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开发区管委会:
《迪庆州培育发展新型消费释放消费潜力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已经州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迪庆州培育发展新型消费释放消费潜力
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
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州委、州政府关于促进消费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要求,培育壮大新型消费,促进消费提档升级,形成经济发展新动能,结合迪庆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新型消费蓬勃发展。“互联网+”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得到普及并趋于成熟,消费业态模式不断丰富。到2024年,全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6%左右;全州文化和旅游总收入达到136.54亿元;网络零售额达到1.82亿元,力争年均增长10%。
新型消费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信息网络深度覆盖,信息产品供给和消费应用场景不断丰富,新型消费载体建设加快推进。到2024年,争取实现5G网络县(市)、开发区和乡镇所在地全覆盖,推进“5G+”创新应用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和数字城市、数字社区试点,不断提高主要商圈数字化率。
新型消费环境进一步优化。消费质量不断提高,消费者满意度和消费信心不断增强。到2024年,力争创建一批“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示范景区、示范市场、示范商场和示范企业。
二、主要任务
(一)培育新型文旅消费行动
1.丰富文旅消费新业态新产品。加快培育民族文化体验、康养休闲、田园综合体、科普研学、跨境旅游、健身旅游等新业态,加快发展一批户外运动、康养旅游等新业态示范基地。争取到2024年,全州三县(市)均有1 个以上新业态示范基地。引导旅行社开发各种主题的新型精品旅游产品。鼓励州内旅游企业推出景区、景点门票优惠政策,创新门票价格管理方式,推行通票、联票等优惠措施。探索实施自驾游客油票补贴政策,实施旅游市场黑名单制度。各级工会探索开展职工州内就地疗休养工作,鼓励基层工会到挂钩联系点开展春秋游等工会活动,引导会员自发消费脱贫地区产品和服务。策划并实施“香格里拉等你来”、“迪庆人游迪庆”、“文化和旅游消费季”等旅游系列促销活动。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有关申报程序后,评选年度组织来迪游成绩突出的旅行社和线上旅游平台以及一批诚信经营的涉旅企业、优秀导游(讲解员)、迪庆原创优秀旅游商品和品牌。(州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州财政局、州商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总工会、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发展改革委、州科技局、州教育体育局及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培育文旅消费集聚区。积极争取创建国家文旅消费示范城市和试点城市,开展省级、州级文旅融合示范区、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和文化产业园区建设。推动景区景点连点、成线、扩面,培育发展一批网红打卡地、名品展示地、民族文化艺术街区、文化娱乐场所群等特色时尚文旅消费集聚区。保护利用好民族村寨、传统村落、文物古迹、古树名木等文化遗产,引导乡村民宿集群有序发展,形成一批乡村旅游集聚区。到2024年,力争每个县(市)均建成1个文旅融合示范区、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州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州商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及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文旅智慧服务水平。大力推进智慧交通、智慧酒店、智慧景区建设和5G、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旅游行业的应用试点。引导各景区景点和旅游企业智慧化转型升级,积极参与“云旅游”、“云演艺”、“云节庆”等,不断推进旅游产品和服务上“云”。按照省制定出台的智慧景区建设标准,争取完成4A级以上景区智慧化建设,逐步建设一批标准化信息化酒店、民宿客栈和高速公路智慧服务区,探索刷脸技术在入园入住接待、游客画像统计分析等领城的应用。(州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州商务局、州委网信办、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市场监管局及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发展绿色健康消费行动
4.大力倡导绿色消费。积极推进绿色产品和低碳产品认证,增加绿色产品和服务有效供给。支持商场、超市、旅游商品专卖店等设立绿色产品销售专区。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行动。落实禁塑限塑有关规定,加强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报告管理。推动快递包装绿色转型。积极组织开展绿色饭店、绿色餐饮、绿色商城评选活动,组织我州生产、流通企业及产品参加州内外各类会展活动。(州商务局牵头,州农业农村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发展改革委、州教育体育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生态环境局、州财政局、州市场监管局、州邮政管理局及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积极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细化落实互联网诊疗服务和监管有关政策规定,逐步建立完善州级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完善预约挂号、移动支付、检验检查结果在线查询、分时段预约诊疗、电子处方、药品配送和远程会诊、远程健康咨询等“互联网+医疗”服务。完善医保数据互联互通,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机构按照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加快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争取用3年左右时间,建成省、州、县三级健康医疗信息平台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州”的健康医疗信息服务网络,不断扩大远程医疗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覆盖率。(州卫生健康委牵头,州医保局、州市场监管局、州商务局及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培育新型养老托育消费。积极推动“智慧养老院”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点建设,开发老年家庭医疗检测和传感系统,提供老年人集中就餐、医疗保健、上门照护、紧急救助等服务,构建“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开展失能照护服务机构改造工程,逐步实现失能照护服务机构县级全覆盖。发展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普惠托育服务模式。积极开展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培育形成一批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单位,争取全州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州发展改革委牵头,州民政局、州卫生健康委、州教育体育局、州商务局及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加快发展新型体育消费。积极培育集体体育赛事活动、健身指导、技能培训、服务咨询等融合互通的产业新业态。推动智能体育与文旅、健康、电商、培训、直播等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推动体育设施智能化、信息化建设,进一步盘活公共体育场馆和设施资源。鼓励开展线上赛事、线上培训等新业务,引导社会力量建设智能健身设施、开发在线健身课程,带动群众性体育运动推广普及和相关智能产品生产应用。扩大体育传媒、体育彩票、体育用品、体育中介等体育产业下游和周边消费。积极有序恢复体育赛事和活动,争取每年举办地方性民族体育赛事和已落地的“梅里100”、香格里拉国际观鸟节等品牌赛事活动。(州教育体育局牵头,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广电局、州商务厅、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及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扩大新型信息消费行动
8.加快信息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数字迪庆”建设,
推动建设“双千兆”网络,优先在三县(市)城市所在地推动千兆网络升级和光纤到户建设,并开展城乡宽带“双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推动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继续加快大数据、VR/AR、5G、区块链等技术在各类场景中的应用,并逐步开展城市大脑试点。(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广电局及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9.加大新型信息产品供给,拓展信息消费应用场景。推动加快传统线下业态数字化改造和转型升级,推进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引导实体企业开发更多数字化产品和服务。加快推动教育信息化,发展在线教育新模式,拓展多元化教育新场景。推动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步行街、小店等消费场景数字化。以香格里拉为试点,建设商业信息数据库、客流分析平台、慢行导视系统等。积极参与“线上南博会”等数字化展会。打造“数字社区”,增加购物、订餐、家政等一站式服务供给。加快“一部手机逛商圈”在全州的推广应用。(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州教体局、州商务局、州国资委及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传统消费能级行动
10.壮大“新零售+”消费。积极发展“智慧+零售”、社交电商、直播经济、无接触式消费体验等新业态新模式。开展便利店品牌化连锁化三年行动,鼓励品牌连锁便利店进驻迪庆并建立智慧供应链。鼓励办公楼宇、住宅小区、商业街区、旅游景区布局建设智慧商超、智慧餐厅、智慧驿站、智慧书店、智慧微菜场,支持发展线下无人超市、智能售货机、智能垃圾回收机等智慧终端。到2024年,新增批发、零售、住宿、餐饮4大类限额以上单位12家以上,每年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消费促进和产销对接活动。(州商务局牵头,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及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1.扩大汽车和家电消费。在公共领城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落实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购置补贴、停车优惠等政策。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建设,开展“充电进小区”示范项目,构建州级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信息平台。打造智慧出行平台“车城网”。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规范发展汽车、家电等消费信贷。争取每年组织1次全州范围内的汽车、家居家装家电消费促进活动,鼓励企业发放加油券、开展满减等活动。(州商务局牵头,州财政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税务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公安局、人民银行迪庆中心支行及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建设新型消费载体行动
12.打造消费中心城市。着力推进县市所在地为中心的“1刻钟”消费核心区。以步行街改造提升、智慧商圈建设试点为抓手,推进重点商圈提档升级,打造示范步行街、示范商圈,推动城市商圈错位发展。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完善县城商业设施,积极建设县市消费中心,形成聚集消费效应。鼓励开展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以多业态集聚健全社区商圈。(州商务局牵头,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自然资源局及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3.升级夜间经济商圈。创新城市夜间消费场景,丰富有地域特色“深夜食堂”、民族文化长廊、庭院文艺展演等夜间经济主题活动,打造独克宗古城等具有鲜明地方特色与浓郁民族风情的夜间经济集聚区。鼓励三县(市)对符合条件的24小时品牌连锁便利店予以资金支持,对夜间经营主体因延长营业时间增加的水、电、人工等费用按照经营面积给予适当补助。(州商务局牵头,州文化和旅游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及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4.营造“美丽乡村”消费新场景。通过集合特色小镇、生态绿道、农村地区A级景区、农村电商等资源,积极打造美丽乡村消费主题示范街区和农村生活消费服务中心。结合区域民族节庆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乡村促消费活动。(州农业农村局牵头,州商务局、州民政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及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完善流通设施服务行动
15.加强新型消费流通设施建设。推动物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物流枢纽网络与产业体系融合发展,加快发展多式联运,加快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发展城市共同配送、“无接触”配送,布局完善城市末端智能配送设施及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推进智能快件箱(信包箱)、智能生鲜柜、取餐柜等配送设施进社区、园区和小区等。鼓励流通企业在具备条件的社区、园区、学校、医院和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配备无人售货机。(州商务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交通运输局、州自然资源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邮政管理局及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6.加强商品供应链服务创新。开展州级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支持大型企业开展供应链赋能,鼓励传统流通企业向供应链服务企业转型。逐步建立健全从供应链首站到消费需求终端的进口食品冷链物流追溯系统。加快建设寄递物流服务体系。推广“生鲜电子商务+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等新模式。(州商务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市场监管局、州交通运输局、州邮政管理局、香格里拉海关及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7.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促进数字化技术与服务在乡村流通领域深化应用。依托“一部手机云品荟”,统筹对接线上线下销售渠道,促进供需有效对接。加快补齐冷链设施短板,鼓励和引导有实力的商贸流通企业向乡镇下沉,推广快递服务现代农业“一村一品、一乡一特”产业主体和农村电商、邮政合作。加大电子商务进农村覆盖面,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加强迪庆香格里拉特色产品推介力度,不断培育高原特色农产品电商优质品牌。(州商务局牵头,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邮政管理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农业农村局及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优化新型消费环境行动
18.强化新型消费要素保障。根据上级政策导向,积极包装谋划消费领域项目,申报和争取各类资金支持项目建设,引导金融机构发展消费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新型消费发展。优化消费有关用地用能支持,支持具备条件的转供电用户尽快实现抄表到户,严查转供电主体电价违法行为,鼓励具备条件的工商业用户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引导各类网络平台合理优化中小企业商户和个人利用平台经营的抽成、佣金等费用。推行新型消费领城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筒化优化证照办理。(州财政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商务局、州市场监管局、州税务局、人民银行迪庆中心支行及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9.加强新职业开发培训和劳动权益保障。加强政府部门与行业协会、企业、学校、互联网平台等协作,培训适应新型消费发展的新职业新工种,加强新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评价。落实国家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政策,合理确定平台责任,兜牢劳动保障权益底线。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人员带薪休假等休息休假制度。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推进平台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利用各类学校、实训基地、培训公司培训适应新型消费发展的新职业新工种,并逐步扩大培训规模。(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牵头,州教育体育局、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及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0.强化消费市场监管和统计监测。推行消费投诉公示工作,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加强消费品市场统计监测。深化与移动支付、网上交易平台等第三方机构合作,完善网上零售统计。研究探索反映新型消费市场发展变化的活力指数。(州市场监管局牵头,州委网信办、州发展改革委、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迪庆调查大队、人民银行迪庆中心支行及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落实。建立统筹协调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加强形势研判和监测评估,跟踪总结工作情况,结合实际推动解决难点堵点,重要情况及时向州人民政府报告。各部门要结合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完善配套方案及措施。各县、市人民政府要科学布局,注重实效,强化工作落实。(州商务局、州发展改革委牵头,州直有关部门配合)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手段,通过各级媒体大力推介我州优秀民族文化、旅资源和特色产品。加强支持新型消费发展有关政策宣传解读,及时总结宣传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州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