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迪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迪庆州旅游集团有限公司闲置土地处置方案的请示》(迪自然资规发〔2021〕40号)请示,现将迪庆州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白鸡寺“月光城”地块闲置土地的处置方案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提出的处置方案,白鸡寺“月光城”地块属于政府规划调整原因造成动工开发延迟,按照协议有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由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牵头完成协议有偿收回工作,收回土地将纳入政府土地储备。有偿收回具体相关工作由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和迪庆州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土地成本价格具体商定。
三、要求迪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批复之日起尽快完成迪庆州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白鸡寺“月光城”地块闲置土地挂账问题整改。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