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的公告
请本人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15日内将证件交回迪庆州运政管理处从业资格管理中心,逾期未交回的,证件自行作废。
特此公告。
附件:2022年8月注销从业资格证名单
迪庆州交通运输局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