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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十三届人大五次
会议文件(十九)
关于迪庆藏族自治州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0年5月16日在迪庆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迪庆藏族自治州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州人民政府委托,现将迪庆州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州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并请州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全州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州人大各项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支持做好“六稳”工作,加力提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统筹资金保障重点支出,切实加强财政预算收支管理,促进全州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全州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2019年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0992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26.6%,比上年决算数(下同)增长23.1%;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131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1%,增长7%。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0992万元,上级各项补助收入1294829万元,调入资金7218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758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117万元,上年结转222674万元,收入总计191759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1312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140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87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760万元,年终结转99611万元,支出总计1917598万元。收支平衡。
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52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35.1%,增长41.6%;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79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8%,下降6.5%。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523万元,上级各项补助收入1294829万元,下级上解收入4390万元,调入资金3030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758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万元,上年结转120473万元,收入总计166533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7966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02275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710万元,债务转贷支出13955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027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266万元,年终结转63815万元,支出总计1665334万元。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州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6786万元,为年初预算的513.1%,增长128.8%;全州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55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4.5%,增长500.8%。平衡情况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678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90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92700万元,上年结转3589万元,收入总计1429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555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698万元,调出资金411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700万元,年终结转8905万元,支出总计142981万元。收支平衡。
州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555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97.8%,增长166.6%;州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3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1%,增长90%。平衡情况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555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90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92700万元,上年结转1480万元,收入总计1296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31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41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0669万元,调出资金1800万元,债务转贷支出92700万元,年终结转7519万元,支出总计129639万元。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12万元,为年初预算的264.1%,下降0.7%;全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5%,下降51.3%,调出资金210万元,支出总计412万元。收支平衡。
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9%,下降59%;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下降59%。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州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54626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4.4%,增长9.7%;全州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319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2%,增长19.5%。收支相抵,当年结余2270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28733万元。
州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00659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3.5%,增长5.6%;州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803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5%,增长21.7%。收支相抵,当年结余2027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65245万元。
5.地方政府债务情况。2019年度,省财政厅核定我州政府债务限额12444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0754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69000万元);截至2019年底,全州政府债务余额91481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801512万元,专项债务余额113300万元)。按级次分,州级政府债务限额6037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5877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6000万元),各县市政府债务限额6407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4877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53000万元);州级政府债务余额369646万元(其中:州本级政府债务余额347846万元),各县市政府债务余额545166万元。全州及州本级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限额以内,债务规模适度,风险总体可控。
以上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详见《迪庆州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且均为快报数,待财政厅批复我州2019年财政决算后,部分数据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变化情况。
(二)2019年财政政策执行和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一年来,我们认真落实“六稳”部署,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动力,深入推进高质量财政建设,全力以财政之进服务全州改革发展大局。
1.减税降费政策落到实处。牢固树立落实减税降费是政治任务、硬任务的理念,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减税降费决策部署,构建“党政领导、财税主责、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格局,不折不扣落实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个税改革、深化增值税改革、社保降费四大战役,减税降费效果持续显现。全州全年累计新增减税降费48500万元,其中,新增减税42000万元,新增降低社保费6500万元。导致地方级税收收入减收10000万元。
2.地方财力规模稳步增长。妥善处理好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与依法科学精细化征管之间的关系,坚持两手并重。一是加强分析研判,在把减税降费政策理解好、宣传好、落实好,促进实体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的同时,密切关注减税降费对财政运行的影响,加强对收入形势的分析预测研判,提高组织收入的主动性和前瞻性。二是强化收入征管,统筹协调税务、非税执收等部门依法依规加强征管,严格执行应收尽收、应减尽减,着力提升财政收入质量,全面梳理排查税源,挖掘新的收入增长点,加强新增税源培育。全州税收收入完成99636万元,同比增长19.8%,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0.7%。三是加大争取支持。深化州情认识,强化责任担当,会同州级相关部门加大向省级厅局的汇报衔接力度,加强协调配合,凝聚工作合力,突出工作实效,全州争取上级补助资金突破120亿元大关,达到1294829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843016万元,同比增加226460万元,增长36.7%。
3.三大攻坚战举措有效落实。在巩固已有成果基础上,加大补短板、强弱项力度,集中力量支持,实施精准攻坚。一是有效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开好依法合规融资“前门”,严格实施政府债务预算管理、限额管理、风险管理和监督管理,争取再融资债券61100万元,如期偿还到期债务本金,有效缓释财政金融风险。争取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额度207400万元,有效保障了全州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严堵违规违法举债融资“后门”,按照政府债务化解目标,制定一县(市)一策化债方案,抓好违法违规举债担保和变相举债整改工作,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二是大力支持脱贫攻坚。按照“核心是精准、关键在落实、确保可持续” 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扶贫投入,筹措安排中央、省和州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7327万元,其中,州本级财政资金4500万元,增长12%。投入政府债券资金15400万元、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2036万元和省级配套346万元,保障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需求。持续深入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省级、州级源头实质性整合,纳入整合范围资金规模达189150万元。落实财政沪滇帮扶资金14207万元。争取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12339万元。三是积极支持污染防治。全州节能环保支出完成84112万元。筹措安排资金43251万元,持续推进云南供暖项目建设。筹措安排资金2477万元,加快推进长江经济带跨界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对各县市水污染防治项目实施奖补。筹措安排资金51077万元,足额兑现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草原禁牧补助和草畜平衡奖励、陡坡地生态治理、退耕还林、退耕还草、森林培育等政策。筹措安排资金5000万元,其中,州本级财政资金1000万元,支持纳帕海清淤、疏通、截流工程加快实施。筹措安排资金1224万元,支持“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州本级财政筹措安排资金1600万元,支持香格里拉市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四是推动经济增长。筹措安排资金243580万元,重点支持综合交通、水利等“五网”基础设施建设,有效发挥稳增长、促投资的政策效应。州本级财政筹措安排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3993万元,助推重大工程项目打牢前期工作。
4.民生保障水平持续提升。财力进一步向县市倾斜,下达县市补助资金1022757万元,重点支持县市“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 和经济社会发展,县市支出达到1283277万元,占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74.9%;财力进一步向民生领域倾斜,全州财政民生支出13775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80.4%。一是促进稳定和扩大就业。加大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力度,做好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工作。提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额扣减额度,扩大享受政策优惠的企业范围。二是支持发展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全州教育支出完成170813万元。全面落实十四年免费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各项政策措施,突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学前教育及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全面落实各类资助政策。安排“三区三州”教育扶贫资金18000万元,着力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三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全州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130278万元。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待遇,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2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69元,促进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完成生育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乡村医生待遇提高到每人每月1100元。有效衔接低保和扶贫政策,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200元。四是持续支持“健康迪庆”建设。全州卫生健康支出完成147234万元。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制度,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着力提升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进公立医院薪酬改革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大医疗救助统筹,全力落实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医保政策兜底。五是支持基本住房保障。全州住房保障支出58080万元。支持农村危房改造、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持续改善城乡居住条件,解决基本住房问题。六是全面推进文化旅游事业发展。全州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34181万元。不断完善财政文化投入机制,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支持农村免费电影放映、免费公益文体活动和“六馆一站”免费开放,推进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州本级财政筹措安排资金1000万元,积极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全面发展。州本级财政筹措安排资金2300万元,支持游泳馆建设项目,不断完善城市体育场馆服务体系。七是保障平安迪庆建设。全州公共安全支出完成59568万元。支持公共安全信息化升级改造、道路交通、地质灾害领域安全防控检测信息系统建设。积极支持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八是切实做好应急救灾工作。全州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完成35282万元。支持金沙江干流白格堰塞湖灾后恢复重建等。
5.财税体制改革纵深推进。在抓好已出台改革方案落实的基础上,继续推动制度创新,保持改革工作力度和连续性,提高改革工作质量。一是有序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出台《迪庆州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州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并在一般性转移支付下设立共同财政事权分类分档转移支付,完整反映并切实履行州级承担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共同财政事权的支出责任。二是健全预算管理制度。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科学合理做好预算编制,完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标准和以部门为单位的专用定额标准。落实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意见,清理规范重点支出挂钩机制。三是全力做好机构改革财政保障。坚持实事求是、厉行节约、规范管理原则,突出抓好预算管理、财务管理、会计管理三个环节,积极做好党政机关机构改革中经费划转和保障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资金保障、标准制定、补贴发放等工作,确保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四是有效规范财政支出。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做好项目执行预算前期准备,主动上门共研问题、共商措施、形成合力,切实提高预算执行能力和水平。
6.财政管理监督持续强化。狠抓制度建设和执行,严格依法理财,强化财政管理,切实管好用好财政资金和公共资产。一是预算绩效在持续探索中明显提升。推动各级各部门深化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实现预算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申报、同步审核、同步批复、同步下达和同步公开,削减长期沉淀和低效无效资金。二是财政透明度进一步提升。政府预算和一级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实现部门网站和预算公开平台“双公开”,公开面和及时率均达100%。三是强化资金监管。全面整改专项扶贫资金县级结余结转过大问题,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管理,建立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抓好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审计、巡视等发现问题的整改。四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实行政府采购备案审批事项网上办理、支持市场主体财政资金网上公开办理,建立政府采购“政采云电子卖场”,实现“网上办、一次办、不见面审批”,让数据多跑路、服务对象少跑腿,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五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提交州人大常委会审议。六是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接受监督。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严格执行人大各项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认真整改审计发现问题,提升财政规范运行水平。
各位代表,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州人大、州政协和代表委员们的监督指导下,在全州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下,全州财政部门共同努力奋斗,2019年预算收支运行取得较好成绩,财政改革发展工作取得新进展,有力促进了全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同时,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还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主要是:财政收入增长基础薄弱,财政减收压力持续加大,财政支出刚性不减,财政支出结构不优,财政收支平衡难度较大;一些部门和县市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不强,重分配轻管理现象依然严重,资金闲置浪费,支出效益不高;零基预算、绩效管理理念没有得到全面贯彻落实,项目支出、专项资金有序“进”“退”机制没有形成;财政困难没有根本缓解,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支出压力大;有些县市、领域存在脱离实际、超出自身财力过高承诺等问题,影响财政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债务还本付息进入高峰期,部分县市债务规模较大,风险较高,面临稳增长和防风险双重压力。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更有力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安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要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为“十四五”发展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打好基础,既是决胜期,也是攻坚期,做好财政经济工作意义重大。财政工作和预算安排要适应新时代、聚焦新目标,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努力推动全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总体来看,由于全州地方财政收入基数小,上级转移支付增量有限,地方财政可支配的财力不多,开源增收的渠道不广。刚性和重点项目支出需求越来越大,虽然各级政府全力过紧日子,但节流的资金远远无法满足新增的支出需求,财政面临的形势比以往任何时期更加困难,预算紧平衡将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持续,财政可持续受到严峻挑战。
(一)2020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及原则
2020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州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大力提质增效,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实事求是、科学编制收入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与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政策充分衔接;以收定支、量入为出编制支出预算,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勤俭办事、厉行节约,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切实推进零基预算,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更加注重支出结构调整,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优化州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提高预算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合理确定基本民生支出标准,加强重大支出政策出台、调整的财政承受能力评估;严格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有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优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做好财政发展改革各项工作,以高质量可持续财政服务迪庆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大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提供财力支撑。
2020年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是: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重大决策部署。聚焦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新发展理念,着力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集中财力保障脱贫攻坚、教育、卫生、科技、交通基础设施、生态文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平安迪庆建设等重点支出,大力提质增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提升积极财政政策投入强度、质量和精准度。二是坚持过“紧日子”思想、以收定支、量力而行。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预算。科学分析预测、实事求是地编制收入预算,坚持量入为出,全面实行零基预算,打破基数概念和预算支出固化僵化格局。三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快建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加强预算项目绩效审核,强化结果运用,对绩效差的项目进行清理和压减,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将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要求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四是坚持以制度加强财政收支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格控制追加预算。五是坚持高质量可持续发展。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合理确定基本民生支出标准,加强重大建设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监管和风险防范体系,稳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合理安排收支预算,兜牢兜实“三保”底线,确保各级财政收支平衡。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二)2020年全州及州本级收支预算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116920万元,增长5%;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83123万元,增长3%。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6920万元,上级各项补助收入850719万元,调入资金112065万元,债务转贷收入859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852万元,上年结转99611万元,收入总计1289067万元。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8312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004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85900万元,支出总计1289067万元。收支平衡。
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30731万元,增长5%;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2896万元,增长3%。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731万元,上级各项补助收入850719万元,下级上解收入4063万元,调入资金3700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859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266万元,上年结转63815万元,收入总计107649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2896万元,补助下级支出62108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610万元,债务转贷支出3882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7068万元,支出总计1076494万元。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州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8536万元;全州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5141万元。平衡情况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853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28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900万元,上年结转8905万元,收入总计476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5141万元,调出资金58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900万元,支出总计47625万元。收支平衡。
州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561万元;州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4493万元。平衡情况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56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28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900万元,上年结转7519万元,收入总计342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4493万元,补助下级支出787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900万元,支出总计34264万元。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60万元;全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60万元。收支平衡。
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0万元;州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0万元。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州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60208万元,增长2.2%;全州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43296万元,增长4.9%。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691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39616万元。
州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04294万元,增长3.6%;州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88274万元,增长9.8%。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602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76251万元。
5.地方政府债务。2020年,全州新增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和债务限额在省政府批准和财政厅下达后,州人民政府将依法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州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按照《预算法》规定,在2020年预算年度开始后和州人代会批准预算之前,州财政已将上年度结转的支出以及必须的基本支出提前下达各部门,以保障州本级正常运转。同时,部分州对下转移支付也按一定比例提前下达。
(三)2020年财政支出主要政策和重点支出项目
1.压实财政“三保”责任。一是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及中央、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领会做好“三保”工作对保障社会稳定、维护市场环境、提振市场信心、保障基层运转等方面的重大意义。二是按照“县级为主、州市尽责、省级兜底”的原则,精准对下安排补助,督促指导各地用好财力、编好预算,用好增量、盘活存量,加大资金统筹、优化支出结构,坚决兜牢“三保”底线。二是继续将保“三保”作为财政工作第一要务,积极向上汇报反映,争取有效支持。三是全面落实财政税收增收留用及以奖代补政策,坚持保障与激励并重,支持鼓励各县市因地制宜发展经济、培植产业,拓宽收入渠道,挖掘增收潜力,加大资金统筹,提升财政自给能力。
2.全力以赴支持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立足职能,加强政策宣传解读、迅速落实政策举措、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资金供给、切实落实落细各项财税支持政策,努力把疫情产生的影响降到最低,巩固和拓展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的良好势头。
3.继续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一是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把握好防风险和促发展的关系,加强偿债资金管理,州本级财政筹措安排债务付息资金14200万元,确保法定限额内政府债务不出任何风险。二是坚决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州本级财政筹措安排扶贫资金5000万元,增长11%,重点支持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持续深入推进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完善扶贫资金监管方式,加快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建设,促进精准高效使用扶贫资金。确保落实各级支出责任,积极支持脱贫攻坚普查。三是坚决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抓好污染减排工作,认真落实河湖长制,强化江河湖泊、重点水源保护管理,努力建设“生态迪庆”、“绿色迪庆”、“美丽迪庆”。州本级财政筹措安排资金1860万元,用于香格里拉市区居民户及州管学校供暖运营补贴,支持“暖入户、暖入校”有序推进。
4.夯实高质量发展的产业支撑。一是支持特色农业加快发展。州本级财政筹措安排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推动高原特色农业优势产业培育。二是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州本级财政筹措安排文化旅游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航空市场开发培育费1500万元,促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打造全域旅游新模式。三是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州本级财政筹措安排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600万元,助力工业经济提质增效和园区经济加快发展;筹措安排纾困试点资金1000万元,为民营企业提供资金周转服务,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筹措安排政策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资金1000万元,搭建“政银担”风险共担机制,撬动金融支持三农、小微实体经济发展。
5.持续加大“五网”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切实加大政府债券项目申报和专项资金争取力度,积极支持以综合交通、水利、能源、信息、物流为主要内容的“五网”基础设施建设。州本级财政继续筹措安排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3000万元,支持各类重点项目顺利开展前期工作。
6.支持民生社会事业改善。一是促进稳定和扩大就业。支持解决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加大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力度,部署做好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二是支持发展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支持推进教育均等化,健全完善义务教育阶段的经费保障机制,将各阶段的生均经费政策和资助政策落实到位,促进各阶段教育均衡发展。实施义务教育中小学标准化工程,支持普通高中“扩容提质”。三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支持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重特大疾病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城乡困难群众救助保障工作。积极保障高龄老年人保健补助及时兑现发放。多渠道支持养老、残疾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四是支持城市品质提升。州本级财政继续筹措安排城市维护费1800万元,支持香格里拉城市品质提升工作,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
7.支持平安和谐迪庆建设。一是强化财政资金保障,推动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扫黑除恶、禁毒防艾、公安消防、“雪亮工程”和司法援助等各项事业发展。二是继续支持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凝聚发展合力。三是加大州级补助力度,建立村干部岗位补贴长效机制,夯实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此外,按《预算法》规定,2020年州本级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3900万元,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和其他难以预见的支出。
三、确保完成2020年预算目标任务的主要措施
2020年,全州财政部门将认真贯彻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加强预算管理,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实现各项预算目标任务。
(一)提质增效,继续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充分发挥宏观政策的逆周期调节作用,进一步向内挖潜,从“质”和“量”两方面发力,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确保经济实现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稳步提升。一是持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不折不扣执行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让企业持续享受政策红利。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宣传、解读及政策辅导,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政策。加强减税降费信息共享,继续密切关注各行业税负变化,牢牢把握“三个确保”要求,及时研究解决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持续发挥减税降费政策效应。二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为抓手,将绩效管理贯穿预算编制执行全过程,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做好预算绩效监控,及时纠正偏差,尽早发挥财政资金作用,更好推动政策落地见效。三是继续盘活存量资金资产。将难以支出的长期沉淀资金一律收回,对长期闲置、超标配置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及时采取拍卖、出租等措施盘活,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
(二)开源节流,扎实做好收支管理。继续把开源节流作为财政收支管理的核心内容,把握好工作节奏和力度,多方挖潜增收,大力压减节支,努力缓解财政收支矛盾。一是狠抓自有收入组织。加强财政经济运行态势研判,盯紧重点税源,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收入征管,坚持依法依规征收,严禁虚增空转,切实提高收入质量。二是狠抓上级补助争取。深入研究国家、省的各项转移支付补助政策,主动融入“一带一路”、推进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抢抓支持发展、打赢脱贫攻坚战等重大机遇,持续加大汇报,力促各类补助持续增加。建立健全地方债券的高质量项目储备和前期准备、评估遴选等工作机制,大力争取新增债券额度,弥补重大项目建设和补短板领域资金需求。三是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将压减一般性支出工作贯穿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中,严控会议、培训、大型活动、办公资产购置、信息化维护等方面支出。四是硬化支出预算执行约束。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控追加事项,除州委、州政府确定的重大支出和应急救灾等支出外,坚决禁止违反预算规定乱开口子。必须追加的预算支出,原则上通过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资金或调剂既有预算安排、统筹存量资金、争取上级专项等渠道解决。
(三)优化结构,全力保障刚性和重点支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努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一是优先保障“三保”支出。持续加大州对下转移支付和财力调节力度,增强基层财政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能力,切实兜住民生底线,做到应保尽保。二是支持保障重大项目实施。综合采取争取上级专项、地方政府债券、统筹使用存量资金等方式,重点支持和保障好州委、州政府确定的重大工程和项目。三是加强民生保障。把基本民生支出放在优先保障的重要位置,以稳定就业、发展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推进医疗卫生改革、提高养老保障水平、完善基本住房保障体系、推动文化繁荣兴盛等为重点,精准发力,补上短板,解决好广大群众期盼的民生大事急事难事。密切关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对困难程度加深的,及时采取措施给予解决,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四是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健全政法经费长效保障机制,加大对政法领域机构职能、队伍建设和科技支撑的投入力度,支持构建立体化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稳步推进社会治理工作水平。
(四)深化改革,不断激发发展动力活力。围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正确方向,强化责任担当,抓紧抓细改革举措落实,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更好调动各方积极性。一是持续推进预算管理改革。落实零基预算要求,实行工作量预算法,严格按政策要求、履职需要和支出能力安排预算。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促进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加快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建设,将预算绩效管理各项业务要求嵌入一体化系统,更好地运用绩效管理手段强化激励和约束。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有序推进资金支付与政府采购、现金管理、决算报告等业务整合。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强化部门财务报告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管理使用监督。拓展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全方位提高财政透明度。二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按照上级部署,承接推进教育、医疗卫生、交通、科技等领域州对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工作,规范州对下转移支付设置,健全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体系。落实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州与县(市)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调整完善州以下增值税留抵退税分担机制,让基层财政有更多稳定收入来源。
(五)防范风险,确保财政运行可持续。始终绷紧财政可持续这根弦,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增强财政运行稳定性和风险防控有效性。一是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加强重点项目支出与三年滚动规划的衔接,合理控制项目预算安排的力度和节奏,强化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严把支出政策关口,坚决不实施超出财力的支出政策,谨慎出台各类津补贴政策,民生政策扩面提标主要通过争取上级补助方式筹措资金。二是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严格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加大债务风险评估、统计、监测,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积极化解隐性债务存量。落实地方政府违规举债终身问责和债务问题倒查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六)提高认识,自觉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完善预决算报告及草案编制方式,细化重点支出和重大项目预算,全面准确向人大反映支出预算和政策落实情况。持续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建立健全对联网监督发现问题的处理反馈机制。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向人大报告制度,清查核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不断提高报告质量。稳步推进重大政策和项目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向同级人大报告,并随同预决算向社会公开。完善服务代表委员工作,加强日常沟通交流,充分研究吸纳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解决代表委员关注的实际问题,不断提高建议提案办理质量。加大巡视、审计问题整改力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高度重视财政管理监督,密切关注基层财政运行情况,强化对地方政府债务化解、落实“三保”支出责任、脱贫攻坚专项资金绩效等情况的监督,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到位,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和资金使用效益。
各位代表,做好2020年的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州人大依法监督下,坚定信心、迎难而上、真抓实干,开拓进取,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努力完成全年预算目标和各项财政发展改革任务,为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最美作出积极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报告中的术语和名词解释
【六稳、六保】六稳即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六保即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六保”目标进一步细化和突出了问题,精准靶向施策。两组目标共同构成的政策框架,涵盖“内”和“外”、“宏观”和“微观”等多个维度,是我们以更大的宏观政策力度对冲疫情影响、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的基本遵循和关键抓手。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一般公共预算】是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按级次包括本级收入、对下级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下级上解收入。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按来源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等。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按级次包括本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对下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按照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外交、国防、公共安全、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节能环保、城乡社区、农林水、交通运输、资源勘探工业信息、商业服务业、金融、援助其他地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住房保障、粮油物资储备、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预备费、债务换本、债务付息、债务发行和其他支出;按经济性质分类分为: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以收定支,不列赤字,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预备费】《预算法》第四十条规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结余结转】结余是指与财政有经费缴拨关系的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按照财政批复的预算,在预算年度内未列支的预算资金。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需按原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落实《预算法》的客观要求,建立跨年度财政预算平衡机制的重要手段,也是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建立可以实现不同年度间预算平衡的“以丰补欠”,为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方式打下坚实基础。根据《预算法》和《云南省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办法》的要求,须将年度净结余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现代财政制度】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现代财政制度就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就必须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党的十九大提出: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和中央的地方财政关系,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
【预算绩效管理】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民生支出】是指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零基预算】是指按照零基预算的原则编制预算的一种方法。在编制年度预算时,每个部门对新的预算年度中要做的所有事情进行审核,测定不同层次服务所需的资金,而不仅仅是修改上年预算或检验新增部分。零基预算的实质并不是一切以零为基数,割断与过去的一切联系。零基预算的核心是打破基数加增长的预算编制方法。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财政资金。具体包括:一是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的资金,如每年的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超收收入,年终调整列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预算周转金。二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尚未列支的资金。三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已经列支的资金。不包括当年季节性收支差额形成的资金。
【地方政府债务】指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为公益性项目发展举借,需地方政府通过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包括:纳入政府债务管理的非政府债券形式的存量债务;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形成的债务;《预算法》实施后在国务院批准的政府债务限额内举借并以财政资金偿还的外债转贷债务。
【置换政府债券】经国务院批准,从2015年开始,发行一定额度的地方政府债券置换清理甄别后应纳入预算管理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这部分地方政府债券称为置换债券。置换债券是国务院为降低地方政府债务成本、防控债务风险、腾挪财政收支的重要举措,也是规范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管理的重要举措。
【再融资债券】用于偿还部分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的地方政府债券。
【新增政府债券】按照《预算法》,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债券主要用于政府公益性资本性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不得安排偿还存量政府债务本金及利息。
【一般政府债券】是指地方政府针对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债发行的债券,筹集资金安排的支出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本金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
【专项政府债券】是指地方政府针对土地储备、收费公路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债发行的债券,债券的发行要对应相应的政府性基金项目,筹集资金安排的支出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本金通过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
【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是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重要内容。《预算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举借债务的规模,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每年全国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和总限额,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批。每年各地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和总限额,由财政部在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限额内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下达各省级人民政府,并向社会公开。省级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下达的限额举借的债务,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市县级政府确需举借债务的,依照省级人民政府下达的限额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由省级人民政府代为举借。省级财政部门在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合理搭配债券期限,安排债券发行兑付。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转移支付】是指货币资金、商品、服务或金融资产的所有权由一方向另一方的无偿转移。转移的对象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财政转移支付主要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财政转移支付通常可以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转移支付)两种。
【一般性转移支付】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后,我国逐步建立了以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为主的转移支付制度。2009年以前,财力性转移支付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补助、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年终结算财力补助等,地方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上述资金。2009年起,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财政部将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分为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两类。修订后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以及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等,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
【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资金接受者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跨界河流水环境生态补偿试点】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谁受益、谁补偿”原则,完善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地区间建立横向生态补偿制度。云南省地处长江上游、珠江源头,也是红河、澜沧江、伊洛瓦底江、怒江4条国际河流的发源地和上游地区,水污染防治是我省环境保护的重中之重。且河流具有流向明确、水质可测的基础条件,开展跨州市水环境质量横向补偿试点,有利于水污染防治。省财政厅2017年以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为基础,以跨界河流上下游州(市)人民政府为主体开展跨界河流环境质量补偿试点工作,探索建立跨界河流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以选定的跨界河流考核断面(州市交界处)的水质监测结果为依据,在州(市)间进行生态价值相互补偿,当水质达到或优于目标值时,下游州市作为受益地区给予上游州市补偿资金;当水质劣于目标值时,上游州市作为污染地区给予下游州市补偿资金。同时,为鼓励相关州市开展试点工作,省财政等额配套补偿资金给予州市间的受补偿方,引导各级人民政府全面履行对辖区环境质量负责的法定责任,切实加强水环境污染综合防治,有效保护和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
【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从2006年起,根据国务院关于“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我省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了中央、省、州(市)、县各级人民政府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在前期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的基础上,2015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国发〔2015〕67号),2016年8月,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云政发〔2016〕74号),建立城乡统一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主要内容:一是“两免一补”,及免教科书费、免学杂费(对学校补公用经费)、对寄宿学生提供生活费补助。二是巩固完善农村地区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三是巩固落实城乡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政策。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膳食补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意见》(云办发〔2011〕54号)精神,我省从2012年春季学期开始,在85个国家试点县和44个省级试点县全面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生均经费】是指按照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包含学校支出的各种费用,包含财政性经费和非财政性经费,如:教师工资、改善办学条件支出、学校公用经费等支出。
【生均公用经费】是指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艺体育活动(满足学校体育工作需要)、水电、交通差旅、邮电、日常专用材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乡村医生生活补助】乡村医生是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基石,距离我国广大农村居民最近,分布面广,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可及、均等化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在疾病预防、控制、治疗、管理四个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财政事权是一级政府应承担的运用财政资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任务和职责,支出责任是政府履行财政事权的支出义务和保障。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是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三大核心内容之一,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关键,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也是自1994年实施中央与地方分税制以后又一次对政府间财政关系的重大改革。
【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为保障贫困县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2016年8月省委办公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意见》,研究制定了我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方案,在88个重点县和片区县开展试点。试点方案指出: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范围是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方面资金,也要结合脱贫攻坚任务和贫困人口变化,完善机制,精准使用。纳入统筹整合使用的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按照因素法采用切块方式下达,实行任务、目标、资金、权责四到县。
监督索引号5334000300001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