各项安全保障方案和应急措施,确保认识、领导、检查、措施、责任五个到位,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迪庆州交通运输局成立2022年国庆期间水上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和检查全州水运行业国庆期间水上交通安全工作。

 长:江继武     迪庆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副组长:和继光     迪庆州地方海事局局长

 员:次       迪庆州地方海事局副局长

        竹玛央宗   迪庆州地方海事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地方海事局,具体负责国庆期间水上运输安全综合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及情况汇总上报工作。

三、强化重点,加强监管

(一)各(县)市交通运输局要全面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海事管理部门的法定监管责任。要加大对渡口,渡船、旅游客船的安全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加强旅游客船的监管,督促旅游客运船舶加强反恐安保巡查力度,全面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督促企业及客运船舶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反应及处置能力。

(二)各(县)市交通运输局要严厉打击船舶超载和违章航行行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工作,提升行业重大风险防控能力。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教育船员要守法经营,提高旅客选择乘坐合法船舶,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积极举报非法载客和超载等违法行为。要督促水运企业加强对船员安全驾驶技能和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培训,针对水路通行状况和气候情况,完善安全提醒制度。

(三)各(县)市交通运输局要加强航道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力度,确保生产经营秩序稳定。要严厉打击无证、超许可范围经营和超量存行为。港口管理部门要认真落实“实名制”工作,配合公安部门加大对“三品”的查堵力度。

(四)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加大对辖区重点船舶和重点水域的监管工作,合理优化现场监管资源,提升基层海事人员数量,强化现场监管力量;合理调配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应急资源和搜寻救助力量,优化现场监管模式。通过加强现场检查、水上巡航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非法航行、非法停泊等违法违章行为。严禁水上客运船舶无证经营、带病营运;严禁水上客运船舶在大风浪、大雾等恶劣天气下开航;严禁客运船舶超载、超员、超速、超区域航行;严禁船员无证上岗、酒后上岗。

(五)各单位要加强内部安全自检自查,排查整改安全隐患,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部位的安全、消防管理,加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各(县)市交通运输局一把手必须加强本单位开展大检查的组织领导,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强化年》《党的二十大期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强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专项方案》、“商渔共治2022”、《国内航行船舶载重线和货物装载专项检查》等专项行动,亲自研究部署、亲带队深入基层开展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要坚持“零容忍”,全环节落实隐患整改责任,确保100%整改到位;凡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水路运输,一律坚决停运,直至整改合格。州交通运输局将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的要求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安排,在国庆前,由地方海事局,对全州重点水域、重点企业、重点船舶、进行督查,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二)严格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对于反复出现的顽症痼疾和共性问题,要下猛药、出狠招,坚决予以根除。对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敢于动真碰硬,严格执法处罚。对重大隐患整治不力、问题突出的企业、经营户和从业人员,要严肃追责、上限处罚,并列入“黑名单”。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坚决停业整顿,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三)严格追责问责

对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推扯皮、搞形式、走过场、慢作为、不认真履行责任、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要开展约谈、诫勉谈话、挂牌督办;情节严重的单位、人员要进行通报批评,严肃问责;对失职渎职的个人,要严格问责追责。

(四)认真做好值班、应急处置工作

各(县)市交通运输局要严格落实领导值班制度、24小时值班制度和重大事故、突发事件第一时间报告制度和专人信息报送制度,保持救援值守车辆、船艇处于良好状态,做好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要依据应急预案及时处置,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报告信息。

(五)认真做好总结上报工作

请各单位于2022年10月8日前,将本单位国庆期间水上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州交通运输局(地方海事局)。



迪庆藏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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