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档案局2023年开展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分析报告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云南省档案条例》,积极推进我州依法治档进程,切实保证全州档案事业健康发展,迪庆州档案局于2023年10月至11月对州级党政机关共50个单位进行了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现将有关档案行政执法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国家档案局13号令,围绕档案组织管理、安全保管、业务建设三大内容对机关档案室规范建设进行抽查。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州档案局对50个部门进行现场实地查看档案实体管理状况,查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情况,现场记录,并当场反馈意见。档案行政执法抽查是贯彻执行国家档案局13号令的有效手段,也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形式。同时,又是促进各单位依法建档、管档、用档,确保各单位的档案安全与完整。检查组对各单位档案员进行了一次现场业务指导,为各单位机关档案室规范化建设奠定了基础。
二、检查情况
从2023年档案行政执法检查情况看,大部分单位积极宣传贯彻执行档案法律法规和国家档案局13号令,大多数单位的领导和工作人员都具有较强的档案意识,能够认真贯彻档案法律法规。一是人员落实方面,各单位明确有档案工作分管领导,配有档案专兼职人员;二是经费落实方面,绝大部分单位都能投入一定的资金,购置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设备,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三是职责制度落实方面,大多数单位能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制定并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工作的各项职责制度。
三、存在问题
(一)档案法制意识亟待提高。由于档案法律法规宣传的局限性和覆盖面较小,尚有部分文秘人员兼职档案工作人员中存在着档案法律法规意识不强的情况,对文件资料与档案的关系以及归档与不归档的范围区分不清。
(二)档案人员队伍不稳定,档案服务意识有待提高。有一些单位领导认为档案工作岗位是个不起眼、不被重视的岗位,存在“错位”现象。档案人员身兼数职,档案工作难以到位,甚至有的人员配备及调整与工作要求不相适应。
(三)文件材料归档不齐全、完整,档案业务水平有待提高。部分单位平时只注意对红头文件的收集、整理,而忽略了日常工作中产生的属于归档范围内的其他文件资料的收集归档;只注意文书档案资料管理,而忽略了业务、科技、民生档案资料收集、整理;注意纸质档案的收集、不注意特殊载体档案资料的收集,造成机关档案室内容单一,门类缺乏、信息含量少,检索工具单一。
(四)多数单位不重视重大活动档案、照片档案、音像档案、实物档案、新媒体档案的收集整理,档案门类不齐全,档案资源存在遗失风险。
(五)专兼职档案员业务不熟,档案收集整理不及时,档案立卷归档不规范,造成档案管理混乱。
(六)部分单位只注重本单位办公室档案工作,忽视了对其它科室档案的归档和指导,造成档案门类不全、与科室档案工作脱钩的现象。
(七)少数单位不重视档案室基础设施,没有配备必备的档案设施设备,有的单位没有独立档案室,把档案存放在办公室,存在档案安全保管的隐患。
(八)部分单位的档案请第三方整理归档,一方面由于第三方对归档单位的职能职责不熟悉,导致归档质量不高,另一方面请第三方归档,存在涉密档案的泄密隐患。
(九)个别档案公司冒用档案局、档案馆的名义向部分单位推介档案归档业务和档案信息化业务,导致在执法检查过程中部分单位对第三方过分依赖而对档案工作不够重视。
(十)有部分单位(如:州教育体育局、州乡村振兴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对档案工作认识不到位,对档案工作年度考评和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不重视。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加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云南省档案条例》宣传、贯彻,强化执法监督职能,以每年“6.9国际档案日”活动和档案行政执法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学习、宣传活动,不断增强档案意识,提高贯彻执行档案法规的自觉性,大力推进我州依法制档进程。
(二)对抽查过程中档案工作存在问题的单位定期进行复查,对未整改的单位进行通报。
(三)以档案规范化认定工作为契机,推进机关档案室规范化建设。坚持“依法治档、科技兴档、强化服务、发挥效益”的工作思路,对已通过规范化管理认定满5年的单位进行复查,防止档案工作松懈。
通过本次档案执法抽查,检查组对档案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督导,进一步提高了州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
迪庆州档案局
2023年12月26日