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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云南香格里拉产业园区)

索引号
067139023H/202100003
文  号
来 源
州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1-03-26
国家税务总局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26 12:05     浏览次数:5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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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大行,则是为公是,非为公非。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牢固树立法治思维,转变管理理念,增强服务意识,依法履行税收工作职能,继续夯实法治基础,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落实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规范执法,强化税收执法监督。现将区局2020年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发挥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推动全面依法行政工作。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依托“学习强国”“学习兴税”“云岭先锋”、区局小广播、区局微信工作群等学习教育平台,不定期推送相关学习链接等方式,积极构建领导干部示范学、普通职工主动学、APP平台有效学的机制,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党的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和2020年“两会”精神,引导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2020年,共订购和发放《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以及相关书籍50余册,开展党委中心组学习10次,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1次,民族团结进步宣讲1次,红色教育2次,汇贤学堂领会、贯彻2020年“两会”精神专题领学活动1次,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考察云南精神测试1次,庆祝建党99周年党史、国史知识测试1次,参加“条例在线测”活动2次。

2.坚决落实党对税收工作全面领导要求,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抓手,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2020年,分别以“学党章党规,以案明纪,推进‘严制度防风险严纪律促提升’专项整治”及“树立宪法意识,学习法律法规,推进依法治税”为主题,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次,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法治政府建设学习资料、迪庆州税务系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任务分工安排、《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内容及《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部分章节。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非行政认可审批事项,2020年全年共办理行政许可事项26条。严格控制新开行政许可,加强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审查论证。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提高行政效能,激发社会活力。

2.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区局按照依法、规范、高效的原则,明确工作任务、提升法制意识、加强部门配合,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切实减少税收执法风险,扎实推进“三项制度”贯彻落实。按照州局在政府公开网站公布的权责清单内容逐一厘清与行政职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建立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健全问责机制,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充分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打造阳光税务、规范税务、法治税务。

3.助力完善宏观调控。认真做好各项税费种的优惠政策效应分析,做到税费优惠政策应享尽享,2020年度,继续落实疫情防控和减税降费方针政策。

4.加强市场监管。2020年严格按照《纳税服务规范》《税收征管规范》开展登记认定工作,共受理开业设立税务登记234户,其中单位纳税人34户,个体经营纳税人200户。办理变更登记1159户,报验登记29户,注销纳税人131户。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全国一张网”建设,依法保护企业和个人信息安全。开发区纳入信用管理户数共计293户,其中评价户数为215户,占纳入信用管理户数的73.38%;不予评价(已注销)户数78户, 占纳入信用管理户数的26.62%。其中: A级纳税户3户;B级纳税户129户;C级纳税户9户;D级纳税户16户;M级纳税户68户。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努力推进税收治理现代化。依托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转变税收征管方式,坚持把简政放权和创新管理结合起来,不断深化权力与责任、管理与服务、税种管理与风险管理的认识,不断增强整体性、系统性和协调性,把优化纳税服务和加强税收管理结合起来,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努力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坚持凡是重大行政决策必经合法性审查原则,提前把握和预防重大行政决策法律风险。注重发挥法律人才在服务重大行政决策方面的重要作用,在需要作出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充分听取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

2.加强合法性审查。与云南晨晓律师事务所签订聘请法律顾问协议书,让云南晨晓律师事务所指定的律师团队参与区局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重大合同等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的论证等活动,保障机关内部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

3.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凡是重大决策必经会议集体决策的原则,充分发挥党委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作用,坚持每人表态及局长末位发言,并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积极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完善文字记录,规范税务执法文书。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执法人员做到对执法活动进行合理规范、全面客观、及时准确的文字记录。规范音像记录,监督税收执法行为。区局执法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要求通过照相机、摄像机、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等记录设备对执法活动进行音像记录,并做好文字与音像记录的衔接。对现场检查、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执法过程按照要求进行音像记录。目前,区局配备了2台行政执法记录仪,推进全过程执法记录工作。按照要求推进约谈室建设,确实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约谈合法、合程序并做全方位记录。按照上级规定归档保存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做到执法行为有据可查。

明确审核主体,确保专人负责区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加强法制审核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中的作用。明确审核事项,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制定的法制审核事项基础清单进行法制审核。确保法制审核的质量,严格审核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有执法资格、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合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是否准确、裁量基准是否运用适当等。严格要求区局税收执法人员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必须严格按照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要求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对税收执法人员、负责法制审核的人员和审批行政执法决定的负责人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进行监督。

2.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的工作要求,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税收执法信息,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推行以税收风险为导向的纳税人管理和服务模式,强化纳税服务管理。一方面认真开展上级下发的风险疑点数据核查工作,通过联合执法检查以及与稽查部门的风险移交机制,做好纳税服务工作和风险核查工作。另一方面,在日常风险管理中,利用好异地协作平台,做好推送风险核查,积极探索和发现涉税风险,对于需要移交稽查部门的,积极与稽查部门开展沟通,及时移交稽查部门,做到严厉打击纳税人虚开虚抵势头,强化相关机制运用,提升纳税的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

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为更加坚强组织领导内控工作,成立了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及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区局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明确职能职责,从制度上保障内控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建立内控机制建设工作报告制度,将内控与绩效管理挂钩,充分发挥绩效管理“指挥棒”作用,认真分解落实各项内控工作任务,以严和实的工作作风推动内控机制建设。

实时监控日常考核过错,对考核过错数据进行及时整改。对发现的过错数据首先按照业务规范在金三系统内进行修正,不能整改的过错数据逐项分析成因,进行过错陈述。

4.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做到了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未取得执法资格者不得从事税收执法工作。按照上级部署,组织新进人员进行执法资格考前培训,并制定学习计划,督促参考人员积极备考,提高考试通过率。

5.加强行政执法保障。依法组织税收收入,持续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完成了预算确定的税收收入目标和确定的减税目标。不存在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或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的情况。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同时,积极配合上级的监督,认真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2.自觉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

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班子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分管部门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对重大议事决策过程及其程序的监督检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位,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主动接受地方党委政府、广大纳税人的监督,及时对其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回应整改。

3.加强行政监督。进一步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充分运用内部控制平台做好内部监督工作,同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

4.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建立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公开纳税服务热线电话、纳税服务投诉电话、涉税违法举报电话、违法违纪举报电话以及迪庆州税务系统税收业务咨询电话。同时在办税服务厅放置《纳税人办税指南》《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办税指南》《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办税指南》。办税服务厅人员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税务局职工文明行为规范》。

持续做好舆情防控及信访工作,设置舆情和信访台账,畅通举报箱、监督电话等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同时,建立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加大公开听证审理力度。依法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推动相关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重要作用。同时,积极加强税务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2.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完善《国家税务总局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税务局信访工作制度》,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优化传统信访途径,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严格实行诉访分离,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依托迪庆州税务局门户网站进行政务公开工作。完善公开工作制度机制,明确职责流程,提高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法制化水平。实行保密审查机制、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合法性审核机制,以工作制度化提升政务公开法制化水平。在迪庆州税务局门户网站上对领导简介、机构职能、联系方式、通知公告、政府预决算、行政执法事项、政府采购等基本信息进行及时更新发布。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对外公开纳税服务咨询电话、纳税服务投诉电话、涉税违法举报电话、违法违纪举报电话,同时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深入开展税法宣传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乡村、进单位、进企业等“六进”活动。紧扣全国税收宣传月等重要节点,结合扫黑除恶,广泛开展落实减税降费宣传,提高社会公众的税法遵从度。

2.深入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各项举措,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扎实开展信用评定,强化信用评级结果运用,实施分类服务和管理,实现诚信激励。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进一步健全法制机构设置及其职能设置,强化法治税务建设的组织保障。严格执行税务执法人员执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尊法、守法,健全税务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切实提高税务人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2020年组织全员法宣在线平台参与考试3次,并全员及格;参加普法法律知识竞赛2次;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1次;提交党组讨论议题2次;召开4次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并在会前组织参会人员学法。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加强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体制机制建设,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试行)》及国家税务总局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试行),召开4次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全面落实“三项制度”,有力地推进了依法行政工作。

2.印发《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税务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落实分工,明确重点,确保2020年度法治税务工作顺利推进。

3. 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2020年区局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纲要(2015-2020年)》要求开展法治税务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厉行法治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还未完全形成,税收法治观念仍需提高。二是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内容不够丰富。三是各部门间协调沟通较少。四是学习和宣传缺乏创新,形式不够丰富,针对性和实效性还不够强。

三、2021年及“十四五”税收工作规划

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区局将全面把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要求,有序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工作,围绕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建设的目标,持续推进税收改革和发展。

(一)强化税法宣传,拓宽法治空间,把税收共治作为依法行政坚实保障

进一步加大税法宣传力度,努力营造人人知税、懂税的氛围,提高纳税人、缴费人的税收遵从度,自觉参与税收共治。健全信息共享机制,搭建税收共治平台,积极探索税收共治举措,拓展税收共治深度广度,提升社会协税水平。坚持法定原则,严守不收“过头税费”底线,把住依法征收税费主动权。深化风险导向下的税务监管,深入查找评估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风险,维护良好经济税收秩序。

(二)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继续抓好新进人员的税收执法资格考试培训工作,提高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鼓励干部职工参加国家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壮大法制人才队伍。继续深入推进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筑牢法律风险“防火墙”。

(三)转变工作思路,探索管理新模式,把深化改革作为创新发展的动力源泉

按照精准化、专业化原则,健全现代化征管体系,强化分类分级管理,结合工作实际,探索新时代背景下的税收征管新模式和以数治税的新模式,运用税收大数据开展税源监控、风险应对等工作,提高税收征管质量5C监控。

(四)以人民为中心,提升服务质效,把便民利民作为不懈追求

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巩固拓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成果,扩大“最多跑一次”清单,推进优化申报、实名办税、“非接触式”办税,提升办税便利化水平,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建立高效的征纳沟通平台,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提高社会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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