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石宁等四名同志免职的通知
州公安局:
经中共第十四届迪庆州人民政府党组研究,决定:
李石宁 任州公安局副局长(副处级),保留正处级待遇;
和群峰 任州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主任(副处级);
和宏才 任州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支队长(副处级);
欧阳乾 任州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政治委员(副处级)。
以上同志,因机构改革,原任职务自然任免。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