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审计局:
收到《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后,我单位高度重视,对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分析,并开展了自检自查。现将具体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迪庆州审计局指出,迪庆州2020年第四季度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审计调查的综合报告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减免政策贯彻落实不准确,根据行政事业单位上报的《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房产统计表》上报的数据反映,迪庆州林业局、迪庆州中心血站、迪庆日报社、迪庆州委党校4个单位在减免报表中填列的“应落实减免房租政策情况”一栏填报的是减免3个月的数据,没有按照《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鼓励减免房租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国资财管〔2020〕125号)文件中减免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的期限的数据填报,即没有执行新的房租减免政策。以上单位应严格按照延期减免的政策执行,并及时调整上报的统计表数据。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2018年8月17日起,云南大香格里拉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向迪庆日报社承租位于香格里拉市长征路146号,建筑面积为738.75平方米的房屋。根据迪庆州财政局等单位转发的《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商务厅 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鼓励减免房租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迪财发(2020)121号)文件要求,迪庆日报社对云南大香格里拉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的房租减免时限为2020年2月1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减免金额:250000-366=683.00元683*325=221975.00元,因2020年已减免62500.00元,且房租已上交,剩余159475.00元。迪庆日报社在2020年12月28日召开中共迪庆日报社专题会议决定剩余未减免的159475.00元在2021年房租中减免,故云南大香格里拉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在2021年上交房租时只需缴纳90525.00元,将于2021年12月份上交。
(二)行政事业单位上报的《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房产统计表》中的统计表数据已在2021年1月的统计表里将减免金额改为实际减免的金额:221975.00元。
迪庆日报社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