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旅游环境综合整治考核领导小组对我委2015年
旅游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工作进行考核
根据《迪庆州旅游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5年旅游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工作考核的通知》(迪旅环综治办发〔2015〕1号)精神,2015年旅游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工作考核标准为:一是按照《迪庆州旅游环境综合整治目标督查管理考核标准》及《迪庆州旅游环境综合整治量化考核办法》进行量化打分(占总分数的95%)。二是被网络、电视、微信平台等群众关注的媒体曝光涉及的部门视情节轻重扣分(占总分5%)。
2015年12月7日上午,州旅游环境综合整治考核领导小组对我委2015年旅游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工作进行实地考核。考核组采取现场查看资料及听取汇报的方式,按照《迪庆州旅游环境综合整治目标督查管理考核标准》及《迪庆州旅游环境综合整治量化考核办法》进行量化打分(占总分数的95%),经考核领导小组考核,我委此项考核得分为94.05分。
考核标准第二项被网络、电视、微信平台等群众关注的媒体曝光涉及的部门视情节轻重扣分(占总分5%),此项考核,考核领导小组暂未反馈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