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会各办、局(中心),驻区各相关单位,村(居)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第十三届省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州委 州政府“11.03”金沙江干流白格堰塞湖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全面加强对全区“11.03”金沙江干流白格堰塞湖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抓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开发区党委、管委会将充实“11.03”金沙江干流白格堰塞湖灾后恢复重建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齐春涛 开发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军 红 开发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州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局长
杨 瓒 开发区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周万欣 开发区党委、管委会综合办公室主任
和崇宪 开发区经贸局局长
和泽娟 开发区社事局负责人
李学忠 开发区财政局局长
姚斌红 开发区建设环保局局长
杨相龙 虎跳峡交警中队队长
和建科 开发区园区办主任、安监局局长
胡东华 迪庆州高原病防治中心主任
李富体 州供电局开发区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经贸局,办公室主任由和崇宪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从经贸局、社事局、建设环保局抽调。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二、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统筹全区“11.03”金沙江干流白格堰塞湖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督促指导各单位做好“11.03”金沙江干流白格堰塞湖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细化有关工作方案并抓好督促落实,收集、通报灾区恢复重建工作情况,分析研究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建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根据各部门职能职责,支持指导灾区协调争取灾后恢复重建补助资金、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编制实施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发展产业、监督落实项目和资金、做好群众工作等。
三、工作机制
(一)建立工作协调机制。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会议,听取灾区村(社区)恢复重建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协调工作中的重大问題,督促、协调、指导灾区完成工作任务。灾区村(社区)要明确恢复重建工作牵头负责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履行恢复重建主体责任。
(二)建立联络员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明确1名同志为联络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联络员工作会议,通报工作情况,提出下一阶段工作建议。
(三)建立信息报送制度。承担恢复重建工作的相关单位每月10号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推进情况,经办公室汇总后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
(四)建立检查督导制度。领导小组根据工作推进情况,适时组成工作组深入灾区,检查、督促、指导恢复重建工作。
迪庆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