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操作规程》政策解读
为规范迪庆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完善资产损失认定管理,明确认定程序,统一认定标准,根据《云南省国资委关于印发<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操作规程>的通知》(云国资监督〔2022〕235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州财政局(国资委)制定了《迪庆州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操作规程》(以下简称《操作规程》)。
一、出台《操作规程》的背景及起草过程
资产损失认定是企业违规经营投资损失责任追究及止损挽损的基础和前提,科学合理地认定资产损失,有利于客观认定企业违规经营投资损失责任、公平公正追究责任,以及及时止损挽损。《操作规程》对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的程序、方法及证据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将有效指导企业及相关机构科学合理地对资产损失进行认定。
州财政局(国资委)于2023年2月开始起草《操作规程》,3月初完成初稿起草,3月5日向州纪委监委、州公安局、州法院、州司法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等5个部门、3县(市)和开发区国资监管机构、5户州属企业征求意见建议,反复修改完善。4月4日,经州财政局党组2023年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操作规程》主要内容
《操作规程》共分八章:第一章总则主要内容是“操作规程”制定目的与依据;第二章资产损失认定原则;第三章资产损失认定的证据;第四章损失认定工作程序;第五章各项资产损失认定;第六章资产损失认定工作底稿和报告;第七章资产损失认定工作管理;第八章附则包括解释权、生效时间,形成《迪庆州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操作规程》作为《起草说明》附件。
迪庆州财政局
2023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