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迪庆州重点建设项目前期质量提升
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开发区管委会:
《迪庆州重点建设项目前期质量提升行动方案》经州十四届人民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5日
迪庆州重点建设项目前期质量提升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夯实我州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提高项目前期深度和质量,推动建设项目高标准、高质量实施,持续合理扩大有效投资,充分发挥投资在稳增长、补短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作用,经州政府研究,决定2022年为项目前期质量提升年,为确保项目前期质量提升年取得实效,特制订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省政府迪庆现场办公会、州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的理念,树牢“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深入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切实增强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配强工作班子,加强前期谋划,提高项目前期工作的科学性、指导性、前瞻性,全面提高项目前期工作效率、质量和深度,力争实现年度项目投资支撑达到100%以上、谋划储备项目和新开工产业项目取得新突破、项目由“资金等项目”向“项目等资金”转变,确保圆满完成2022年全州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的目标任务,高质量谋划储备好2023年重点项目计划,切实促进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工作
(一)扎实抓好项目谋划储备。各县(市、区)及州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国家、省“十四五”规划重点任务及国家支持西部地区、涉藏地区发展的各项政策举措,结合我州基础设施、民生保障、生态环保、乡村振兴、组织政权建设等领域及全州发展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和薄弱环节,精准对接中央及省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政府投资导向,扎实谋划储备一批重点项目。要围绕文化旅游、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绿色能源、绿色矿业等我州主导产业,科学谋划布局一批产业建设项目,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项目信息,强化“一把手”招商,扎实做好项目招商引资工作。要坚决防止盲目投资和产能过剩,严控高耗能、高排放和破坏生态环境的项目上马。州发展改革委要建立全州重点项目谋划储备动态库,按照项目谋划、签约、开工、投产、增资等不同阶段,形成全州中长期重点项目库。各县(市、区)要相应建立项目储备动态库,要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和云南省项目综合管理一体化平台积极夯实项目储备,实行动态调整更新、有序滚动实施,不断提升项目储备质量。每年各县(市)年度新增谋划储备项目不少于100个(产业项目不低于30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不低于20个);开发区及州级交通、水利、工信、文旅、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教育体育、卫生健康、住建等主要行业主管部门年度新增谋划储备项目不少于10个;“十四五”涉藏规划项目要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压实前期工作任务,按照每年年度资金总申报额不低于20亿元进行储备。
(二)统筹使用各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发改、财政要积极向上争取中央、省预算内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持,每年争取中央和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不低于4000万元。同时,要积极筹措安排州预算内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每年不低于2000万元,并于当年年底前完成次年拟开工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下达工作。各县市每年要从县预算内安排不低于2000万元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各级安排的前期工作经费要优先保障涉藏规划项目和“十四五”规划项目。项目前期工作经费要按照“总额控制、专款专用、滚动使用” “大干大支持、不干不支持”的原则,向完成年度投资目标任务好的县(市、区)、州直部门倾斜,项目一经开工,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相应列入项目建设成本立即回收,回收周期不得超过3年。鼓励、支持、引导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和社会资本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参与前期工作,项目建设经费到位后,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相应列入项目建设成本予以支付。发改、财政要严格规范预算内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坚决杜绝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用于与项目前期推进无关的项目建设及奖补,楼堂馆所建设、征地拆迁、车辆购置等开支。
(三)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咨询论证。自然资源、林草等相关部门要主动服务重点项目前期用地论证,严格项目规划选址论证,严格落实耕地保护政策、生态保护红线政策,扎实做好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论证,要主动帮助项目业主单位积极优化项目选址或路线方案,尽量减少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公益林等。发改、住建及相关主管部门要严格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深入论证项目建设规模、技术方案,确保建设规模合理、技术方案可行,符合有关建设标准和设计规范。发改、财政等部门要严格项目资金筹措方案审核,确保项目资金来源规范落实,严禁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严禁以政府投资基金、PPP、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变相举债。项目责任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建设规范,加强项目前期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提高项目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要加强项目前期推进计划管理,深化、细化项目前期工作,经常性与发改、自然资源、林草、生态环境、住建等要素保障部门的沟通对接,坚决避免在论证、审核不充分的情况下仓促上项目,造成项目无法实施、频繁调整、效益低下等问题。
(四)强化重点项目咨询论证专家库建设。发改、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要依托我州项目评审中心建设,强化重点项目前期咨询论证专家库建设,要统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政建设、交通水利、特色产业、文物保护等领域项目评审专家库,积极争取省政府评审中心等支持,持续扩大项目工程建设领域咨询论证及评估评审专家征集渠道和范围,不断丰富和完善专家库数量、类别和结构,建立专业化、具有本地特色的项目咨询论证专家库。要推动专家库专家全程参与重点项目策划、论证、包装、推介、对接、争取等活动,参与相关课题、发展规划、重点项目评审,提出咨询意见,确保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和深度达到相关要求。发改部门要积极邀请相关领域专家、省州专业人员等,多层次、多形式、多主题、不定期牵头组织开展全州项目谋划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系统性提高州县各级各部门项目谋划能力和水平。
(五)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简化重点项目行政审批。深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提质增效改革,按照重点项目能备案则备案、能承诺则承诺、能容缺则容缺的原则,精简审批环节、材料、时间,降低审批成本。对非“红线”事项实行“容缺+承诺”附带条件审批,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加强项目审批部门间协调配合,实施项目“并联”审批,推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规划许可、环评、能评、水土保持、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加快办理,切实解决审批事项互为前置的现实问题。对于州内可审批项目,要确保从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到施工许可阶段的审批时限在法定基础上再压缩50%。对需国家、省级层面办理的审批事项,要安排专人负责向上对接跟踪衔接,做好沟通汇报,推动前期工作取得有效突破。对总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审批程序较为复杂的企业投资项目,县(市)政府要明确一名部门负责人“一对一”专人负责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确保项目顺利落地。
(六)全面落实项目建设要素。自然资源、林草等部门要主动落实重点项目用地保障,积极对接全州“十四五”规划纲要和涉藏专项规划,通过扩充土地增量、盘活土地存量、向上争取用地指标等方式优先确保规划项目用地。发改、财政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向上对接力度,积极争取中央和省预算内、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一般债券等资金支持。要进一步健全政银企合作对接机制,引导协调银行、保险、融资担保等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项目业主单位要强化向国家、省对口部门的对接汇报工作,全力争取上级在制定年度投资计划时优先保障我州项目资金需求。各县(市、区)要强化建设条件保障,依法依规加快推进项目征地拆迁、市政配套、水电接入等前期准备工作,推动项目及早开工建设。
(七)全面提速2022年度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按照州委州政府“2022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中139个新建项目要在4月30日前完成所有前期工作并具备开工条件,‘十四五’涉藏规划项目要在2023年7月前完成全部前期工作”的目标任务,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一是通过项目动态管理,目前年度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新增补充26个项目,加上原有的139个年度计划新开工项目共有165项年度计划新开工项目。其中,已开工37个项目,二季度计划开工66个项目,三季度计划开工30个项目(附件1),各县市、州级各部门拟申请调出年度计划27个项目,已同意调出年度计划5个项目(附件2)。各县市要对照年度投资目标任务,按照“县内损失县内补”和“增量替换”的原则做好项目增补、退出滚动调整,州政府将在4月底和8月底分别开展一次年度重点项目增补、退出滚动调整。各项目责任单位要按照上述项目前期工作推进要求,对照二、三季度项目开工计划,尽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强化项目要素保障,尽快实现项目开工开建设。申请调出年度计划的项目也需继续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强化项目建设要素保障,要力争在2022年四季度或最迟不晚于2023年一季度实现开工建设。二是“十四五”涉藏规划87个项目中,经与项目前期责任单位对接梳理分析后,目前已开工及完成前期项目共31项,预计在2022年8月31日之前完成前期项目23项,其余的33个项目要进一步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对照计划完成时间,要能快则快,能提前完成就提前完成,务必确保在2023年7月前完成全部前期工作,并加大向上级对口部门对接力度,全力争取项目建设资金,推动项目及早开工建设,对规划内由于政策变化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实施的项目,要做好中期调出准备(附件3)。
(八)高质量谋划储备好2023年重点项目。2022年10月上旬,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及相关企业要将2023年计划开工项目报送州发展改革委,形成2023年全州重点项目计划方案初稿,并加快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州级各要素保障部门要对全州重点项目计划方案初稿项目涉及的生态红线、公益林、基本农田、能耗、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提出审核意见,最终由州发展改革委汇总审核后于次年1月报请州人民政府审定印发。按照重点项目动态管理原则,年度重点项目于2023年5月底和8月底开展1次增补、退出滚动调整工作。
三、重点保障措施
(一)落实项目前期工作责任。前期工作是规划项目落地的基础和前提,前期工作质量直接影响项目成效。全州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前期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进一步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做深、做细、做实项目前期工作,要按照属地和行业归口,逐个落实项目前期工作的具体承担单位和责任部门,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辖区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工作主体,负责本辖区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的统筹推进。州级有关部门是州本级和跨区域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工作主体,负责相关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并按照职责职能指导县(市、区)、项目业主单位开展前期工作。项目业主单位是前期工作的实施主体,按照前期工作时间节点安排,扎实推进各项前期工作。
(二)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充分发挥全州重点项目前期工作领导小组、涉藏专项项目前期工作领导小组、全州要素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作用,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推进领导挂点服务制度、要素保障部门联审联批联席会议制度、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协调推进制度,将年度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纳入“部门一周一梳理、分管一旬一推动、政府一月一研究、州委一月一调度”工作推进机制。各县(市、区)要对标州级组织领导及工作推进机制,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项目前期工作专班,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三)强化督促检查和考核奖惩。建立项目前期工作推进“大督查”机制,州政府督查室、州发改委要牵头建立完善全州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推进督促检查机制,定期分县(市、区)、分行业开展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督导调研,对项目前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久拖不办、推诿扯皮、工作不力和未按期整改到位的项目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通报批评。要完善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推进考核奖惩机制,把项目前期推进作为县(市、区)和州直部门综合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附件:1.全州2022年二三季度计划新开工项目表
2.全州计划申请调出年度计划项目表
3.迪庆州SZ规划项目前期工作推进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