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引号
01528486X2/202201454
文  号
迪政发〔2021〕 73号
来 源
迪庆州人民政府
公开日期
2022-12-19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迪庆州 关于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19 16:19     浏览次数:9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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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迪庆州

关于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直各委、办、局,开发区管委会

    迪庆州关于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已经州人民政府8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11215

迪庆州关于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生物医药产业是关系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和生命健康的重要民生产业。为切实贯彻落实委、政府打造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牌决策部署,加快我以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发展目标

立足现有产业基础,实施迪庆州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三年倍增计划。以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为主线,以品种产业化为核心,以创新发展为引领,做强龙头企业,完善人才政策,降低要素成本,强化服务保障,着力促进生物医药产业突破发展。力争到2022年,全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元以上生物医药工业企业户数比2018年翻一番,其中,增加2000元以上规模医药工业企业1户,生物医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实现2018年翻一番。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科技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商务卫生健康委、统计局、医保局、州市场监管局、投资促进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支持现代中药转型发展

(一)夯实中药质量基础。支持标准化、规范化、有机化中药材种植养殖基地建设,积极发展道地药材。大力推进标准体系建设,推动种植企业、合作社和种植大户规模化、标准化建设中药材种植基地。联合开展质量标准、炮制规范研究,系统构建中药标准化服务支撑体系和信息化追溯体系。培育一批示范龙头企业。州市场监管局牵头;科技农业农村商务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市人民政府负责)

(二)推进中药创新。围绕中药在疾病预防和慢性病、功能失调、疑难疾病治疗等方面的优势,鼓励建设中药研发、生产与集散中心。鼓励以院内制剂、经典名方和民族民间医药为基础研制中药新药。提升现代中药提纯技术和制剂技术开发应用水平,扩大植物提取物研发生产规模,进一步拓展国内外市场。积极引进一批中药、植物药龙头企业,整合提升中药发展水平。科技卫生健康委、州市场监管局牵头;工业和信息化商务投资促进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发展中药配方颗粒。建立中药配方颗粒产业链质量体系,保证产品安全可靠。探索研究中药配方颗粒与饮片共煎、传统饮片等效性问题。鼓励医疗机构配备使用一体化智能配方设备,建设智慧药房。发展道地药材配方颗粒大品种。州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科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创新中药发展模式。鼓励中药产业与中医药健康服务业融合发展,研发并生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保健食品、功能食品、特殊用途化妆品。发展互联网+中药+中医+中医药健康服务平台经济,构建中药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科技卫生健康委牵头;农业农村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州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鼓励推动仿制药发展

(一)积极推进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引导和支持企业围绕临床价值布局产品线,合理选择临床需求稳定、增长潜力大的仿制药品种开展一致性评价。支持企业围绕一致性评价品种进行技术改造及产能提升。州市场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科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引进仿制药落地生产。着力支持上市许可持有人品种转化落地。鼓励企业引进国外专利药授权许可,依法申请专利强制许可,拓展仿制药品种。借助特色原料药产业,发挥区位优势,加强与省内其他地州在仿制药研发生产方面的交流合作,探索建设仿制药研发生产合作基地。州市场监管局、投资促进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卫生健康委、商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鼓励化学药研发。鼓励企业针对重大疾病开展创新药、改良型新药研发,加快临床必需、疗效确切、供应短缺仿制药研发生产。加大对进入临床试验环节的新药研发支持力度。以产业链布局创新链,加强药用原辅料、包装材料和制剂研发联动。科技州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打造生物医药聚集

(一)打造生物医药核心区依托维西县一县一业以中药材为主的产业发展布局,打造以香格里拉云药之乡梅里雪山——药王山为特色的迪庆知名品牌,形成以维西县中药材产业聚集区为核心区,香格里拉藏医药为主的产业链。依靠医药企业紧盯产业链、技术链、价值链高端,延伸生物医药产业链聚集资源、政策、人才等要素,走出一条差异化、特色化、集约化迪庆特色的发展路子。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生物医药一流营商环境。探索设立药品检验、安全性评价、药品评审等分支机构,建立级部门直通服务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技州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二)鼓励创新研发平台建设。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资源整合、开放共享模式,依托现有研发平台,采取共同出资、技术入股、股权投资等方式,吸纳级投资平台、知名医药研发机构、企业集团等创新资源,共同组建生物医药创新中心。探索关键环节研发、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产权交易、项目孵化等核心业务,提升药物数字化研发水平,推动研发创新链向两端延伸。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卫生健康委、州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鼓励临床试验平台建设。打造临床研究平台体系。拓展临床试验认定专业,重点推进生物等效性试验平台建设,加快商业化运作步伐,突破发展瓶颈。卫生健康委、科技州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鼓励推进检验检测平台建设。鼓励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中心等检验研究机构提高检验检测水平,积极参与重大基础研究、核心技术研究以及重大科技攻关。鼓励国内龙头检测技术机构在我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支持内生物医药企业剥离优势检验检测资源,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第三方检测技术机构。州市场监管局负责)

、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和特色品种

(一)实施龙头企业引育工程。坚持外引内培、一企一策,坚持招大引强,瞄准生物医药龙头企业,重点引进一批医药龙头企业落户我。推进生物医药工业加快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步伐。鼓励企业剥离整合,聚焦核心业务,实现专业化分工,发展合同研发、生产组织。支持企业并购重组,提升技术水平,实现集约发展。支持企业强强联合、开放合作,打造具有迪庆特色的企业工业和信息化科技牵头;州市场监管局、投资促进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二)实施品种体系优化工程。建立品种培育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做强一批大品种、做大一批小品种、做活一批闲置品种。着力做大独家品种、特色品种规模,形成优势品种产业支撑。支持我企业收购国内外优质闲置品种。积极引进或自主研发一批创新药、改良型新药、古代经典名方在我落地生产。工业和信息化州市场监管局、科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加强要素保障

(一)构建多层次人才体系。积极引进一批生物医药领域高端人才入迪。推进产学研联合培养、定向培养模式,加强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产业工人培养。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支持科研人员到生物医药企业兼职兼薪,支持企业建立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制度和奖励机制。强化政策激励,用好现有人才资源,重点提升产业链稀缺人才的薪酬、职称等方面待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科技教育牵头;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二)完善投融资体系。搭建以创业投资为主导,天使投资为补充,多层次资本市场和科技信贷为支撑的多元投融资体系。着力引进风险投资机构,探索以政府引导、社会资本为主设立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基金。加快建立生物医药产业产权交易平台,完善交易机制,促进产权流通。加强信用担保机制、风险补偿机制建设,推动商业银行设立生物医药产业专贷业务,解决企业贷款难问题。支持符合条件的生物医药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金融产品。培育上市资源,拓宽上市渠道,推动一批主业突出、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直接融资。财政银监局牵头;工业和信息化科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加大支持力度

(一)大力推进招商引资。支持取得药品注册批件并在我生物医药产业区内实施产业化的项目。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投资促进局、科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支持创新发展。支持我企业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和中成药上市后再评价支持企业按照新发展理念,进行技术改造或改建扩建。工业和信息化财政科技州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大平台建设支持力度。采取固定资产建设奖补、研发合同奖补等多种支持方式,对创新研发平台、临床试验平台、检验检测平台加大支持力度。工业和信息化财政科技州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品种产业化。支持生物医药新品种引进,鼓励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医疗机构委托生产或调配制剂。工业和信息化财政科技卫生健康委、州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优化发展环境

(一)完善市场准入。支持符合条件的中药饮片及配方颗粒、医院制剂和我民族药品种优先纳入内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对我企业生产的创新药、通过一致性评价品种及时纳入级药品采购范围,鼓励医疗机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医保局、卫生健康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创新流通模式。鼓励药品流通企业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技术,创新营销模式。支持中小型药品流通和零售企业发展采购联盟和药店联盟,采用联购分销、统一配送等方式,形成高效、安全、便利的现代药品流通体系。(商务牵头;卫生健康委、州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协调服务。建立级专项协调团队,主动对接省级有关部门,加快新型疫苗、创新药、罕见病治疗药、儿童专用药优先审评审批。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制度,组建专家顾问智库,协调解决企业研发及发展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积极开展高端论坛、创新协作等大型活动,促进产业开放发展。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商务卫生健康委、投资促进局、州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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