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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索引号
01528507XW/201500016
文  号
来 源
州发展改革委
公开日期
2015-12-12
【工作动态】香格里拉市集中供暖临时供暖收费政策出台惠及民生
发布时间:2015-12-12 10:39     浏览次数:5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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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市集中供暖临时供暖

收费政策出台惠及民生

香格里拉市城市集中供暖项目涉及千家万户,是一项既保护生态,又惠及广大群众的民生工程,人民群众的期望值较高。供暖价格不出台,企业资金不能及时回笼,制约了企业的发展;同时居民对供暖价格有顾虑,持观望的态度,致使集中供暖推广难度大。因此,我委根据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第44号令),结合成本核算情况及我州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核定了香格里拉县城市集中供暖临时供暖价格。

一、供暖费按房屋实际安装供暖的面积收取。

1、居民住宅供暖价格。每户供暖面积在100平方米以内的为26.29元/平方米·供暖季,每户供暖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部分,供暖价格为52.58元/平方米·供暖季。

2、除居民住宅以外用户的供暖价格。52.58元/平方米·供暖季。

二、城市集中供暖入户安装费。入户安装费为83元/平方米(含入户供暖管道材料费,不含散热片材料费。)

1、居民住宅用户。供暖面积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内的入户安装费为33元/平方米。

2、除居民住宅以外的用户。入户安装费为83元/平方米。

香格里拉市集中供暖临时供暖收费政策出台后,目前已有多个片区实现了集中供暖,供暖效果得到了社会的高度肯定和积极的评价。香格里拉市集中供暖临时供暖收费政策出台惠及民生,是一向民生工程,同时收费政策的出台也使我委全面完成了2015年主要工作目标中重点目标第九项合理制定香格里拉市城市集中供暖收费方案,出台香格里拉市集中供暖临时供暖收费政策的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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