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州本级财政
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2024年11月29日在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迪庆州财政局局长 和 雨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州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州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迪庆州2024年州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
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调整情况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并经省十四届人大二次、第十一次会议审查批准,云南省财政厅于2024年8月8日和9月24日,下达我州两批次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额度共计2.7亿元。其中,第一批次额度2.6亿元(用于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1.6亿元,用于项目建设1亿元);第二批次额度0.1亿元(用于项目建设)。2024年9月28日,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查通过了第一批次专项债务额度中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新增专项债券1.6亿元调整方案,剩余用于项目建设新增专项债务额度1.1亿元,因省财政厅未明确具体项目,故未纳入调整。
2024年10月30日,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云南省财政厅收回我州结存限额1.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亿元,专项债务限额0.1亿元,同时,下达我州1.4亿元限额用于债务化解,其中,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新增专项债务额度0.7亿元,提高地方一般公共预算保障能力新增一般债务额度0.7亿元。现将用于项目建设新增专项债务额度1.1亿元和用于化债的补充财力新增债务额度1.4亿元共计2.5亿元,纳入本次专项预算调整,同时,拟按省财政厅关于收回地方政府债务结存限额的具体要求及各级次实际情况,收回地方政府债务结存限额1.1亿元,其中,收回香格里拉市结存限额0.7亿元(一般债务限额0.6亿元,专项债务限额0.1亿元);收回德钦县结存限额0.2亿元(均为一般债务限额);收回维西县结存限额0.2亿元(均为一般债务限额)。以上限额调整情况,计入本地区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总限额。
截至2024年11月19日,迪庆州累计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78.97亿元(一般债务限额109.3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69.64亿元),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76.2亿元(一般债务余额107.03亿元,专项债务余额69.17亿元),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安排情况
(一)基建项目新增债券额度安排情况
省财政厅下达的项目建设新增专项债券1.1亿元,按我州新增专项债券项目需求申报及省财政厅项目审核情况,全额下达维西县使用,其中,安排维西县三江冷链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0.3亿元;安排维西县2021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0.8亿元。
(二)补充财力新增债务安排情况(此内容不公开)
三、进一步加强地方债务管理的措施
一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切实提高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质量及成效。二是进一步强化债券资金监管,重点关注新增债券资金规范使用,坚决杜绝债券资金闲置、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三是进一步深化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分类落实偿债资金来源,积极筹资按期偿还到期本息,有效维护地方政府信誉。四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督促指导融资平台公司剥离融资职能,加快平台公司压降进度,有效遏制违规举债情况发生。五是进一步加强存量债务消化力度,切实压降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