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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索引号
01528486X2/202201414
文  号
迪政办发〔2022〕16号
来 源
迪庆州人民政府
公开日期
2022-03-11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 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 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1 15:17     浏览次数: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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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

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相关部门:

根据省纪委省监委关于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要求,以及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精神,按照《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方案》要求,为深入治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切实落实好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扎实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迪庆州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工作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徐鹏声  州委常委、州人民政府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杨继文  州政协副主席州财政局局长

  员:龙永明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州财政局副局长

    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余春妹  州民政局副局长

和国栋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局局长

 郑永平  州审计局副局长

            李正山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史定东  州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梁银辉  州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李和东  州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王绍星  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和少华  州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            

赵赞华  州银保监局副局长

            史定武  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迪庆办事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财政局,由州财政局副局长赵龙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州财政局农业农村和资源环境科科长虎涛、州民政局救助科科长此里尼玛、州卫健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科长品初卓玛、州残疾人联合会教育就业科科长和学军、州银保监局王丽洁、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就业失业与农民工工作科科长杨茂萍、州住建局村镇科科长杨国峰、州乡村振兴局项目科和剑锋、州农业农村局计财科科长李锦华、州林草局规财科科长董震林、州审计局行政事业审计科科长刘晓红、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拥军优抚科李志强、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迪庆办事处业务科科长阿吉组成。

办公室职责:负责统筹、协调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提出工作开展意见和建议,组织筹备领导小组会议和联席会议;牵头组织清查摸底、重点检查,督促相关制度建设等;汇总各县(市)和各行业主管部门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及相关自查表格,按时限要求上报省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今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如有调整,由相应人员做好工作递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适时对专项治理工作推进情况报送州纪委州监委驻州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要求,着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聚焦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通过专项治理,加快打通惠民惠农政策直接入户、直达群众的堵点、卡点,堵塞漏洞、规范管理、便利群众、防治腐败,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

(二)基本原则

1.全面覆盖,以查促改。在全州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情况全覆盖清查摸底,为迎接省级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的重点检查,在州(市)、县(市)自查基础上,州级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或委托第三方参与对各县(市)进行重点检查,同时要求各县(市)对所有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涉及本辖区的50%进行重点检查,实现边查边改,以查促改。

2.统一部署,分步实施。专项治理工作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民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审计署 国务院扶贫办 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办〔2020〕37号),以及省纪委省监委关于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调研报告和监察建议要求,按照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审计厅、省退役军人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乡村振兴局、云南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林草局、省残疾人联合会统一部署,州级部门联动,分步实施。在清查摸底的基础上,针对不同问题制定措施进行整改;根据问题产生的原因,完善相关制度政策和机制。

3.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建立跨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州财政局牵头组织,州级相关部门参与,明确各相关行业部门责任分工,加强协作配合。既实行部门系统内部清查,又实行各地属地清查,最终形成专项治理报告,并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三)治理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摸清“钱从哪来”“发到哪去”“发了多少”,整治“政出多门”“卡出多行”“人卡分离”等管理问题,查处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挪用等违法违规问题。针对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坚持举一反三,及时整改,并完善治理规范措施,实现“一张清单管制度、一个平台管发放、一个农民一张卡”形成大监督格局,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到受益群众身上

(四)清查范围及内容

1.清查范围: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中央、省、州、县(市、区)各级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使用发放和管理情况。

2.清查内容:对各级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项目、政策、主管部门、项目资金、发放金额、发放方式和发放银行等内容进行全面清查摸底,查清现状,找准问题,推进整改。

(二)重点整治问题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办法,重点清查、纠正和规范以下问题:

1.部门协调不够,实现“一卡通”还有差距的问题。

(1)统计标准、口径缺乏规范认定,相关方面提供的数据不一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的发放方式、发放周期、项目入卡范围各不相同,统计口径不一,同一项目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提供的发放金额不同,同一层级财政部门提供的项目数与主管部门提供的项目数不同等问题。

(2)政出多门,“一人多卡”“一户多卡”问题。补贴项目主管部门要求不同,各主管部门要求补助对象提供符合部门要求的银行卡,甚至同一部门不同类型补助资金要求不同银行卡等问题;各金融机构系统业务改革淘汰旧惠农补贴存折本后,统一外观标识的惠农“一卡通”银行卡发行量过低,以普通银行卡替代,导致“一户多卡”等情况出现等问题。

(3)补贴资金发放零散,政策执行效果不佳。各业务主管部门发放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零碎分散,各类补贴发放各行其是,同一项目发放周期不一,该直发的又进行“二次分配”等问题。

(4)现有“一卡通”管理系统覆盖补贴项目不全,资金动态监测效果不佳。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代发银行尚未统一通过“一卡通”管理,仍由各相关主管部门选择银行发放,代理银行过多过滥上级部门无法在线查询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和实施有效监管等问题。

2.补贴项目主管部门日常监管不够,实现按时按标准、准确到人到户有差距的问题。

(1)“重资金发放、轻事中事后监管”问题。职能部门惠农财政补贴“一拨了之”,在事前现场抽查审核、事中随机检查、事后专项核查上的审核监管职责弱化;在申报、审核、发放过程中,主管部门对乡镇(街道)汇总上报的数据停留于形式上的审核,实质性审核主要依托于村组(社区),对资金兑付的合理性、风险性难以把控,以编造虚假花名册、伪造资格条件、虚增名目等方式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在资金发放后,各主管部门未与财政部门之间建立资金效益的评价反馈、会商、信息共享等制度机制,延时发放、清算不及时,被县(市、区)统筹整合使用等情况;主管部门对资金兑付情况掌握不清,没有建立资金使用动态台账,未发放的资金没有按规定存放对资金使用等情况疏于日常监管等问题。

(2)补贴资金的管理部门多,各部门间配合不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来源渠道多,条条管理、政出多门、自成体系的局面造成信息透明度不高、监督成本加大、监督效果不佳。

(3)部门信息沟通共享机制不健全。惠民惠农资金涉及部门多、行业跨度大,各部门数据缺乏共享机制,信息壁垒下各部门反复采集、既增加工作量,也容易出现信息错漏,补贴资金错发、漏发、滞留发等问题。

3.补贴对象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保障不到位的问题。

(1)惠民惠农政策宣传引导力度不够。职能部门政策宣传方式单一,政策未能有效宣传到村、到组、到户,使得群众对国家出台的各项惠农政策、补贴标准一知半解,“稀里糊涂拿钱”、资金发放不及时、不足额,应享受政策未享受、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应退出未退出、不该享受的违规享受等。

(2)补贴信息公示公告程序不规范。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项目公示渠道窄、途径少、方式单一,且部门、乡镇、村委会没有严格按照事前、事中、事后的要求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项目进行公示,导致群众知晓率低,群众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得不到保障。

(3)利用政策宣传“先机”,故意隐瞒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政策,侵占群众利益。村组干部对政策宣传解释敷衍了事,甚至利用掌握的政策及群众信息的“先机”来蚕食群众利益,导致补助资金不能真正惠及群众。

4.乡镇、街道管理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源头信息收集不细致,基础数据填报不全面。基层乡镇、村组在数据收集、核对审核、政策执行等业务工作上有漏洞,导致农户信息不全面、不准确等问题。

(2)基础信息动态更新管理不够,审核把关不严。乡镇、村组干部工作作风不实,对基础信息维护及动态更新不及时,导致信息资料不准、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影响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的发放。

(3)代领代办诱发源头“微腐败”。村组干部为民服务不到位,纪法意识不强,主观存在想占便宜、贪好处的想法,凭借群众信任和权力,在代领、代持、代办中与民争利,未经本人同意,私自保管甚至扣押群众“一卡通”非法侵占,搞“微腐败”问题。

5.在“财政搭台、银部对接、践行惠民惠农金融服务”上联动协作机制不畅,金融服务质量有差距的问题。

(1)部门间联动协作缺位,资金无法支付。金融机构与主管部门、财政部门针对滞留资金发放困难问题缺乏有效沟通解决措施,造成资金到位后无法及时兑付等问题。

(2)“最后一公里”服务意识不强,金融服务质效不佳。代发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不了解,在群众办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查询与取款等业务过程中缺少细心与耐心。短信提醒功能需付费开通,提醒内容要素不全、补贴项目不明确等问题。

(3)协作防范风险机制不完善,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金融机构对协作防范违规代领、代办、冒领补贴的机制不完善等问题。

(4)部门代理银行等主体违规收费、增加群众负担等问题

6.根据各地实际存在的问题

(三)治理步骤、方法及时间安排

专项治理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1.前期工作部署(3月5日前)。州财政局牵头,州农业农村局、州民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审计局、州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州卫生健康委、州住建局、州乡村振兴局、云南银保监局、州林草局、州残疾人联合会等业务主管部门参与,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建立州级联席会议工作机制。

2.自查摸底(3月20日前)。州级业务主管部门及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省级方案的治理内容和要求,组织开展全面问题排查,并填报《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基本情况统计表》和《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问题统计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行立改,不能立行立改的做好限时整改安排,及时完成问题整改。3月20日前,各县(市)政府及相关行业部门、州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将本辖区、本行业部门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并附填报的自查表和问题统计表报送州财政局(州级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州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涉密项目按照保密有关规定办理。

3.重点检查(6月20日前)。州(市)自查基础上,省级将通过政府采购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州(市)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检查范围不低于所有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涉及县(市、区)的30%;各县(市)自查基础上,州级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或委托第三方参与对各县(市)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检查范围不低于所有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涉及县(市、区)的40%;同时要求各县(市)对所有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涉及本辖区的50%进行重点检查。针对省、州、县三级专项治理查出的问题,州级组织县(市)相关部门对标对表,全面梳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发放、使用各个环节违纪违规违法的风险点,认真分析原因,及时整改,对违纪违规违法问题责任主体按规定进行追责问责,并在6月15日前将整改报告报送州财政局(州级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州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4.完善制度,健全机制(12月20日前)9月30日前,分析总结专项治理发现问题情况,举一反三,健全完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制度;11月30日前完成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平台建设,开展系统试运行;12月25日前,“一卡通”平台系统满足正式上线运行。

5.形成专项治理报告。3月25日前,州级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专项治理情况,形成阶段性报告报州纪委省监委;12月20日前,形成全州专项治理总报告报州纪委省监委。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州财政局牵头组织协调,州农业农村局、州民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审计局、州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州卫生健康委、州住建局、州乡村振兴局、州银保监局、州林草局、州残疾人联合会等业务主管部门参与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和机制运行规则等。根据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实际,适时调整成员单位,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稳步开展。

2.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各县(市)、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县(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专项治理的主体责任,切实组织好专项治理工作,层层落实责任,传导压力,督促各县(市)边查边改,不走过场。相关部门要组织做好本系统存在问题整改并及时将整改情况报送省、州两级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3.主动接受监督。省级专项治理举报电话号码为0871-63629917,电子邮箱为ynczfp@163.com,来信地址为昆明市五华山云南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处。州级专项治理举报电话号码为0887-8222208,来信地址为迪庆州财政局农业农村和资源环境科。各县(市)、各部门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对反映问题和线索的群众,各县(市)、各部门必须对其信息严加保密,依法保护。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处理。州纪委监委驻州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将适时对监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附件:1.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

使用问题专项治理基本情况统计表

2.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

使用专项治理问题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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