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1年,迪庆州投资促进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中央、省、州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及投资促进工作中心,有效运用政府网站,充实更新公开内容,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行政工作透明度。现将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保障。
以“迪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要平台,成立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信息公开专职人员,落实局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工作中,做到及时、透明、公正的公开信息,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完善组织,健全制度,按时有效完成数据迁移工作,并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和范围,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二)加强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一是按照《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规范公开我单位牵头起草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迪庆州州外来迪投资企业投诉受理规定》(迪政办规〔2020〕3号)。
二是按要求完成机构职能等信息公开。包括完善部门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部门组织机构、部门领导信息等,及时规范公开部门年度预决算信息。
三是2021年度我单位未收到任何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没有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情况。且我单位非行政执法工作部门,无行政许可权及行政处罚权,不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信息公开。2021年度无政府集中采购项目。
(三)加强信息公开平台管理。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招商引资工作实际,维护管理好迪庆州投资促进局政务信息公开专栏,严格落实信息安全审查工作,做好保密审查和台账抽查工作。确保互联网渠道及线下渠道均受理信息通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累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迪庆州投资促进局较为圆满的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依然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形式单一、内容不够丰富,创新性有待加强,公开效果甚微。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高效,时效性有待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条例法规的解读不够深入,业务不够熟悉。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提升:一是加强学习。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知识,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深化公开理念,增强推进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二是梳理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细化分类、规范表述,及时公开,实时更新,杜绝逾期情况的发生。同时发挥网络媒体的重要作用,加大亮点工作、重点工作、典型案例及工作成效公开力度,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突破。三是持续强化信息监督考核,完善信息公开考核制度,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意识。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把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关。四是创新信息公开方式。创建微信公众号、单位门户网站、微博、抖音等多种信息传播平台,采取文字描述与图表、音频等相结合的多种形式,以更加喜闻乐见的方式创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我单位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