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广大各族人民群众:
当前,境外疫情仍处于高发态势,省外(陕西、广西等)、省内(昆明、西双版纳等)多地相继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全国疫情形势处于“多点散发,部分聚集”态势,部分地区疫情已出现社区传播。加之2022年元旦已临、春节将至,伴随着返乡、出游、寒假等出行高峰的来临,人员流动加大,增加了新冠疫情输入、传播风险。为做好全区疫情防控工作,全力打好疫情阻击战,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肺炎传播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及时主动报备。近14天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入(返)区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单位和入住宾馆(酒店)报备,按要求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有本土疫情城市(非中高风险地区)和省内边境地区的入(返)区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报告,并主动向客运站和所在村(社区)、单位以及入住宾馆(酒店)提交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供查验,入区后在州内再做一次核酸检测,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二、非必要不出行。提倡就地休假、过节,非必要不出行;严格限制前往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不前往有本土疫情城市和省内边境地区,非必要不出州。确因特殊情况需出州人员必须提前向所在村(社区)和工作单位报备审批,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出州,旅途中提高警惕,全程落实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注意手卫生等个人防护措施。鼓励驾乘私家车和错峰返乡,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量避免多次中转和旅途中长时间停留,进出交通场站主动出示健康码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
三、加强重点场所防控。客运站、宾馆(酒店)等重点场所要严格落实戴口罩、测温、验码、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要加大重点地区入(返)区人员查验力度,发现中高风险地区入(返)区人员以及红码、黄码人员要立即采取临时管控措施,及时向区指挥部报告;发现有本土疫情城市和行程卡带*号的入(返)区人员要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并要求其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商场(超市)、餐饮场所、农(集)贸市场、娱乐场所、网吧、棋牌室等场所要严格落实戴口罩、测温、验码、限流等防控措施。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哨点作用,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严格落实发热病人闭环管理要求,强化院感防控,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学校、养老院等场所要按规范落实防控措施。零售药店要做好购药人员实名信息登记,提醒发热患者到就近发热门诊有序就诊并做核酸检测。
四、严控各类聚集性活动。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原则上自2022年1月1日起,除白事外不再办理任何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举办规模,不举办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家庭私人聚会聚餐人数应控制在10人以下,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严格落实扫码验码、测温、戴口罩和场所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
五、尽快完成新冠疫苗接种。接种新冠疫苗仍是预防控制个体感染、感染后重症或死亡的重要措施,更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尚未完成接种人员尽快前往就近接种点接种疫苗,已完成全程接种2剂次满6个月的18岁及以上人群尽快完成第三针加强免疫接种,特别是无禁忌症的60岁以上老年人和3-11岁儿童需及时到就近接种点完成疫苗接种,尽快构筑免疫屏障。
六、加强“人、物同防”。不购买来源不明的进口冷冻食品,不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境外网购、海淘物品,接收快递包裹时,佩戴一次性手套,打开货物前对其包装用酒精消毒,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七、做好个人防护。请广大群众和家庭要储备一定数量的防护物资,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养成随身携带口罩、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等良好习惯。60岁及以上老年人和严重慢性病患者等人群,应尽量减少去人群聚集场所。出入公共场所要主动扫码、亮码,养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八、杜绝不实信息。要密切关注官方疫情动态,自觉抵制新冠肺炎疫情的网络谣言,不传播来源不明的疫情信息,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因瞒报、虚报,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九、发挥带头作用。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在疫情防控中要亮身份、当先锋、作表率,始终保持应急状态,率先垂范,到任务最需要、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去,自觉接受党性锻炼和实践考验,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要做到“七个带头”:带头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带头服从指挥、听从调度;带头不参加、举办聚集性活动;带头及时报备报告相关情况;带头做好群众的宣传引导;带头做好个人和家庭防护;带头坚守岗位、顾全大局。
各村(社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通告要求,做好外来入区返乡人员排查管控工作,严控各类聚集性活动,落实好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党委管委会应对新型冠状
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